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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邪教真相剖析

作者:段启明 · 2006-06-30 来源:凯风网

  我今天谈的题目是《法轮功邪教真相剖析》。所以谈这个题目,主要出于以下一些考虑:一是自取缔“法轮功”邪教以来,特别是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把“讲清真相”作为“法轮功”邪教当前的三项任务中最重要的一项任务,打着“讲清真相”的招牌,煽动“法轮功”邪教组织颠倒黑白,造谣诽谤,极力攻击中国政府。究竟真相是什么?我们必须做出回答。因此,我们要揭露“法轮功”邪教的真相,也就是“法轮功”邪教的本质和危害,说明中国政府所以取缔“法轮功”邪教的理由,澄清是非,以正视听。二是西方某些政客鼓吹“法轮功”是一种“思想运动”,李洪志是什么“精神领袖”,攻击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是侵犯人权、民主和自由,我们揭露“法轮功”邪教的真相,同时也就回答了西方这些“人权卫士们”对真实事实的歪曲和对中国的责难。三是“法轮功”痴迷者所以执迷不悟,固然有各种原因,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对“法轮功”邪教的本质和危害缺乏真正认识,只有抓住“法轮功”的真相这个根本原因,有针对性地做转化工作,教育转化工作才能事半功倍,才能有效防止已转化的原痴迷者的思想反弹。四是只有深入剖析“法轮功”邪教的真相,才有利于人们深刻认识同邪教斗争的性质和意义,巩固已有成绩,总结吸取历史经验教训,加强我们各方面的基础性工作,标本兼治,在真正铲除邪教赖以滋生的根源上多下功夫。

  一、“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是一个欺世盗名的江湖骗子

  当今世界臭名昭著的邪教教主无不是一些欺世盗名的骗子。像,美国“人民圣殿教”教主琼斯宣称自己是“全能的上帝”,具有“超自然的神力”;“大卫教”教主考雷什自称他是“耶稣基督再生”,而且地位比耶稣还高,宣称“世界末日来临时”,只有他“才能把信徒接到天堂”;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幌吹嘘他浑身充满“特异功能”,可预知未来,主宰宇宙;“太阳圣殿教”教主儒雷自称是“上帝派来的人”,是“耶稣再生”,在世界末日到来时,能够保护信徒奔赴“圣地天狼星”,等等。这些臭名昭著的邪教教主同李洪志相比,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李洪志欺世盗名,神化自己,在“法轮功”组织内部大搞教主崇拜,超过世界上已知的任何一个邪教教主。

  神化自己,大搞教主崇拜,是李洪志所有言行的核心。他的每一次所谓“讲法”、每一篇所谓“著作”、“经文”,无不是神化自己、大搞教主崇拜的自白。

  20世纪80年代,中国大地上兴起了“气功热”,且气功日益被神秘化、巫术化、宗教化。李洪志从某些“气功大师”的行骗中看到当一名气功师确实有名利可图。1988年3、4月,他先后参加了李卫东、于光生的两期“气功辅导班”,便急于作一名气功师。1991年9月,他在别人的帮助下,拼凑出了有五套功法的所谓“法轮功”。1992年5月,正式在长春开办“法轮功辅导班”,欺世盗名,骗取钱财。1992年7月,他跑到北京,取得“中国气功研究会”的信任,回长春后吹嘘自己是“高级气功师”,“法轮功”将要成为全国唯一被推广的气功。李洪志这样一个只有两期气功培训班学习经历、“对气功还不入道的学员”(刘凤才语)摇身一变成了“气功大师”。1992年7月至1994年12月,他先后在吉林、北京、山西、湖北、广东、山东、黑龙江、贵州、重庆、安徽、河北等地,共办“法轮功”辅导班56期。这一时期,李洪志的目的主要是骗钱。据知情者揭露,仅办“法轮功”辅导班一项李洪志个人净收入即高达170余万元。由于当时人们出于祛病健身的渴望,也由于在气功热的背景下人们对借气功行骗的这类骗子缺乏必要的警惕性,李洪志屡屡得手,一时名声大振。


  在当时,与气功热同时出现的还有“特异功能热”。如果某人只会几套功法,充其量不过是个气功师。作为“后起之秀”的李洪志,看到某些吹嘘自己有“特异功能”的气功师更具欺骗性,因此只有吹嘘自己身怀“特异功能”,在数以千万计的气功师当中才有可能出人头地。1993年3月,李洪志的《中国法轮功》一书正式出版,他在自己的“简历”中写到:“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8岁修炼圆满”;“12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1972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1974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四大功能,且“功力达到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李洪志杜撰了自己的身世,由“高级气功师”摇身变成了身怀“极高层次”“功力”的“特异功能人”。李洪志所说的“极高层次”的“功力”充其量不过是历史上那些神汉巫婆骗人的把戏,李洪志充其量也不过是个巫师而已。


  然而,李洪志确实尝到了撒谎、吹牛的甜头。他已不满足与气功师、特异功能人坐一条板凳,他要进一步神化自己,获取更高更大更多的名利。他声称自己创立了一种新的“学说”,这个学说叫“法轮佛法”。1994年12月被奉为“法轮功”“经典”的《转法轮》一书正式出版,李洪志在篇首的《论语》中写到:“‘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佛法’是从粒子、分子到宇宙,从更小至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无所不包,无所遗漏”,“‘佛法’可以为人类洞彻无量无际的世界。千古以来能够把人类、物质存在的各个空间、生命及整个宇宙圆满说清的惟有‘佛法’。” 在以后的多次“讲法”中,李洪志极尽吹牛之能事,对他的“法轮佛法”进行了“超常”发挥。在澳大利亚悉尼“讲法”时,他说:“我确实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传了更大的宇宙的根本大法,无论你翻遍古今中外的书都没有这些”,“他把古今中外,天文、地理、历史、化学、物理、天体物理、高能物理、哲学。好像是很多范畴都概括进去了。”“这些理论你无论翻遍世界上所有的书,你学了世界上所有的学科,你都学不到的。”创立这一“学说”的李洪志,顺理成章也就成了一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古博今、预知未来、洞悉宇宙的最了不起的“科学家”。

  且不说“法轮佛法”的具体内容是些什么?仅就李洪志宣称自己创立了一个囊括“一切学说”、而且比“一切学说”还要“精深”、“玄奥”、“超常的科学”这一点,在当今世界学术研究领域里绝无仅有。世界上任何一个科学发现,任何一种科学学说,不仅要经过实践的检验,还要经过科学评审机构的审评,绝没有自己说了算的,绝没有人会像李洪志这样随意给自己戴上一项“科学家”的桂冠。从这一点,人们就可以断定李洪志是一个不诚实的人,是一个毫无道德可言的人,是一个欺世盗名的江湖骗子。

  如果人们对李洪志的《转法轮》和其他所谓著作稍加研究,不难看出李洪志的所谓“法轮佛法”是在宣扬一种新有神论,他那些所谓的某些“科学”不过是一些伪科学垃圾,而这些伪科学垃圾是为他的新有神论服务的。这种新有神论的核心是说,李洪志是宇宙最高的神,是他给人类创立了一种脱离人世苦难,“上层次”、“圆满升天”,“成佛道神”的“正法”——“法轮大法”,他要“法轮功”练习者专心“学法”,专心“修炼”,要“舍弃一切执著心”,舍弃“人间的一切情和爱”,就能不断“上层次”,最后“圆满”,进入“天国世界”或“法轮世界”,成“佛、道、神”。

  为了说明这一点,这里我再引用李洪志的一些具体言论。1996年8月3日,李洪志在悉尼“讲法”时说:“他(指释迦牟尼)确确实实没有系统地把修炼的原理、宇宙的特性、人为什么会提高上去等等讲出来。……我做了前人没有做的事,我开了一扇大门,我做了一件更大的事,就是我把所有修炼的道理、圆满的因素全都讲出来了,而且讲得很系统。这就是为什么很高的神(对我)讲:你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转法轮》。”1998年5月30、31日,李洪志在德国法兰克福“讲法”时,有人问他“在什么情况下我们‘法轮功’对人和地球的发展和基督教一致呢?”李洪志作了这样的回答:“我讲的是宇宙的理,而且是宇宙从上至下的一个最大的、能够给宇宙的众生、不同层次的神和人开创生命环境这样一部大法。那么要说怎么样和基督教一致,就好像是说一个非常富丽堂皇的大宫殿怎么样能和一个非常小的、简陋的房子一样是一个道理,是不能够来相提并论的。”1998年3月29、30日,李洪志在纽约“讲法”时说:“过去的很多宗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包括犹太教,还有一些教吧”,都“不能度人”了,我李洪志“要对大家负责任”,你们不要“被那个不能度人的宗教耽误了”,要信仰这些传统宗教的人们去信仰他的“法轮大法”。就是在这次“讲法”中,李洪志还说:“我今天做的这件事情,是要想把整个地球上的人类啊、物质啊都做好,我都可以做”,“我直接就可以把它们做过去,直接就把它们再造或者同化了”;“要保留地球”,“就像修炼一样,随着给你们演化身体的同时,也在制造着新的地球”。从这些言论人们可以看出,李洪志宣称,自己比一切宗教的教主都要高明,是拯救人类的唯一救世主,他甚至声称可以“再造”人类、“再造”地球上的物质、“制造”“新的地球”。

  中国当时的社会环境,滋生了一批骗子,真可谓时势造“英雄”。在李洪志“出山”时也未必会料到他会干出这样一番“事业”,当然是邪教事业。李洪志只好在这条道路上继续走下去。2002年3月,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中说了这样一段惊人的大话:“师父(李洪志)坐在这儿就是一个常人,你就把我当作常人。可是师父在另外所有空间的身体,巨大无比,一个比一个大,宇宙再大,也没有我大。”“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没有生命看到过我,没有生命叫过我什么。我也没有形也没有名,与宇宙中一切生命所构成的东西都不相同,对宇宙内众生来说我什么都没有,也许宇宙都没有了,那个时候就只是我了。我就是什么都没有。没有生命知道我是谁。但是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 在2003年的几次“讲法”中,继续神化自己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他不仅把自己置于人类之上,置于众神之上,妄图主宰人类、主宰地球、主宰宇宙。他幻想用神化自己来维护自己的教主“权威”,维系“法轮功”组织内部出现的分裂,鼓动那些痴迷者为他卖命。可以说,古往今来没有哪个人像李洪志如此厚颜无耻的神化自己。其实,李洪志心里最清楚,这些都不过是骗人的谎言而已,它只能在那些还没有醒悟的“法轮功”练习者中起到一点作用,但却使更多的人看清他的骗子嘴脸。

  即使在“法轮功”内部,对李洪志的怀疑情绪也在不断增长。2003年2月15日元宵节,李洪志在美国洛杉矶“讲法”时说的一段话,人们就可以看出这一点。他说:“作为师父,从内心讲,你们对我尊敬和不尊敬啊,我根本就不在意。我当初度你们的时候,有很多人还在骂着我,在听课的时候就有骂着我听课的。我不在意,我就要把你度成。(鼓掌)也就是说哪,你们对师父怎么样,师父心里根本就不在意,我不会被任何宇宙层次因素所带动。那么,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你们要是对师父不尊敬的话,按照宇宙的理讲那是错的,那么旧势力就会因此而钻空子毁掉你们,它们抓到了最大的毁掉你们的把柄,因为它们看到了我度你们的整个过程。”这几年来,在李洪志多次讲法时,“法轮功”练习者不断从不同角度提出一些问题,对李洪志提出质疑。他不得不经常做这样的解释。是不是像他说,“法轮功”练习者对他“尊敬和不尊敬”,他不在意?根本不是,他非常在意这一点,因为如果说“法轮功”练习者都能进行理性思考,对李洪志神化自己的言论做出理性判断,就不会有人去盲目崇拜他,他也就成了孤家寡人,就没有了资本。因此,对于“法轮功”练习者来说,只有真正认清李洪志的骗子嘴脸,他们才能脱离“法轮功”邪教,获得新生。

  李洪志极力神化自己,这就向人们提出一个问题?究竟有没有神?神是什么?如果要给神下一个定义,是不是可以这样界定:神是指超自然的(即不受自然规律制约的)、具有人格和意识,而且能影响自然事物的存在。彻底的唯物论者、无神论者不仅不相信神的存在,而且相信神根本就不存在。一切有神论的神灵不过是人们在认识客观世界过程中一种幻想的反映。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书中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一切有神论所反映的对象都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这种外部力量既包括自然力量也包括社会力量,由于人们无法解释和摆脱这些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自然力量、社会力量,便把自然力量、社会力量人格化、神秘化,看作是一种异己力量,使这种自然力量、社会力量具有了神圣性。一切有神论信仰崇拜的对象都是这样幻想出来的,客观上是不存在的,无法通过实践来检验,也不可能接受实践检验。邪教是一种新有神论,把现实的活人(即教主)吹嘘成神,这是邪教区别于传统宗教有神论的一个重要特征。一切邪教所崇拜的教主都是一些欺世盗名的骗子,他们都以各种伪装、骗术、邪说欺骗信徒,神化自己,在邪教组织内部大搞邪教教主崇拜。一切邪教更是建立在非理性的“信”的基础之上的,不容实践检验和理性推理。邪教教主崇拜是对人类文明、对科学、唯物论、无神论的公然挑衅,也是对那些上当受骗的邪教信徒们莫大的愚弄。与社会上其他类型的骗子相比,邪教教主这类骗子更具欺骗性。还因为他控制了一个严密的社会组织,因而这类骗子对信徒及其家庭、对社会乃至民族、国家的危害就更大。李洪志是人们认识邪教教主这类骗子的一个很好的反面教员。李洪志牛皮吹得越大,越是神化自己,就越在诚实的人们面前暴露他的骗子嘴脸。

  二、李洪志鼓吹的“圆满”是残害“法轮功”练习者的精神毒品

  在邪教的所有骗术中最能蛊惑人心的是教主为信徒们描绘的“天国世界”,并且宣称只有教主能带领信徒们奔赴“天国世界”。“天国世界”与教主崇拜总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剖析“法轮功”邪教的真相,就必须揭露李洪志所鼓吹的虚无飘渺的“法轮世界”和“圆满升天”的谎言。

  在“法轮功”诸多歪理邪说中“圆满升天”可以说是对“法轮功”练习者毒害最深的一种。“圆满”是李洪志为练习者所设定的“修炼”的最终目标和归宿。他宣称只有“圆满升天”,“成佛、道、神”,才算达到修炼“法轮功”的最高境界。“圆满”原是佛教术语,意思是事物十分完满,无所欠缺,如“福慧圆满,寿命延长”;也称佛事完毕,如“功德圆满”。李洪志的“圆满”一词也是从佛教窃取来的。不过李洪志把它加以神秘化,定为“法轮功”练习者“修炼”的最终目标。“圆满说”是李洪志控制“法轮功”练习者的最重要的手段,是毒害“法轮功”练习者心灵的精神毒品,是诱骗“法轮功”练习者自残、自杀、自焚、杀人的一把屠刀,是李洪志实现个人野心、煽动“法轮功”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一面旗帜。“圆满”是一个大骗局。

  在《转法轮》一书中,李洪志所说的“圆满”还只是“个人的圆满”。李洪志说,人是从“宇宙特性”“真、善、忍”中产生的,由于偏离“真、善、忍”,便从“高层空间一层一层往下掉”,最后掉到“宇宙的垃圾站”地球上来。李洪志鼓吹,只有修炼“法轮大法”,“去掉一切执著心”,舍弃人间“亲情、友情、爱情、父母之情,一切的一切”,才能“圆满”,返回到“高层空间去”,修成“佛、道、神”。他把修炼划为两大层次:第一个层次叫“世间法修炼”,到了这一层次,修炼者的“身体完全被高能量的物质所代替”,“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第二个层次是“出世间法修炼”,即“最后圆满”,修成“佛、道、神”。1998年5月,李洪志在德国法兰克福曾经说过一段话,最能说明他所说的“圆满”是什么?他说:“我也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我是这样想啊,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这样会造成一种历史上从来没有的辉煌,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人不相信神,让神真实地体现给人看。”(《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在这里,李洪志不仅把自己吹嘘成“神”,而且也能使他的弟子们成“神”。然而,谎言终归是谎言,这样的“壮举”、“辉煌”不仅不可能实现,也是不可能实现的。人们看到的却是另外的景象:为了追求“最后的圆满”,追求那虚无飘渺“天国世界”或者“法轮世界”,追求成为“佛、道、神”,许多“法轮功”练习者真的舍弃了人间的一切情和爱,成为李洪志的忠实奴仆,不仅使李洪志从他们的手中榨取了无数钱财,很快成了富翁,同时也使许多“法轮功”练习者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其中600多人精神失常,1700多人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中国政府明令取缔“法轮功”以后,广大人民群众彻底认清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真实面目,中国大陆98%的原“法轮功”练习者已经觉悟,脱离了“法轮功”邪教组织,一些触犯法律的“法轮功”痴迷者经过政府的挽救教育也已经转化;在境外,越来越多的人也日益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李洪志抛弃了那些追求“圆满”的弟子,跑到美国这个“自由世界”,在西方反华势力的羽翼下,过起了花天酒地的生活。严酷的实现不能不使“法轮功”练习者对李洪志所鼓吹的“圆满”产生怀疑,“圆满”何时实现?“正法”何时结束?“法正人间”何时来到?这一点就连李洪志也不能不正视。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李洪志坦言:“你们当初在这场迫害中都觉得度日如年,就包括现在一段时间也有很多学员在想:什么时候结束啊?这迫害什么时候是个头啊?”又说:“一个人想,两个人想,三个人想,那也不是回事。如果整体大法弟子更多的人大家都在这么想,那是不是一个强大的心、强大的障碍呀?”面对人们的怀疑,李洪志不得不对“圆满说”做出新的修正和解释。

  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李洪志对“圆满说”作了重要修改。把“个人圆满”修改为“救度宇宙众生圆满”、“正法圆满”。如果说明白一点就是只有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政府才能圆满。他说,大法弟子主要是由三部分人组成:一部分是“和我过去有约的”,第二部分人“是从非常遥远非常庞大的其它天体大穹来的”,第三部分“这次传法时”,“门都敞开了”进来的。在这里值得人们特别注意的是李洪志完全改变了他过去对人的看法,无论那一部分人都已不再是“背离宇宙特性真、善、忍”从宇宙空间掉下来的人,变成了和他“过去有约的”、“从非常遥远非常庞大其他天体大穹里来的”、就是刚进来的学员“多数层次也是很高的”。他说,“你修好了,那庞大宇宙的生命变坏的就少,淘汰的就少。当你回去的时候,他们真的把你当作他们的主、他们的王,无限地敬仰你,因为你救度了他们,你给予了他们一切。”

  人们不禁要问,李洪志为什么现在要封他的弟子们是“遥远的天体大穹里非常庞大的生命群的代表”?未来是这些天体“生命群” 的“主、王、神”?他的真实用意在哪里?只要看看李洪志以下这些说法,人们就一目了然。他说:“你们和过去的任何一种修炼方式,与过去的修炼人,差异很大,是因为你们的使命很大。”又说:“过去我说大法弟子是伟大的,实际上你们承担的责任是相当大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大法赋予了你们伟大的责任、使命”,这个伟大的责任和使命就是“维护法”、“证实法”,“在证实法中救度众生”。李洪志在这里所说的“维护法”、“证实法”就是他所说的“铲除邪恶”,就是对抗那些揭露批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人们,尤其是中国政府。很显然,他的真实目的是为了煽动他的弟子们为他卖命,去反对中国政府。

  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李洪志甚至提出“法轮功”组织以外的一般人包括他们所谓的“邪恶势力”也都是“有来头的”。他说:“如果世上很多生命都是有来头的,他们是什么王、主、很大的天体的神,那么他们所代表的就是很大的天体与众多的生命群。你们救度了他,大家想一想,你是不是救度了一个神?很可能是一个非常高的神,而他对应着更庞大的天体与无数的众生。那是什么威德?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吗?只有大法弟子才会被赋予这么重大的使命。”至于用什么方式“救度”这些人,李洪志没有说。但是,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心领神会。人们可以从新疆“法轮功”分子林春梅、温玉平2002年3月1日用尼龙绳勒死陕西咸阳鸿宾旅社女服务员买新萍一案找到答案。林春梅在回答她为什么要杀人时说:“为了锻炼自己的胆量,看自己敢不敢度人。有了胆量,就可以铲除邪恶。现在还许多破坏‘大法’的歹徒,这些人都是坏人,将来我还要杀他们。”温玉平则认为自己“圆满”了要在“法轮世界”当“王”、当“主”,必然要有“众生”,她杀人就是为了给自己度“众生”。林春梅说:“你们认为我们把人杀了,但我们认为是做了件好事,把她‘度’到天上去了,她去享幸福去了。我今天这样做很多人不赞同,这种行为符合‘真、善、忍’的标准。我说真话,这是善事。我可以忍。度人后,我和师父沟通过。当时心里很害怕,现在明白了道理,这是做好事,心里就不害怕。”“常人看到杀肉身是杀人,我们认为把元神杀了才算杀生。”原来“度人”就是杀人。她们杀了人,不认为自己是犯罪,而认为是“做了件好事”,是“度人”。这是李洪志以上谎言所得出的必然逻辑!

  所谓“救度众生圆满”的真实含意就是“在证实法中救度众生”,也就是为了“维护法”、“证实法”,要铲除所谓的“邪恶势力”,也就是要反对取缔“法轮功”的中国政府。所以“救度众生圆满”也就是反对中国政府圆满,进行反华活动圆满。早在2001年5月和7月,李洪志先后在加拿大和美国“讲法”时,就提出“前后二十年”的安排,即前十年是“正法时期”,后十年是“法正人间时期”。“前十年,是师父正法和大法弟子在正法期间修炼;后十年,是未来人得法,然后就将进入到新的世纪中去了。”李洪志所谓“正法”,是指在“法轮功”传播的前十年(即1992年至2002年),“法轮功”不仅受到人们的揭露批判,还被中国政府所取缔,他要为“法轮功”的传播扫清道路,铲除他所谓的“邪恶势力”,这就是所谓“正法”。后十年“法正人间时期”(即2002年至2012年),是所谓“未来人得法”、即全世界70亿人都要“得法”的时期。

  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李洪志明确地把反对中国政府定为“救度众生圆满”,并鼓吹这才是“真正伟大的圆满”。李洪志说,“如果只把个人的圆满当作最高的事,那不配当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要争取一个“真正伟大的圆满”,“首先应该想到的是救度众生,想到的是怎样能够证实大法”。李洪志把是否“维护大法”、“证实大法”,是否反对中国政府,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的主要标准,视为“真正伟大的圆满”,让人们看清了他的险恶用心。不仅他横下一条心,要同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作拼死的斗争,还要用这种新的“圆满说”煽动“法轮功”练习者追随他一起反对中国政府。这种新“圆满说”不只是一个谎言、骗局,如今还成了李洪志煽动“法轮功”邪教对抗社会、对抗法律、对抗政府的一面旗帜。

  三年多来,李洪志打出这面旗帜,倚仗西方反华势力的庇护和支持,“逢中必反”、“逢喜必闹”。在国外,他们组织游行、集会,煽动反华仇恨。在联合国千年首脑会、千年议长会以及国家领导人的重要外事访问期间,他们纠集各地“法轮功”分子尾随滋事;在中国驻外使领馆门前、在联合国人权大会期间,他们组织各地“法轮功”分子静坐示威,散发反动宣传品;他们阻挠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反对北京申奥;他们对出访的政府官员搞什么“起诉”,等等。他们通过“明慧网”及其他渠道,遥控国内“法轮功”顽固分子和痴迷者,要“走出来”、“放下生死”,采取极端行为和恐怖手段,制造各种事端。凡此种种,使人们更加真实地了解到李洪志所说的“救渡众生圆满”的实际内容。

  这样的“圆满”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对于这一点李洪志很清楚,所以他还要玩弄一些伎俩欺骗愚弄他的弟子们。伎俩之一,是用豪言壮语鼓动弟子们作好长期准备。他说:“不要怕时间长,我告诉大家,基督教被迫害三百年以后才起来的。带有重大使命的大法弟子还不如一个普通修炼者吗?关键是我们怎么样去认识问题。我问问大家,救渡众生再有十年,你们还干不干?(学员齐声答:“干!”鼓掌)这才是大法弟子啊。(鼓掌)”为什么要“等待”这么长时间?李洪志说,如果“今天咱们就结束”,你们马上都圆满了,“那么中国得死去多少人?很多人对应着更大的天体众多的生命,马上结束,得有多少生命将被淘汰?”度一个人,等于同时“度了”他所“对应着庞大天体中的生命群”。“你们是大法弟子,历史赋予你们伟大的责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李洪志很注意揣测他某些弟子们的心理,善于用这类豪情壮志进行煽动。

  伎俩之二,是在时间概念上玩弄诡辩。等十年,等三百年,终归是有具体时间的。他要让弟子们无法真正明白“正法”什么时候结束,“法正人间”何日到来,也为自己的谎言留了日后改口的后路,他在时间长短快慢问题上大做文章。他说,“现在一年不过是过去的一秒钟”,不能用过去“年”的概念来衡量现在的“年”。“1999年7月以前,一天是过去的一秒钟。现在还在不断地加快,目前的一年大约是过去的一秒钟,这还是平均数,而且还在加快。”一年就是一年,一秒就是一秒。李洪志诡称“目前的一年大约是过去的一秒钟”,目的在于欺骗他的弟子们,“十年正法”和“十年法正人间”的时间可以由他任意解释。试想:“目前的一年是过去的一秒钟”,过十年才不过是“过去”的十秒钟,过六十年也不过只有一分钟,以此计算,十年“正法”和十年“法正人间”还有什么时限可言?他的弟子们是永远等不到的。从这里,人们可以看出,李洪志这是一个很狡猾的骗子,他欺骗愚弄的不是别人,而是盲目崇拜他的弟子们。痴迷于“法轮功”的人们,真是该清醒了!

  三、“祛病健身”、“教人做好人”是掩饰“法轮功”邪教凶残本质的迷人画皮

  《聊斋志异》中有一则故事名叫“画皮”,说的是有一恶鬼,用彩笔在人皮上画眉目手足,披上后即变成美女去迷惑人。后来人们用“画皮”比喻掩饰狰狞面目和凶残本质的美丽外衣。各种邪教都可以说是一些面目狰狞、本质凶残的恶鬼,同时也都给自己披上了许多美丽的“画皮”,来迷惑人们。“法轮功”邪教也是这样一个恶鬼。什么祛病健身,什么教人做好人,什么超常科学,什么宇宙大法等等,都可以说是掩饰“法轮功”邪教狰狞面目和凶残本质的迷人画皮。想当初,无数善良的人们正是被这些美丽的外衣所迷惑,信了“法轮功”,走上歧途。时至今日,李洪志还在利用这些画皮继续欺骗世人。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中说:“(对于)一般人你在讲清真相中,你就告诉他我们是被迫害的,我们只是在炼功做好人,人就能理解了。”又说:“(我们)遭到迫害的原因却是因为只为做好人。就从最浅显的道理给常人讲,他们不但能够接受、能够理解,也不容易使他们产生误解。”又说,“就是对所有宗教的人讲真相时也不要谈高了”,“就谈我们遭到的迫害”,“我们就是炼功”。对于新学员要让他一点点地理解,“你也不要给他讲得太高。只讲表面如何提高心性,如何祛病健身。将来时间长了,他书看得多了,他自己就知道了。”李洪志这一套说教,其用意是什么明显的,就是告诉他弟子们要用这类画皮欺骗人、迷惑人。人们看到,在中国驻外使领馆门前、在中国国家领导人出访和有中国代表参加的国际会议期间、在中国重大节庆日,他们总要动员、收买一些人利用“画皮”招摇过市,真可谓表演得淋漓尽致。剖析“法轮功”邪教的真相,必须撕开“法轮功”的种种画皮,让人们真正看到它那狰狞面目和凶残本质。

  这里我想只着重剖析一下所谓“健身祛病”、“教人做好人”。

  首先剖析一下“健身”。

  “法轮功”有五套“功法”。尽管这五套功法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但如果仅作为一种健身气功、健身体操,那倒也无可厚非。俗话说,“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日复一日,坚持饭后走路,尚且可以健身,编出一套功法、体操动作之类的东西,因人而异,适量运动,持之以恒,我想是可以收到一定健身效果的。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在参与练功的初期,或专注于用功法锻炼身体,曾收到一定健身效果,我以为正是这样坚持锻炼的结果。然而,李洪志最初编出五套功法的目的,根本就不是为了帮助群众健身,而是为了欺世盗名、诈骗钱财。在李洪志欺诈得手、特别是把“法轮功”发展成邪教以后,李洪志就不再强调练功健身了。1995年1月4日,在北京《转法轮》首发仪式上李洪志说,“开始讲法是以气功低层次祛病健身的形式在传,因为得叫大家有个认识过程。”什么叫“认识过程”?说白了就是以“气功” 这种当时可以为人们接受的形式为诱饵、为画皮,诱骗人们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这时的“法轮功”已被李洪志说成是“修炼”,是“度人”“上层次”、“圆满升天”的一种所谓“正法”。

  这一点,还可以从李洪志的多次声明、多次“讲法”中得到证明。1994年12月27日,李洪志在广州对全国部分辅导站站长讲话时说:“如果谁站在这里讲法轮功呀,应该怎么怎么做,去讲这个法,那他是在传邪法,破坏大法。如果他拿着书念是可以的,我们站长指派谁拿着书念这是可以。”(《法轮大法义解》)在这里,李洪志强调“法轮功”并不是练几套动作,不是“应该怎么怎么做”,谁要“去讲这个法,是在传邪法,破坏大法”。试想,不做那几套动作,不运动、不锻炼,何以能够健身?在李洪志看来最重要的是要读他的书,“拿着书念”,或是“站长指派谁拿着书念”,他甚至要“法轮功”练习者千百遍地背诵、抄写他的书。李洪志这样强调的目的就是要用他的歪理邪说控制成员的思想,听任他的摆布。大搞教主崇拜、精神控制,正是邪教的重要特征。

  1995年1月4日,李洪志在北京《转法轮》首发式上讲话时说得更明确,他说:“修炼的东西就不是常人中的体操、常人中的技能、常人中那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它是超常的。”(《转法轮法解》)“法轮功”既然不是体操、技能、体育活动,当然也就达不到健身的目的,这是尽人皆知的道理。可见,“法轮功”的五套功法只不过是诱骗人加入邪教的一种诱饵,是迷惑世人的一种美丽画皮,是“法轮功”邪教的一种修炼仪式,是成员之间交流“学法心得”的一种聚会。

  再剖析一下“祛病”。

  先让我们看一看李洪志是怎样谈论“病”的。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我们在修炼界不讲病,不谈病,都是业力。”“造成他有病和所有不幸的根本原因是业力”,“它是导致人有病的根本原因,这是最主要的一种病的来源。”又说,生老病死“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回报,你欠了债就得还。”李洪志说得明明白白,他们“修炼界”“不讲病”、“不谈病”,所谓病“都是业力”。既然是这样,人们不禁要问:李洪志为什么还要“讲病”、还要“谈病”?还要用“祛病”来骗人?1995年1月4日,李洪志在北京《转法轮》首发式上讲话中又说:“病的实质是在另外的空间里的问题反映到这个空间来,如身体哪里长东西了、发炎了等等产生了病毒和细菌。”“我们看就是这些东西,在另外空间里存在的东西,人怎么能根治?”(《转法轮法解》)既然病是“另外空间里的问题反映到这个空间来”、“另外空间里存在的东西”,人不能“根治”,李洪志为什么还要讲给人“祛病”?1997年3月23日,李洪志在纽约“讲法”时又说:“人生生世世都在造业,自己的业力促成了自己下一世、这一世的困难、痛苦、磨难、缺钱、多病。你只有偿还业力之后,你才能够得到幸福,才能度好。”(《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这些邪说虽然荒诞不经,但李洪志如何看待“病”和“治病”问题,人们从中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所谓练“法轮功”“祛病”不过是骗人的伎俩。甚至相反,许多练习者因受李洪志的欺骗有病不治,“消业还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让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所谓“教人做好人”。

  李洪志所说的“教人做好人”,就是指所谓“修炼”,“修人心”、“修心性”、“提高心性”,也叫“真、善、忍同修”。1993年12月,在《中国法轮功》(修订本)一书中,李洪志正式提出“法轮功修炼者必须把修心性放在首位”,又说:“我们这个法门是‘真’、‘善’、‘忍’同修。‘真’,就是说真话,做真事,返本归真,最后作真人。‘善’,就是生出慈悲心,行善度人。尤其强调忍,只有忍,才能修出大德之士来。” 在《转法轮》一书结尾,以“法轮功研究会”名义撰写的李洪志“小传”中对“真、善、忍”做了修改补充,这样写到:“真,就是要做真事,说真话,不欺骗,不说谎,做错了事不掩盖,将来达到返本归真;善,就是要有慈悲心,不欺负人,同情弱者,帮助穷人,要乐于助人,多做好事;忍,就是在困难时,在受到屈辱时要想得开,挺得住,不怨不恨,不记不报,能吃苦中之苦,能忍常人难忍之事。”我们撇开那些神秘色彩不论,这一段话倒是一些美好动听的言辞,表达了一种感人的美德和胸怀!的确真、善、美是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任何人真心地提倡这种美德,都会受到人们的尊重、称道。李洪志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心理,许多善良的人们因此上当受骗,误入“法轮功”邪教。然而,李洪志不过是一个口是心非的骗子,他不可能也从来就没有去实践“真、善、忍”,几年来李洪志的所作所为向人们证明,他毫无“真、善、忍”可言,他假话说尽,坏事做绝,对正直的人们“忍无可忍”。“真、善、忍”不过是诱骗人们参加“法轮功”邪教的一种诱饵,是迷惑欺骗人们的一种美丽外衣,是构筑“法轮功”邪教“理论”的一块基石,而绝非像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所宣扬的是在“教人做好人”。

  李洪志宣扬“真、善、忍”绝不是教人做好人,他的目的之一是把“真、善、忍”作为构筑他的邪教“理论”的基石。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的“论语”中写到:“‘佛法’是从粒子、分子到宇宙,从更小至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无所不包,无所遗漏。他是宇宙特性‘真、善、忍’在不同层次的不同的论述,也就是道家所说的‘道’,佛家所说的‘法’。”“那么什么是佛法呢?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它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空气微粒、石头、木头、土、钢铁、人体,一切物质中都存在着真、善、忍这种特性;古代讲五行构成宇宙中的万事万物,也都存在着真、善、忍这种特性。……到了极高层次上用三个字就可以概括,那就是真、善、忍,显现到各个层次就极复杂了。” 在这里,李洪志把“真、善、忍”这种纯属人类意识形态领域里有关伦理道德的概念,荒谬地夸大到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生的各个领域,胡说它是宇宙“最根本的特性”,宇宙中的“一切物质”、“宇宙中的万事万物”都存在这种特性。仅从这一点人们就可以看出,李洪志的所谓“真、善、忍”,并不是伦理道德范畴的东西,并不是教人按“真、善、忍”的道德规范待人处事。李洪志极力吹嘘“真、善、忍”的真实用意,除了诱饵、画皮的作用外,在这里他主要是要把它作为一块基石来构筑他的邪教“理论”。

  李洪志鼓吹的“修炼”、“修心性”、“真、善、忍同修”,目的之二是毒害练习者的心灵,教唆练习者自残、自杀、自焚。让我们看看他是怎样教他的弟子们“修炼”的。李洪志说,人是从“宇宙特性”“真、善、忍”中产生的,由于偏离“真、善、忍”,便从“高层空间一层一层往下掉”,最后掉到“宇宙的垃圾站”地球上来。李洪志鼓吹,只有修炼他的“法轮大法”,“消业还债”,“去掉一切执著心”,才能“圆满升天”、返回到“高层空间去”,修成“佛、道、神”。在《转法轮》中李洪志写到:“所有的执著心,只要你有,就得在各种环境中把它磨掉。”“修炼就得在磨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著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1995年1月4日,他在北京《转法轮》首发式上讲话时说:“之所以有人,人能在世上活着,就是为一个字:情!你的喜怒哀乐,你喜欢干什么,不喜欢干什么;你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你喜欢哪个人,不喜欢哪个人;亲情、友情、爱情、父母之情,一切的一切,人的一切都来源于这个情。那么这个情可以产生所有的执著心。……那么人具体修炼就得去你这个心,逐渐地磨淡,你磨没了更好,因为它是层次的体现。就逐渐地把这些东西看淡、看淡,把这些常人所执著的东西看淡。”这些就是李洪志所谓的“修炼”、“提高心性”、“教人做好人”。人们可以想一想,教人“割舍”七情六欲,教人把“亲情、友情、爱情、父母之情,一切的一切”全都“磨没了”,这是教人做好人吗?一个人如果没有了七情六欲、没有了亲情、友情、爱情、父母之情,这个人还是一个正常人吗?又有什么人会认为这样的人是好人呢?

  李洪志不仅用他的歪理邪说毁灭“法轮功”成员的灵魂,而且要毁掉他们的肉体,把他们送上死亡之路。李洪志为“法轮功”成员所设计的“修炼”的最终目标是“圆满升天”、修成“佛、道、神”。许多“法轮功”练习者在李洪志描绘的虚无飘渺、根本不存在的“天国世界”、“法轮世界”的诱惑下,在“圆满升天”、修成“佛、道、神”的蛊惑下,不仅毁灭了自己的灵魂,而且走上死亡之路,有的人成了触犯法律、危害社会的罪人,成为反华势力的工具、民族败类。这些血的惨痛的教训完全戳穿了李洪志“教人做好人”的谎言。

  四、“法轮功”邪教是中华民族肌体上的一块毒瘤

  邪教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一切邪教都是非理性的封闭的神秘组织。在邪教组织内部,唯教主之命而是从,容不得人们对教主和教主的话有任何质疑;建立在以“信”为基础之上的非理性邪说,信徒们也不会去质疑;封闭的神秘组织体系,其成员很难自愿自动摆脱。因此,邪教具有蒙昧性、盲目性、排他性、狂热性、极端性、破坏性,尤其是一旦邪教教主的真实面目被揭露或受到法律的追究,邪教教主必然煽动信徒采取极端行为和恐怖活动来报复他人,报复社会,对抗法律,反对政府,会对社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危害。邪教之所以是邪教,最主要和本质的特征就在于它的行为后果,在于对社会的危害上。

  李洪志把自己封为“宇宙最高的神”,把他的歪理邪说吹嘘成“宇宙大法”,这些都是谎言,都是非理性的,所以他容不得人们对他及其歪理邪说质疑,容不得别人对他及其歪理邪说进行的批评,容不得政府对“法轮功”组织的查处。他一方面用谎言控制“法轮功”练习者,一方面又用谎言煽动“法轮功”练习者对抗人们的批评,对抗政府的查处。他把一切批评“法轮功”的人们诬蔑为“魔”,甚至把那些因修炼“法轮功”而死亡的练习者也称之为“魔”,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的人民政府诬蔑为“邪恶势力”。“法轮功”邪教的蒙昧性、盲目性、排他性、狂热性、极端性、破坏性都是因其非理性所决定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其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本质的暴露,“法轮功”邪教对练习者个人及其家庭、对社会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全方位的显露出来。大量事实说明,“法轮功”这类邪教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大潮中出现的一股逆流,是中华民族健康机体上的一块毒瘤。

  “法轮功”邪教对社会的危害可以简要做以下归纳:

  一是对“法轮功”练习者及其家庭的危害,这种危害既有物质的,也有精神的,还有人身和家庭的。

  从物质方面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非法聚敛钱财,坑害“法轮功”练习者。在李洪志打着气功旗号起家的初期,既以传授功法敛财,也以“发功治病”为名敛财。从1992年5月起正式办“法轮功”辅导班。据知情者揭露,从1992年5月15日至1994年12月21日共办56期培训班,攻击收费284万余元,李洪志净收入高达170余万元。他还非法在自己家里设了“功德箱”(允许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设立的一种接受信徒布施、损赠的设施),到他家看病的人每次须向“功德箱”捐100元以上。据政府有关部门查明,从1992年开始,至1999年底,以“法轮大法研究会”名义向全国“法轮功”组织发行和“法轮功”企业经营的“法轮功”书籍达1108万册,音像制品531万盒,“法轮功”标识徽章23万枚,图片等129万张,总销售额1.35亿元,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99>一中刑初字第2075号)1996年以后,李洪志通过5家“法轮功”企业从事“法轮功”系列用品的经营活动,从中获利166万元人民币和500美元。李洪志所以暴富,所以在长春、北京、美国建了多处豪宅,所以能周游世界,都是因为他从信徒身上诈取了大量钱财的结果,是“法轮功”练习者用血汗养肥了李洪志。每一个“法轮功”练习者都有一笔账,都不同程度地被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所坑害,不少“法轮功”练习者甚至为之倾家荡产。

  从精神方面说,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毒害了练习者心灵,剥夺了他们的思想自由。邪教的罪恶,首先和最基本的一条,就是通过对信徒“洗脑”实施精神控制。信徒们经过“洗脑”后,逐渐丧失人的理智,丧失人的尊严,丧失判断是非的能力,导致精神迷惘,甚至出现精神障碍、精神崩溃、精神失常。可以这样说,每一个痴迷者都会在精神上受伤害,而无一例外,只是程度不同罢了。许多“法轮功”练习者盲目崇拜李洪志,舍弃一切“执著心”,一心追求所谓的“上层次”、“圆满”,有的人有病不治、遗误治疗,有的人精神失常,自残、自杀、自焚,有的人因受李洪志地蒙骗和蛊惑从事非法违法活动,葬送了自己的前程,有的人甚至走上杀人的道路。截止2000年底统计,650多人精神失常,1700多人死亡,20多起杀人案件,就是这种精神毒害的最终恶果和典型事例。

  从危害人身健康、残害生命、破坏家庭方面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可以说是血债累累,恶贯满盈。李洪志宣扬“有病是消业”,有病不能治,治病“会把业力压回去”,就不能“消业还债”。许多练习者相信这种邪说,使病情加重,有的延误了治疗,死亡的1700多人中就有这样的事例。李洪志的“开天目”、“上层次”、“圆满升天”等邪说,导致了不少练习者自残、自杀、自焚,这类事例已经报导的很多,2001年1月23日河南省开封市几名“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就是这类事件的典型。李洪志把一切怀疑反对“法轮功”的人视为“魔”,煽动练习者“除魔护法”,制造了多起残忍的血案。河北承德的李亭1999年3月20日杀害亲生父母,山东新泰市泰山机械厂王安收用铁锹活活打死生身父亲,北京“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杀父杀妻,黑龙江伊春“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掐死9岁亲生女儿等,就是“法轮功”残害生命的典型案例。2003年5月25日至6月27日,发生在浙江苍南县龙港镇陈福兆投毒杀死17人的特大投毒案,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残害生命的又一新的罪行。邪教给信徒、给他人带来灾难的同时,也就给信徒和他人家庭造成了悲剧。一个美好的家庭,只因为其中一个成员加入“法轮功”邪教,这个家庭的平静生活就注定要被打破,不少人甚至家破人亡。650多人精神失常,1700多人死亡,20多起杀人案件,足以说明问题。

  二是制造事端,扰乱社会秩序。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蛊惑和煽动下,一些“法轮功”练习者放弃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在群众中制造矛盾和纠纷,煽动闹事,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1996年6月,国家新闻出版署明令查禁了李洪志的《转法轮》、报刊公开揭露“法轮功”以后,李洪志为了对抗查处,同时稳住“法轮功”组织的阵脚,他一方面策划“法轮功”组织搞反调查,编造所谓“修炼故事”,在社会上广为散发,欺骗舆论;另一方面,打出了“除魔护法”的旗号,把所有反对“法轮功”的人们诬蔑为“魔”,鼓吹“怕什么,脑袋掉了,身子还在打坐”,煽动“法轮功”练习者对揭露他们的人们进行威胁、恐吓,组织围攻新闻单位和政府机关。从1996年到1999年7月22日的几年中,“法轮功”聚众闹事达300多起,其中有300人以上参与的聚众闹事达78起。被围攻的新闻媒体和政府机关计有:中国青年报社、健身报社、齐鲁晚报社、南方日报社、福州日报社、合肥晚报社、辽宁日报社、重庆日报社、新疆日报社、光明日报社、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数十家新闻单位。1999年4月,因天津《青少年科技博览》发表了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先生《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的文章,李洪志竟煽动“法轮功”练习者于4月19日至23日,对该杂志社进行围攻。人数最多时达6000多人。他们的阴谋未能得逞,4月24日转而围攻天津市政府。4月22日从境外回国的李洪志于23日上午,在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寺小区的住所与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共同密谋,在北京中南海周围组织更大规模的非法静坐示威。李洪志鼓动人去的越多越好。李昌说:“这件事由我办”。在他们的密谋策划下,4月25日,北京及外省市上万名“法轮功”练习者围攻中共中央、国务院所在地——中南海。这是新中国成立五十年来所没有的。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扰乱社会秩序问题,而是在向中共中央、国务院示威、施压,显示力量,是一次妄图问鼎和颠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演练。“法轮功”邪教的排他性、狂热性、极端性、破坏性暴露无遗。事后,李洪志在澳大利亚悉尼居然声称,才去了一万人,连零头还不到呢。可见李洪志的野心何等之大,气焰何等之嚣张!

  1999年7月,政府明令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以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并不甘心其失败,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反扑。开始,打出“护法”旗号,鼓动“法轮功”练习者“要放下生死”,走出来,到公共场所尤其是北京非法滋事,以对抗政府的查处。2001年1月23日“法轮功”痴迷者天安门自焚案、辽宁抚顺“法轮功”顽固分子窦振洋、王洪军企图颠覆列车案(导致一趟旅客列车、一趟重载机车受损,险遭倾覆,直接经济损失7.6万余元)、河北秦皇岛“法轮功”顽固分子李海丰携带炸药欲在天安门广场制造爆炸案、北京“法轮功”痴迷者傅怡彬杀父杀妻案、黑龙江伊春“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掐死9岁亲生女儿案、神秘小喇叭案、破坏有线电视设施案等等,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他们这么做的结果,不仅没有任何效果,反而使人们看清了“法轮功”的邪恶,还不断暴露了他们力量。之后他们改变策略,转入地下从事秘密活动,如散发反动宣传资料、光盘,打匿名电话,发电子邮件,破坏有线电视设施,攻击鑫诺卫星,破坏防治“非典”等等。这里我想举几件事说明他们对社会的危害。

  一件事是破坏有线电视传输。“法轮功”邪教的喉舌明慧网多次刊登有关切断有线电视的方法,鼓动境内“法轮功”分子进行破坏有线电视传输的违法活动。2002年3月5日19时19分,周润君等14名“法轮功”分子割断吉林省长春市有线电视主光缆、插播“法轮功”非法宣传内容,使该市4个城区数万市民在近40分钟无法收看正常节目。同日晚18时,刘成军等4名“法轮功”分子用相同手法破坏了吉林省松源市有线电视主干线,造成该市所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有线电视停播210分钟,16万用户收看电视受到影响。2002年4月20日,黑龙江省鹤岗市的“法轮功”分子张跃明等5人将有线电视主干线掐断,在4个频道内插入“法轮功”非法宣传内容,造成该市部分地区有线电视网信号中断20 余分钟。2002年5月31日,安徽省合肥市的“法轮功”分子孙蝉、孙方期、张家村等8人破坏有线电视网主干线,造成该市桐江新村、烟草学院3900多户有线电视信号中断30多分钟。2002年8月17日,青海省西宁市“法轮功”分子贺万吉、“大权”切割有线电视电缆,致使该市城北区160户、城东区610户用户正常收看电视受到影响,部分用户电视图像出现“法轮功”非法信息。1002年8月18日,甘肃省兰州市“法轮功”分子李崇峰、李文明、张荣娟等人切断该市红谷区海石湾镇有线电视电缆插播“法轮功”非法信息,8月19日,他们又在青海省民和县川口镇以同样手法实施破坏活动,致使800多户用户收看电视受到影响。张荣娟、李文明等人还在西峰市、庆阳地区进行了同样破坏活动。这些破坏活动违犯刑法第124条第1款和国务院1997年颁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2000年颁布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邪教案件司法解释(二)的规定。

  第二件事是攻击鑫诺卫星。2002年6月至11月,“法轮功”邪教组织多次从台湾省台北地区发射非法信号攻击鑫诺卫星。2003年8月12日21时05分和8月13日20时23分再次从台北地区发射非法信号对鑫诺卫星实施攻击。鑫诺卫星于1998年由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发射升空,服务广电总局“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中国教育电视台节目传输、中国海上石油、中国气象局、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等数十家用户。“法轮功”邪教公然违反有关民用通讯基本准则,干扰广播电视正常转播,侵犯公众权益。

  第三件事是散布谣言,破坏防治“非典”。今年春天在中国部门地区所暴发的非典型性肺炎是一种新的疫病,是人类的共同敌人。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疫病,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同舟共济,抗击“非典”,不少白衣天使为了抢救病人,战胜这一自然灾害,不畏艰险,甚至献出了宝贵生命。然而,躲在美国的李洪志,对于这样一场天灾却幸灾乐祸,借机攻击中国政府。2003年4月20日,他在纽约地区法会上说什么,“你们看到了当前中国出现的这场瘟疫了吧?这不是大瘟疫降临了吗?用人的话讲这就是天在治人。针对什么来的,我们大法弟子都清楚——是针对那些大法弟子在讲清真相中不配救度的,救度不了的人。而对邪恶烂鬼来说又没什么用的。那这是第一次清除。”又说:“世人觉得很可怕,其实真正可怕的还没开始呢。那个大清除来的时候更可怕,那是针对全世界来的。看着吧,今年是一个很热闹的年哪,有很多的事情要发生的。” 2003年5月18日,李洪志在加拿大温哥华“讲法”时又说:“ 大家知道这个萨斯(病)在中国,当初旧势力定下中国是要淘汰八百万人,他们不知反省还在隐瞒。因为慈悲于人,想要再给人机会,不想让死那么多人,可是他们不但不知反省,还在利用萨斯病迫害大法弟子,掩盖着真象。执政者也是常人,也在天惩之中。神在警示世人,人还想掩盖,不叫世人接受教训,那就等着更大的天治吧!也就是说,我用最大的慈悲心对待众生的时候,如果有的生命还是不行的时候,我就不管你了,自然就有另外的管法。”2003年6月22日他在芝加哥“讲法”时又说:“萨斯病能在北京出现,甚至能攻入中南海,使它的政治局常委都倒下几个,我告诉大家,这不是世人认为的简简单单的一个传染病的问题。那里是邪恶封闭最严的,是因为那些邪恶已经被销毁到那种程度了,已经保不住它的老巢了,神才攻入了它那个邪恶的中心。”李洪志唯恐中国不乱,他要趁机再制造一些混乱,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疫病面前,李洪志完全站在了中国人民的对立面,幸灾乐祸,散布谣言。在李洪志的蛊惑煽动下,一些国内的“法轮功”分子利用散发非法宣传品等手段散布谣言,干扰破坏防治非典工作。4月中旬以来,仅河北省就连续破获81起这类案件,北京市也破获多起这类案件。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丑恶表演完全说明邪教如同瘟疫一样,是人类共同的敌人。

  三是对抗政府,危害国家安全。随着信徒的增多,在社会上影响的扩大,邪教教主个人的权势欲会急剧膨胀,进而谋求政治地位,窥视国家政权,当其举措遭遇社会抵制或受到政府查处时,往往会采取极端方式与政府对抗,或是寻求庇护和支持,与各种敌对势力沆瀣一气,同流合污,狼狈为奸,以百倍疯狂进行反扑。

  1999年7月22日,新闻媒体公开报导了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共产党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民政部发出了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公安部发出了禁止“法轮功”有关活动的六条通告和对李洪志的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一场深入揭批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清算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罪行的活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妄图主宰中国,改变中国前进方向的企图彻底破灭,而且在中国大陆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为了求生存、图发展,李洪志投靠西方反华势力,甘心充当其走卒和工具,疯狂从事反对祖国的政治活动。

  这里我想要特别介绍一下2002年3月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中提出的“法轮功”邪教卖国论,这一卖国论标志着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已彻底沦为西方反华势力的走卒和工具,是其民族败类面目的绝好的写照。在2003年的几次“讲法”中,继续唱《北美巡回讲法》的老调。投靠西方反华势力越来越明显,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攻击也越来越疯狂。
这个卖国论有以下几点具体内容:

  第一,“哪是中国呀?谁是中国人哪?”“中国是不存在的”。

  李洪志说:“实际上中国国家,形式与内涵都是不存在的”,“现在也不存在”。“所以严格地说,哪是中国呀?谁是中国人哪?中国的真实意义是不存在的。”“中国的文化是全世界的人在各朝各代中留下来的”。哪儿是中国?谁是中国人?这本来是不成问题的问题,不仅每一个炎黄子孙就连每一个外国人也都明白的浅显道理,拿到美国绿卡的李洪志居然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这就充分暴露了李洪志是一个数典忘祖的无耻的民族败类。李洪志抛出“中国虚无论”,一方面是为自己的卖国行径辩护。试想,连“哪是中国?”“谁是中国人?”都不用分辨,“中国是不存在的”,何谈爱国卖国之说?李洪志肆无忌惮地反对自己的祖国就不能受到指责。另一方面,他还可以以此煽动世界其他国家的“法轮功”人员到中国胡作非为,因为按照李洪志的逻辑:“中国的真实意义是不存在的”,“中国国家形式与内涵都是不存在的”,中国政府自然无权干涉。

  第二,“世界各国的人”“都在中国转生过”。

  李洪志说:“世界各国人都是中国人,历史上的各国人都在中国转生过”,“例如现在的美国人是大明朝人。”“英国是大唐,法国是大清,意大利是元,澳大利亚是夏,俄罗斯是周,瑞典是北宋,台湾是南宋,日本是隋。”又说:“到最后一台戏要唱的时候,要传法的时候,全世界和我结过缘的众生,或者是最有可能得法的那些人和当大法洪传时出来起负面作用的人,统统转回到中国了。”也许李洪志的知识水平就这么低,但我还真怀疑李洪志的知识水平会如此之低?我认为,李洪志编造这样的谎言完全是别有用心的,是非常险恶的。按照李洪志这一逻辑,任何一个国家的“法轮功”人员都可以到中国来,因为他们过去都是“从中国转生过的”,这“最后一台戏”在中国“要唱”了,“要传法”了,全世界与我李洪志“结过缘”的、“可能得法”的、“起过负面作用”的人统统都要到中国来,到中国这个“戏台”上来“表演”,到中国来滋事,只有到中国来才能“得法”。剥去那些邪教言辞,人们就可以清楚他的用心。李洪志居然把台湾也列为“外国”,向台独势力献媚,是可忍,孰不可忍!

  第三,中国是“大法这台戏的戏台”。

  李洪志说:“人类社会就象一台戏”,“人类是为大法而造就的,大法是这台戏的主线,众生的存在一切都围绕着这条主线。”又说:“这台戏的戏台就是中国”,大法“在中国那儿表现的更具体一些,内涵更深”,“法要在那儿传、事要在那儿做”。按照李洪志的逻辑,“人类是为大法而造就的”,“大法是这台戏的主线”,大法“在中国那儿表现的更具体一些,内涵更深”,“法要在那儿传、事要在那儿做”,“这台戏的戏台就是中国”。这分明是在鼓动境外的“法轮功”人员都到中国来闹事,以便把中国搞乱。

  第四,北京是“中国的邪恶的中心”。

  李洪志说,由于他的弟子们“在一段时间的发正念”,大量地清理掉了“邪恶的因素”,“在全世界其它地区控制人思想的邪恶因素已经在最后的清除中”,“邪恶现在不断地向中国的邪恶的中心(指北京)”收缩。众所周知,李洪志把一切反对“法轮功”的人诬蔑为“魔”,诬蔑为“邪恶势力”,尤其是自中国政府明令取缔“法轮功”以后,更是把中国政府和国家领导人诬蔑为“邪恶势力”、“邪恶之首”。在这里,李洪志提出“中国的邪恶的中心”,其目的就是要煽动“法轮功”人员到北京滋事。

  第五,“哪一朝江山”都“不是铁打的”。

  政治斗争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李洪志提出“法轮功”邪教卖国论目的就是企图起颠覆中国国家政权。他说:“我想时间不会长了(当时有一个长春的练习者问他,什么时候回长春,他说时间不会太长了—作者注)。中国一朝一代的都是在这样过来的。哪个朝代的皇上都喊万岁,谁也万岁不了。哪一朝都想变成铁打的江山,可以它毕竟不是铁打的。”人们都还记得,李洪志过去曾假惺惺地说“法轮功”“不参与政治”,就是在这篇“讲法”中他还声称:“我们没有想推翻中国政权,我们也没有这样的政治诉求。”这不过是李洪志的惯用伎俩而已。李洪志岂非没有“政治诉求”?他的野心大得很!他不仅幻想要用他的“法轮大法”征服全中国的人心,而且还要做世界70亿人的“师父”。李洪志抛出“哪一朝江山都不是铁打的”,分明是为了政治目的,而且明白告诉“法轮功”人员:中共执掌的国家政权也“不是铁打的”,“我想(我回长春的)时间不会长了”,煽动“法轮功”人员从事颠覆中国国家政权的违法犯罪活动。
2003年,李洪志在美国和加拿大有几次“讲法”。这几次“讲法”的主要内容可以说是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的继续,政治倾向更加明显,一方面向美国等西方国家献媚,进一步投靠西方反华势力,另一方面用极其恶毒、极其肮脏的语言谩骂、攻击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尤其是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甚至于丑化巴黎公社,丑化无产阶级,丑化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的中国,极力煽动对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的仇恨。从去年以来,他们利用西方法律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法院对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进行诬告、滥诉。他们的这些活动虽然得到某些西方反华势力的喝彩和支持,然而是绝不能得逞的。连他们自己也清楚这一点。所以李洪志说,我们这样做“不在目的,而于过程”。他们这样做就是要给中国和中国人脸上抹黑。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必然还会继续捣乱的,但历史的发展绝不会以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意志为转移的。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越是这样折腾,就越加暴露了他的嘴脸,被国外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他们反对中国的活动市场也必将越来越小,就连他们感叹在“正法”中“存在不足”。2003年6月22日,李洪志在芝加哥美中法会上“讲法”时说:“不足是指什么哪?昨天有学员问我说:师父,联合国人权组织为什么变成了这个样子?美国几次提出中国人权问题被否决,最后呢甚至连提都没人提了,等到最后连主席都是迫害人权严重的政府当上了。我们冷静地考虑考虑,有的时候其实能够想清楚:不是正的因素不行,是我们有的时候做的事情容易被旧势力钻空子。你比如说,我们很多人做事的时候是在用人的思想想办法,大家都在千方百计地想使这场迫害结束,想要叫常人来把这件事情结束。有的人想,美国怎么不把邪恶流氓政权打掉呢?打一仗?也有人想,全世界这么多民主国家,怎么不发出声音来?联合国这个时候都干啥去了?看上去是这样。其实我告诉大家,这里面体现出一个什么东西呀?我们太依赖人了。如果这场迫害叫人给结束了,大法弟子多丢脸——我们没有证实法,没有从迫害中树立起威德来,我们大法弟子没走出我们的路来。我讲了,这个路是要给未来留下来的,是不是这个事很重大?所以就被旧势力钻空子了。你们指望着常人,旧势力就叫他提案被否决;你们还指望常人,它们就叫你提案都提不了,把美国从人权组织开出去;你们还指望常人,它们叫他主席都是迫害人权的当上。我们从这些教训中应该更加理智,我们经历的太多了,从这些教训中我们应该渐渐地清醒过来了。”李洪志们不得不面对这些现实,但他无奈,无论是联合国、美国、还有他所说的“民主国家”,都不帮他们的忙,他不得不打肿脸充胖子,用“走我们的路来”、树立自己的“威德”、“应该更加理智”一类的话去安慰他的弟子们。

  从前面所谈的几个问题,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法轮功”组织是一个冒用宗教、气功、科学等名义,神化其头目李洪志,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蛊惑他人,发展控制成员,严重危害人们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国家安全的邪教组织。修炼“法轮功”不仅不可能“祛病健身”、“教人做好人”,而且毒害人们的心灵,残害生命,危害社会。“法轮功”绝不是什么进步的“思想运动”,而是一种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教歪理邪说,是一种腐朽的落后的历史文化垃圾,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毒瘤;李洪志绝不是什么“精神领袖”,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江湖骗子、邪教教主,是一个触犯国家法律的罪人。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在践踏人权、民主和自由,取缔“法轮功”邪教正是在捍卫人权、民主和自由。

  1999年12月26日,北京市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进行了审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李洪志伙同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建立“法轮功”邪教组织,神化李洪志,控制成员,策划非法聚众示威,破坏法律法规实施,出版邪教刊物,散布迷信邪说,坑害蒙骗他人,致人死亡,共同实施了一系列犯罪活动,给社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所列具体犯罪事实是:一是组织、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法律法规实施。(1)在各地设立非法机构,大肆发展“法轮功”邪教组织;(2)组织、策划、指挥非法聚众示威,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3)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传功”、“讲法”,非法出版、发行宣扬邪教内容的出版物,聚敛钱财。二是组织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散布迷信邪说,蛊惑人心,坑骗他人,致人死亡(计1400多人)。三是为对抗政府查处“法轮功”邪教组织,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现在看,这些罪名远不足以概括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犯罪。据有的法律专家论证,从1992年到1999年的7年中,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所作所为,违反了中国19部法律法规,触犯了55个法律条款,构成17种罪(诈骗罪、偷税罪、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杀人罪、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侮辱罪、诽谤罪)。我以为还应再加上教唆杀人罪、破坏公共电信设施罪,等。依法查处“法轮功”邪教,是维护法律尊严,以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正义举措。“法轮功”邪教案是一个铁案,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妄图用“讲清真相”、利用某些国家的法律在国外诬告、滥诉来翻这个案,完全是徒劳的。

  同时,必须看到这一场斗争是尖锐的、复杂的、长期的。我们同“法轮功”邪教的斗争,不仅是意识形态领域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科学与迷信、无神论与有神论、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的一场思想斗争,也是政治领域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斗争,是维护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与企图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一场严肃政治斗争。在国内,一是一些痴迷者还没有转化,还需要艰苦细致工作;二是隐藏很深的一些顽固分子还没有暴露,一遇到机会还会出来滋事,必须做好深挖打击工作。在国外,他们大搞反动宣传,在我驻外使领馆静坐示威,特别是在外国法院诬告、滥诉国家领导人,损害中国形象,需要我们认真研究,采取有效对策,开展涉外斗争。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的一切反扑,不过是蚍蜉撼树、螳臂当车、垂死挣扎而已。科学必将战胜迷信,真理必将战胜谬误,文明必将战胜愚昧,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李洪志必将落个千夫所指的民族罪人的可耻下场。

 

  注:该文是2003年8月撰写的一篇讲稿,曾在几次报告会上讲过,未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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