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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为何注销法轮功

2006-06-08
  1993年8月,在全国性的气功热中,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将李洪志的法轮功接纳为该会的直属功法,并给了一定的扶持。以后逐渐发现李洪志的言行存在许多问题,严重背离了该会的章程,于是经调查于1996年9月12日整理出《关于李洪志“法轮功”问题的情况反映》。据该文反映,李洪志是70年代初参加工作的,原系吉林省长春市粮油供应公司的一般工作人员,1991年才停薪留职外出传功。该文列举了李洪志的许多极端言行,说明李洪志在主持法轮功的传播过程中,“大肆神化自己,大肆宣传封建迷信,大肆制造政治谣言,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该文最后提出了对法轮功(李洪志)问题的处理意见,说:“李洪志已多次声称他不再传功、专心去研究佛学,与法轮功没有什么关系了。说明气功法人已不再执行法人义务,作为直属功派的法轮功总部组织自行解除了与我会的组织隶属关系。原法轮功组织如想继续功法的存在,则必须重新按照功法建立申请程序进行申请,由主管单位另行审定。对李洪志气功著作中的错误及其他方面的问题,组织一定力量进行分析批判,旗帜鲜明地廓清气功宣传中的错误的东西,昭示气功科学的本来面目。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练功,实事求是地对待练功效果和各种特异现象,对一时尚不易划清界限、说明内涵的问题,要加强研究,消除神秘感。使群众练功过程形成为一个气功科普的过程,根除气功活动中的封建迷信的影响……。”

  随后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于同年11月28日作出了《关于注销法轮功直属功法的决定》:

  李洪志传教的法轮功,1993年8月被接纳为本会直属功法,三年来学练法轮功的人数逐渐增多,对健身防病和对疑难病症的治疗,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但对李洪志在传功过程中宣扬神学迷信,背离气功活动的正确宗旨与目的,引起多方面的非议与批评。在我会进行治理整顿时,法轮功主持人李洪志不参加会议。鉴于李洪志在传功活动中背离本会的章程,又拒绝接受教育,决定将法轮功予以注销。

  1997年11月10日,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重申“不予李洪志‘法轮功’注册登记的决定不变”:

  近来,本会陆续收到一些气功爱好者来函或来电询问:有关李洪志“法轮功”注册登记问题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重申:因李洪志“中国法轮功”等公开出版物和言行,背离本会章程,我会1996年已不予李洪志“法轮功”注册登记的决定不变。并已向政府有关部门作过专题汇报。

  由上可见,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根据李洪志的言行及“法轮功”的性质作出了其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业已与“法轮功”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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