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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轮功造成蛟河市女性伤害情况调查

作者:潘洪林 · 2012-03-05 来源:凯风网

  2012年的“国际劳动妇女节”就要到了。随着社会进步和妇女地位的提高,对妇女的保护越来越受到民众的关注。笔者作为反邪教志愿者,对当地——吉林省蛟河市妇女由于痴迷法轮功而受到伤害情况做了些调查,调查的结果令人愕然。

  一、触目惊心的调查结果

  蛟河市女性参与法轮功的人数较多,比重较大。自1999年7月法轮功被取缔后,我市曾经习练过法轮功的总人数为1300多人,其中女性700多人,占60%以上。国家取缔法轮功后,大部分人主动脱离了法轮功邪教组织,但继续痴迷法轮功的仍有200余人,其中女性130多人,占65%,比重仍然较大。这些年来,我市因痴迷法轮功对女性所造成的伤害事件多,伤害程度大。截止2011年末,我市因痴迷法轮功,有1名女性自焚,7名女性因拒医拒药致死;10余名女性因拒医拒药病情加重;5名女性家庭破裂;10余名女性家庭致贫。我们一个小小的县级市,就有30多名女性因痴迷法轮功受到伤害,这还不是全部的数目,真可谓触目惊心!仅摘以下几个实例:

  1.自焚实例。路艳玲,女,1970年出生,乌林乡农民,于1997年在我省珲春市打工时接触法轮功并开始习练,2001年回到蛟河后继续习练。2002年10月26日,在长时间的习练后,她变得有些神情恍惚,嘴里念叨着:“师父要来了,我要白日飞升了,我要上天国了!”当日夜晚,从家中带着一桶丈夫摩托车用的汽油,来到蛟河市长安街一个居民区内自焚,附近居民紧急施救,并将其送至我市人民医院,不治身亡,年仅32岁。在其自焚附近的树上发现其用学生练习本用纸手书的“法轮大法是正法”一张。死时其女儿只有6岁;

  2.致死实例。(1)赵洪梅,女,1978年出生,白林局家属区居民,生前患有较严重的心脏病,在习练法轮功之前一直接受治疗,1995年2月开始习练法轮功,此后开始以“消业”为名拒医拒药,最终于2003年7月因心脏病严重并致其它器官衰竭而死,死时年仅26岁;(2)谢华,蛟河市实验小学教师,丈夫姜来友,蛟河市广播局职工。夫妻二人从1995年10月开始习练法轮功,姜来友患有糖尿病,因长时间拒医拒药,2006年出现多种并发症死亡。(3)张秀艳,蛟河市新农街农民,丈夫张兴华,夫妻二人从1997年9月开始习练法轮功,1997年12月,张兴华自认为自己已能“白日飞升”,想进入蛟河市烟麻站锅炉房锅炉内“飞升”,被劝回,后自己爬到烟麻站10米高的烟囱上再次进行“飞升”,坠地身亡。

  3.致病实例。赵洪艳,女,1957年出生,蛟河市林业局职工,1995年开始习练法轮功,因四处“传法”和“讲真相”而长期旷工,脱离工作岗位。2005年原单位因考虑到其家庭困难,为其恢复工作,后又接着练功。其年轻时患有腰椎病,但因坚持练功,并一直拒医拒药,终于病情恶化,并于2010年9月患上腰椎骨质瘤,现已卧床不起;

  4.家庭破碎实例:(1)李玉凤,蛟河市白石山镇苇塘村人,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丈夫刘延龙,原蛟河市一中教师。后因其妻子反对其习练法轮功与妻子离婚。2007年与李玉凤结婚。婚后二人更是一起习练法轮功,2008年7月李玉凤生下一男孩,男孩刚满月时得了痢疾,但夫妻二人均认为这是在“消业”,不到医院治疗,结果孩子因为太小,不到一天孩子就因身体脱水而死亡,李玉凤十分后悔,而刘延龙却不知悔改,后二人离婚,家庭破裂。(2)赵成兰,蛟河市松江镇沿江村的村民,原本是一个老实本份的农家女性,1995年因本村人的鼓动而开始习练法轮功,十分痴迷,不论家人朋友如何劝说,都无济于事。2010年末,其儿子通过自由恋爱,同松江镇南台子村的一个女孩子确立了关系。到2011年4月时,二人准备谈婚论嫁。但女孩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要求赵成兰不能再继续习练法轮功,可当他的儿子将这件事同赵成兰说起,赵成兰却说,“你们都是阻碍我修炼大法的魔”。其儿子动员了好多人来劝说她,可她就是坚决要习练法轮功,决不放弃。因为此事,其儿子多次与其发生争执,一次激烈的争执后,他的儿子被赵成兰的自私自利的行为气得失去了理智,将赵成兰打伤,而其儿子也因此被依法处理。看到这样的事件怎不让人痛心疾首!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女性如此痴迷法轮功而深受其害呢?

  二、原因分析

  1、女性自身的性别特点。相对来讲,大多数女性的性格特点比较感性、温柔、内向、胆子小;感情丰富细腻,依赖性较强;再加上社交范围相对较窄,社交活动比较单一,很容易对某种事物产生很强的专注性和依赖感,而法轮功邪教组织打着“强身健体”的幌子,以“性命双修”、“真、善、忍、做好人”为口号,以“进入天国”、“成仙成佛”为诱惑,以脱离法轮功就会“形神全灭”为恐吓,以精神控制为手段,在我国社会由不发达社会向发达社会过渡这一转型期,在社会制度、社会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急剧变革的情况下,乘虚而入,毒害了一大批女性,使之对其痴迷顽固,死守不放,屡教不改,并且容易出现一些自杀、自残等极端事件。

  2、女性自身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特点。由于时代的特点,在现今的社会中,男性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普遍高于女性,男性处于社会的主导地位。因为每个人都需要一种认同感和成就感,而在经济地位以及社会地位相对缺失的情况下,女性则会以另一种方式寻求自身的精神、情感的支撑和心理上的平衡,转而寻找另一种寄托,而法轮功这一邪教组织则以假设的势态为这样的女性提供了一定的思想支持。首先,李洪志说什么习练法轮功的人都不是常人,都是心性高于普通人的“有缘人”,一般人是没有机会得法的。只有这些“有缘人”、超出常人的人才有机会成为“大法弟子”,通过修炼,将来进入“天国”,甚至能够“成仙成佛”、“白日飞升”,使她们在法轮功邪教组织中以及修炼法轮功的过程中得到一定的认同和寄托,再加上成仙成佛的诱惑,脱离法轮功就会“形神全灭”恐吓,从而使这些女性死死迷恋法轮功。

  3、女性受教育程度。由于种种原因,女性相对来讲特别是在农村受教育程度偏低,导致女性同志本身的科学和文化素质比较差,对科学与伪科学、宗教与邪教的辨别力不是很强,再加上几千年来成仙成佛的封建迷信思想对中国人的毒害,所以她们不愿放弃这一途径。

  4、生活经历坎坷。个别女性个人经历较坎坷,导致在生活中找不到寄托,转而从法轮功邪教组织寻找个人寄托。一些女性或者身体不好,或者感情受过挫折、家庭不幸福,或者事业不顺畅。在现实生活中的不如意,使她们在法轮功中寻找一些所谓的寄托,痴迷不放。如我市民主街的任红霞,年轻时因为同情,不顾家人反对而嫁给了一个残疾人,但婚后生活非常困难,而且她的丈夫还经常打骂她,家庭生活十分不幸福,因此,在现实社会中找不到寄托,她就一心痴迷于法轮功。

  5、家族练功的误导。在我市的很多女性法轮功人员中,很多是因为家族式练功使她们误入歧途,并痴迷。有的是父母练儿女都跟着练,有的是姐姐开始练;然后妹妹们也跟着练;有的是夫妻一方练,然后另一方也跟着练。形成一种家族式误导氛围,导致练功人数多,并容易痴迷。如我市松江镇的关氏四姐妹是在大姐关佩霞的带动下四人都痴迷法轮功,田福森自己练带动妻子戴汝芬练,后来儿子也跟着练。再就是奶子山街的尹氏姐妹,姐姐带着妹妹练,然后又拉着自己的两个女儿练。就这样,练功的人数很多,而且都很痴迷。

  李洪志所鼓吹的20年“圆满”年在即,可我们又看到谁“白日飞升”了,谁“成仙成佛”了,又有谁在李洪志“师父”的接引下走向他所许诺的“美好天国”!有的只是在李洪志及法轮功歪理邪说诱骗之下的一桩桩、一件件活生生、血淋淋的家破人亡、贫病交加、身心俱疲的被害事实!有的只是一个个被毒害、被摧残的姐妹!

  警醒吧,我的姐妹们!愿你们远离邪教,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的美好人生!

 

【责任编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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