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学术
浅析法轮功习练者迷信心理的表现

作者:张菊华 · 2013-09-26 来源:凯风网

  迷信是指人们对内心中认为生命个体(或群体)有支配力量的神灵的畏惧和遵循状态,是人们在社会中遇到不可知物而无所适从,或遇到难以克服的挫折和障碍时表现出来的对鬼神天命的认同,祈求改善自己命运的一种信仰和行为。法轮功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迷信。其习炼者的迷信心理表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相信“宿命论”观念。修炼法轮功的人都对命定论深信不疑。他们对李洪志编造的宇宙成住坏灭是“神”的安排绝对相信,观念根深蒂固。“宿命论”主要表现在宇宙、社会以及个人的一切都是注定的,是有定数的。他说,修炼好了“可以知道一个人的将来和过去;大的可以知道社会的兴衰;再大的可以看到整个天体变化的规律,这就是宿命通。”(《转法轮》)李洪志从一开始传法就对弟子进行命定论的灌输,并在以后的讲法与新经文中不断地加以强化。

  他在《转法轮》中说:“在一个人降生的时候,在一个特殊的没有时间概念的空间当中,人的一生已经存在了,有的还不止一生。”在《再论迷信》(1999.7.13)中宣扬“历史上神的誓约在兑现中,大法衡量着一切生命”。不仅人的命运是既定的,连现实所发生的一切自然的、社会的现象都是神定好了的。

  “作为大法弟子,你们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构成的,是最正的。……作为大法弟子是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大法坚不可摧》2001.6.23)

  “目前所发生的事久远历史前就安排好了。”(《走向圆满》2000.6.16)

  “今天所发生的这些事,是历史上早就安排好的,每一个环节都没有走偏。”(《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2000.12.9)

  在“宿命论”的心性诱导下,弟子逐渐产生了一种被动屈服定数与天意的心理,从而丧失自我意识,失去了对人生与社会的美好向往。

  其次,相信神鬼等虚幻世界的存在。一是对外在虚幻世界的认同。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诱惑下,大法弟子完全坠入了他编造的宇宙层次、多样空间、三界、地狱、轮回报应、法轮、附体、每个空间都有一个盘等荒诞时空观,迷失了人生的意义与方向。李洪志瞎吹说:“另外空间用人的眼睛看是发光的,颜色与物体的形状不变。”(《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的讲法》2003.7.21)吹嘘天国乐团演出时“满天都是神,擂着战鼓”。(《洛杉机市法会讲法》2006.2.25)他宣扬大法弟子是“各个时期的王很多都转生到那里去了”。(《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2009.10.17)编造说:“不只是做坏事的要审判,起正面作用的人和神,包括大法弟子,也将接受审判。”(《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2009.6.6)“连死去的人都得活过来,都得面对审判。”(《二零零九年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2009.6.7)危言耸听,骇人听闻。修炼者见怪不怪,思维逻辑出现反常。二是对内在特异功能的痴迷。如,开天目,“可以透过我们空间看到另外的时空,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景象”,“隔墙看物,透视人体”,大觉者修炼出来的眼睛“满脸都是”;甚至说“人坐在那里,不手不动脚,就可以做人家动手动脚都做不来的事情;能看到宇宙各个空间的真正的理,看到宇宙的真象;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一切”。(《转法轮》)等等。迷恋修成“白日飞升”,发正念时“发出法轮及大法神通除恶”,(《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2001.4.22),乐团演奏放出的能量比原子弹还大,等等。三是对修炼成“神”的妄信。李洪志反复诱导弟子与学员只要注重修炼就能成“神”,弟子现在是走在“神”的路上的。李洪志比神都还高级,在他的新经文中,经常与“神”对话交流,安排正法的事项。他吹嘘说:“宇宙中无量无计的佛道神与更庞大天体中的生命都在注视着这小小的一粒宇宙尘埃上的一切。”(《走向圆满》200.6.16)又说:“这几年不管那些神怎么说,我就是不讲这个法。”(《曼哈顿讲法》2009.9.12)

  对客观世界的这种错误或虚幻的认同,在长期得不到矫治反而受到强化的状态下,便会演化成为一种严重的迷信心理,对自己的精神活动和躯体的存在产生不正确的认识以至丧失真实感或现实感,陷入虚幻妄信,走上与周围社会隔阂的迷离状态。

  其三,相信“世界神造”的谬论。李洪志大肆宣扬神造世界。大法创造了宇宙中的一切生命。“人是神造的,所以有神的外形,甚至有神的内在结构,只是表现上没有神的能力。”(《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会讲法》2006.5.28)“人的文化是神传给人的。”(《随意所用》2000.6.28)他说:“人类的一切是由神在操控,战争、强者、胜败是神要达到的目的,强者、英雄也被神赋予‘英雄’、‘强者’,享有人的荣耀,也是给人的回报,只能修炼正法的修炼者才能跳出此理。”(《大法是圆容的》2001.7.20)

  在所谓的新经文中,李洪志把这种神造怪论推广演绎到了宇宙自然、人文社会以及人的内心活动的各个方面,无孔不入,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弟子不精进,不协调,电脑出了毛病,被情所困,家庭闹矛盾,在公司上班加薪了,等等,主观的客观的一古脑儿都装进了“神造”的筐子里。他说:“无论谁迫害大法,他都是人在跟神斗,最后的结果是明显的。”(《美国西部法会讲法》2000.10.21)对“神造”意识的认同,导致了冥冥之中精神迷惑的痛苦与麻木,产生了漠视生命、放弃现世追求与美好的愿望、脱离社会、远离他人的意识,必定是行为怪诞。

  其四,相信虚假威慑力的存在。李洪志为了牢牢地控制住弟子的思想意识,不断地编造一些“莫须有”的虚假力量的存在,以无为有,让弟子产生心理恐惧。弟子在痴迷不醒的昏迷状态下,疑神疑鬼,宁可信其有,不信其无,如果做了“违法乱法”的事,放不下那些执著就逃脱不了“冲动的惩罚”。成不了神,不会圆满,还会“成为乱法的鬼”,不真修要遭到“大淘汰”,正法结束了要受到“大审判”。李洪志说:“无论人觉得怎么了不起,在神的眼里什么也不是,不行了就淘汰掉。”(《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2007.4.7)

  在惧罚的心理笼罩下,修炼者惶惶不可终日,心神不宁。如有的弟子坦诚“微观中有不信的因素,让我很伤心”,产生意识障碍。

  其五,相信偶然经验。受李洪志的操纵,弟子或学员从心理上抵触悖逆现实科学与社会伦理关系,绝对相信自己的体验式经验。把梦当作现实,把幻觉当真实,把个别当作一般,将巧合当作修炼的结果或师父的点化。在新经文和弟子们的体会文章中,这种经验式的迷信非常多。如有的弟子念几遍“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身体舒适,病也好了;有的连下水道也通了;解决不了问题一下了就解决了,等等,都归功于念“真善忍好”的灵异。以讹传讹,蔓延滋生,相互感染,日益强化,助长异常的沉迷或者着迷心理。

  其六,相信腐朽糟粕文化。李洪志对优秀的文化进行颠覆性否定,宣扬“宇宙的理与常人的理是反的”,对一些腐朽糟粕性的东西奉为圭臬。他对法国人的“诺查丹马斯”在《诸世纪》的预言作牵强附会的解释与破解,以突出自己的先知先觉。李洪志相信拆字术。说:“再就是‘前进’的进,这里是向井里走的意思,所以还是改回繁体的‘進’为好,越走越佳嘛!”(《修改》2004.3.26)其实由“進”到“进”的形体变化是草书楷化简化而成的,显然李洪志是妄形生疑,有浓厚的迷信色彩。将“目的”改为“目地”,“一定是‘土地’的‘地’”。(《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2004.11.21)在这种心理的影响下,弟子们更是疑神疑鬼,在为《神韵》推票不景气时,有的弟子联想到“推”与“退”同音,不吉利,李洪志就改为“卖”。画也有人的业力在里面。他说:“谁把画的这个人物画挂在家里,那么画中人物的业力也从画中散发出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的讲法》2003.7.21)念口诀发出正念解体和清除邪恶等,这已是十足的骗人巫术了。甚至把非典、日食、地震、霜雪等自然灾害也与人类社会的表现对应起来,产生一种原罪病态心理。

  在李洪志的精神鸦片毒害下,“法轮功”修炼者陷入迷信心理的泥沼不能自拔。他们遵循着所谓修炼的规范诫律不敢越雷池半步,深受其害。

  迷信是一种偏见与无知,是对科学的反对,是对客观世界的错误或虚幻的认识。“法轮功”迷信心理有以下特点,一是人为操纵。李洪志不断地灌输,用病态文化邪说进行不良心理刺激,进行洗脑换脑与精神麻痹,散布病态文化,感染同化迷恋者,天长日久形成心理性条件反射。二是以假乱真。将迷信的内容融合进了一些现代科学知识与技术,如物理学的场、射线、微观世界、运动、天体变化、分子结构等等,具有极大的迷惑性。不知真情的人特别容易上当被骗。三是盲目从众。修炼者自我封闭,划定一个圈子,远离社会,心理相互感染与腐蚀,转变为病态人格。

  对“法轮功”迷信心理进行矫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普及。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奇怪的现象进行释疑解惑。二是引导习炼者进行自我调适。主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唯物论信念,破除“唯心性修炼”迷思,同时,要培养健康向上的业务爱好。

分享到:
责任编辑: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