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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邪教组织“实际神”2名骨干被判刑

作者:唐朝艳 王瑛霞 · 2012-12-13 来源:凯风网
  正义网湖南4月19日讯(通讯员唐朝艳 王瑛霞)日前,由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起公诉的邪教组织“实际神”2名骨干成员陈文彬、李娟兰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实际神”是我国已认定的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之一。被告人李娟兰2005年开始信仰“实际神”邪教。2007年下半年,李娟兰按照“实际神”成员安排,化名“小陈”在“实际神”所谓的“事务长”“满英”领导下,在郴州市区进行秘密工作,发放“实际神”邪教的书籍、光碟和资料。2008年10月份,李娟兰接替“事务长”位置,负责划定“实际神”邪教郴州区所有书籍、光碟、资料的收发工作,每月“实际神”邪教成员为其发放4千至5千元活动经费。

  2008年11月,李娟兰认识了在“实际神”邪教郴州区担任“生活执事”的被告人陈文彬(化名“老李”)。在陈的安排下,李娟兰从活动经费中拿出部分交与陈进行邪教组织的其他活动。此后,邪教组织的书籍大部分由陈文彬从广东联系运至郴州,然后由李娟兰按照陈文彬交来的计划向“实际神”邪教各个小区发货。2009年4月5日,被告人陈文彬与李娟兰在北湖区实验中学大门侧接头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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