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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在深州市插播电视案始末(组图)

作者:沈 恒 · 2011-08-30 来源:凯风网

  2007年10月2日下午4时,深州市广播电视局工作人员刘福建给深州市公安局打电话报警,说上午广电局职工到深州镇豆腐营村检修线路时, 有群众反映近期在观看中央电视台5频道电视节目时,出现了宣扬邪教法轮功的内容。

  深州市公安局和广播电视局工作人员根据村民反映情况,立即到豆腐营村进行走访和排查。村民马立虎反映,今年9月份的一天晚上十点来钟,他在家看电视时,电视节目中出现了宣扬法轮功和“九评”方面的内容,持续播出了20多分钟。其他村民也反映,近期他们也看到了关于法轮功方面的节目。工作人员根据村民所说的情况判断,这很有可能是法轮功分子利用无线设备进行了电视插播。

  警方经过仔细排查,最终在法轮功人员李小兰(女,汉族,64岁,深州市深州镇豆腐营村农民,初中文化,1996年6月开始练习法轮功)家中发现神州号数控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一套,五频道调制器一台,放大器一台,发射天线一套,影碟机一台,105MHZ调频调制器一台及其它法轮功物品,公安人员随即拆除了播放装置,并将李小兰抓获。

  经公安机关审理查明,深州市发生的利用无线设备插播电视案件是当地的法轮功人员张志梅(女,汉族,45岁,深州市自来水公司退休职工,高中文化,住深州市向阳街10号,1994年3月开始练习法轮功,原深州市法轮功分站站长)、张允(女,汉族,64岁,初中文化,深州市石油公司退休职工,住深州市贸易城纬三路路北胡同,1994年6月开始练习法轮功)、王清惠(女,汉族,45岁,初中文化,深州市东安庄乡西阳台村农民,1996年6月开始练习法轮功)、路顺利(男,37岁,初中文化,深州市东安庄乡西阳台村农民,1996年6月开始练习法轮功)和李小兰组织实施的。

  2006年春天,张允和张志梅说,安装地面卫星电视接收天线后可以接收新唐人电视台、明慧广播和希望之声等法轮功的节目。在张允的鼓动下,张志梅决定在其母亲住处(一个人居住在深州市老房管局家属楼)安装卫星地面接收天线,以便收看新唐人电视台等境外法轮功电视节目,张允便找到林振德(男,63岁,汉族,初中文化,深州市唐奉镇程官屯村人,农民,1998年初开始练习法轮功,系张允的亲戚)、赵书赞(男,53岁,汉族,初中文化,深州市唐奉镇赵禅院村人,农民,1998年初开始练习法轮功),让其二人到张志梅母亲住处安装卫星接收天线,安装后因调不出信号,当天,张志梅便将卫星地面接收设备转给王清惠,并乘三轮出租摩托车带着林振德、赵书赞来到王清惠家进行安装,安装完成后经过调视,能收到新唐人电视台,画面很清晰。王清惠家安装好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备的第二天,张允和张志梅来到王清惠家三人看了一会儿法轮功的电视节目后,张允对王清惠说:“这种接收天线真不错,你也学学怎么安装,好给练功的人安装,让大家都能收看到新唐人电视台的节目。”在张允的鼓动下,深州市东安庄乡北景萌村的刘艳丽(女,汉族,本村农民,1996年开始练习法轮功)及其邻居等三名法轮功人员也想安装这种接收天线。

  2006年12月底,王清惠给路顺利1100元钱,让路顺利从河北省任丘市八方器材厂购买了四套卫星地面接收天线(直径45CM的三套,直径75CM的一套),其中三套(直径45CM)装在了北景萌村的刘艳丽等三人家里,一套(直径75 CM)安在了李小兰家中。受法轮功网站上《插播有线电视的实际方法》及《电视插播是英雄正义之举》的影响,张允等人觉得通过搞电视插播这种方式宣传“大法”、宣传法轮功是“讲真相”的最好方式,能让社会上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

  2007年8月1日,张允找到王清惠说,如果再安装上电视、电台发射装置,不但自己能收看新唐人电视台的节目,而且周围五、六十米的人家也能通过电视、收音机收看、收听法轮功节目,就能让当地更多的人了解法轮功。张允负责和外地的法轮功人员联系,购买发射设备并找人来进行安装,让王清惠和路顺立到时跟着来人学会安装、调试,便于自己操作。8月4日上午,张允领着联系好的外地法轮功人员,并带着买来的两套发射设备来到王清惠家,一套安装在王清惠家里,另一套发射装置因没选好人家,被临时放在了王清惠家北房西屋里藏好。外地人在安装设备过程中进行了讲解,并交给王清惠和路顺利如何进行发射,二人很快便跟着学会了电视发射装置的安装,随后王清惠在自己家中进行了二十多天的法轮功电视插播。

  2007年9月2日,张允找到张志梅,说还有一套发射装备,要她抓紧物色人选,张志梅找到李小兰,说安上这种设备后,可以看的电视节目多,尤其是能看法轮功的节目,还能让周围的人们也能看到法轮功节目,目前也没有合适的地方,李小兰问用花钱不,张志梅说是免费安装,李小兰一口答应。

  在张志梅的指挥下,2007年月9月20日中午,路顺利驾驶着自家牌号为“冀TL6701”的兰色“五征”牌三马车到了王清惠家,把藏在王清惠家中的卫星接收天线、接收器、高频头等接收设备及张允买来的另一套电视信号发射器、广播发射器、放大器等插播设备搬到车上,拉着王清惠首先来到了深州市木材市场。王清惠花45元买了一根六米长的松木杆,然后来到深州市中心的广场上拉上张志梅来到李小兰家,安装好设备后又进行了调试。据李小兰讲,这个电视只能收看两个台,一个是新唐人电视台,一个是明慧广播,这两个台是两个插头,看哪个台的节目就插哪个插头,一看电视就能向外发射。

  当地民众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广播电视正常播出的行为极为愤慨。2008年3月27日,深州市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王清惠、李小兰有期徒刑四年,张志梅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路顺利、张允有期徒刑三年。

  在庭审期间,被告人王清惠说,自己痴迷法轮功歪理邪说,受李洪志所说的“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修炼人是“超常人”可以“不受法律的束缚”等言论的煽动,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触犯了法律,自己完全被李洪志骗了。

 

  附:警方查获的插播设备及非法宣传品照片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图五

 

【责任编辑: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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