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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

2006-06-29

           
    (本文原刊于中国佛教协会《研究动态》1997年第2期,此后经本人修改、补充,连载于中国佛教协会会刊《法音》1998年第3至第4期上。“按语”为《法音》刊发时所加。)


  【按语】 中国的民间迷信具有漫长的历史,它一般依附于当时的主流文化。秦汉时期,民间迷信主要依附于谶纬和神仙方术。隋唐以后,中国传统文化逐渐形成以儒释道为核心的格局,因而此后的民间迷信,也大多以儒释道三教为依托。从清朝末年到民国时期,随着西方文化的渗透,民间迷信又往往标榜五教融合(儒释道耶伊),甚至披上了科学的外衣。可是如果我们深入探究民间迷信的内涵,却不难发现它所借用的仅仅是主流文化的躯壳,而其精神实质却往往背道而驰,有的还带有社会危害性。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人们的不安定感和忧患意识日渐增强,信仰的需求日益强烈。与此同时,打着各种旗号、具有会道门和国外新兴宗教特征的民间迷信又迅速崛起,广为蔓延,甚至用国际互连网等现代科技手段作为传播媒介。其中李洪志的“法轮功”或“法轮修炼大法”颇具典型。

 
  在佛教中,一般把佛法称为内道,把佛法外的其它思想信仰称为外道,而把仅以佛教为幌子、窃用佛教名义的外道,称为“附佛外道”或“附法外道”。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又是“附佛外道”的典型。 

 
      我们之所以反对“法轮功”这类的“附佛外道”,一方面是因为它在盗用佛教名义、利用佛教的同时,又歪曲、诬蔑佛教,使人们误以为它就是佛教,恶紫夺朱,从而阻碍人们去认识真正的佛法,断送法身慧命而不自知,唐丧了用宝贵的人身修行进道的大好机会,更不能得佛法善利、解脱胜果;一方面是这类民间迷信往往以妄语相蛊惑,使人们受到现实的危害。


    我们应该注意这样一个事实,李洪志的书中处处表现出对佛法理解的粗浅鄙陋,以至于稍有佛学知识的人随处可以指出常识性的错误,而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甚至一些高级知识分子或号称学佛多年的居士也迷陷其中?在批判“法轮功”的同时,佛教界也应对目前的弘法工作深切反省。只有佛教界自身建设加强了,信众素质提高了,像“法轮功”这样的附佛外道才不会有市场,才能有更多的人得到佛法的利益。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思想获得空前的解放,出现了研究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和以儒释道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的热潮。与此同时,社会上兴起了两种群众性的研究热,一是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贯彻落实,围绕寺观教堂兴起了群众性的宗教热;一是随着对特异功能现象的研究和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围绕公园、礼堂等公共场所兴起了群众性的气功热。由于宗教与气功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二者相互发明,互相促进,推动了传统文化的复兴,本是一件增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好事。但由于一些群众素质偏低,对宗教与气功知之甚少,迷信与盲从心理严重,往往被某些别有用心的所谓的宗教家和气功师所利用。他们为哗众取宠,聚钱敛财,或走向社会大谈气功,或出入寺观高谈宗教,形成了宗教气功化和气功宗教化两股暗流,给宗教界、气功界造成了混乱,也使许多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误入歧途。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1992年以来,全国各地刮起了一股法轮功的旋风。李洪志《转法轮》等著述大量发行,其录音带、录像带到处播放,各地辅导站如雨后春笋。李洪志以气功之名行宗教之实,打着佛家旗号,干着反佛教勾当,把气功宗教化推向了高潮,给佛教界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引起了教界同仁的极大关注。笔者从事佛学研究和佛教工作十几年,1994年始接触到法轮功,觉得它荒诞不经,未引起注意。何曾想它会发展得如此迅速,令人不胜感慨。最近我专门购买了一套法轮功书籍,进行了研究。下面结合气功、佛教等对法轮功略作剖析,不当之处,尚祈方家指正。  
 

  一、法轮功与气功


  从1992年5月开始,李洪志向世人推出了法轮功。据称它“一改传统的功理功法之特点,以自己的独到之处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气功爱好者”,并被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接纳为直属功派。如此看来,法轮功应是气功无疑了。其实远非如此简单。为了有助于认识法轮功,有必要先探讨一下什么是气功,法轮功产生的背景以及它与气功的关系。 
 
  (一)气功及气功热的形成与影响 

  气功,是我国的一种古老的养生修炼术,分为静功与动功。静功包括静坐功、放松功、意守功、内丹功等;动功包括导引、按摩、太极拳、硬气功等。按其来源及其运用,又可分为道教气功、儒家气功、佛教气功、医学气功、民间气功和武术气功六大家,它们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又形成了许许多多的气功门派。一般来说,道教气功重在修炼,儒家气功重在颐养,佛教气功重在悟性,医学气功重在临床,民间气功重在实用,武术气功重在技击。

  “气功”一词虽然早在唐代即见于道教典籍,但它作为道、儒、佛、医、武术、民间各家养生术的代名词,并获得广泛运用,还是本世纪50年代以后的事。不过在80年代以前,它基本上局限在医疗保健领域。到了80年代,气功获得了进一步的普及。一方面由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人民的思想空前解放;一方面由于特异功能现象的涌现,人们已不满足于气功祛病强身的作用,希望通过气功开发人体生命潜能、拓展人的精神世界、涵养性情。为此,十几年来,气功界从祖国丰富的文化宝库中,开发形成了许许多多的气功流派,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气功热潮,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气功事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然而气功过热,也产生了许多弊端,暴露出许多问题。一方面伪气功盛行,一些气功师贪图名利,为广收徒众,聚钱敛财,故弄玄虚,标新立异,随意夸大本门气功的作用,肆意贬低其他门派的气功,欺骗广大气功爱好者,使许多人或炼功走火入魔,精神失常,或钱财两空,无功而返,败坏了社会风气,干扰了人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另一方面,一些气功师本身素质不高,学识不够,德行不佳,操守不严,却侈谈宗教,大侃神学,故弄玄虚,招摇撞骗,使各种封建迷信盛行,一些反动会道门有机可乘,借气功之名大传邪法、邪教,给气功界、宗教界乃至全社会造成了混乱。  

  正是在这种情形下,李洪志得以气功之名,大搞“宗教”,使他的法轮功获得迅速的发展,从而把这些年的气功宗教化推向高潮。  

  (二)法轮功实非气功  

  气功几乎和中华民族的历史一样悠久。它像一条大江,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吸取了道家、儒家、医家、佛家等各家关于养生修炼术的内容。在历史上,它是与宗教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而在现代,它作为一种养生修炼术始从宗教的迷雾中分离出来,并获得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而普及到人民群众之中。因此气功与宗教应该而且也可以有一个基本的界定。一般来说,与“气”相关的动功、静功、吐纳、导引、服气、炼气、胎息和一般养生方术,统称为气功,它是运用意识,调节内气,以达到心安神定、祛病健身的目的;而修炼高层次功能,追求开悟见性、获得神通乃至长生不老、成仙成佛的各种修炼之法,为性命功,属于宗教的范畴。它有着特殊的信仰要求、一定的理论体系和比较严格的清规戒律、修行仪轨作规范,它与现代气功有着很大的区别。然而气功界一些人出于种种目的,将大量的宗教性的东西当作气功四处兜售,既搞乱了气功界,也搞乱了宗教界,使广大气功爱好者思想混乱,使广大宗教徒极为不满,使国家对气功的管理严重失控。而法轮功在这方面是很典型的。

  严格说来,它不是气功,而是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下面我们不妨来看看李洪志是怎么说的。  

  《转法轮》(一)第一页开门见山地说:“前些年有许多气功师传功,他们所讲的东西都是属于祛病健身那一层次的。当然不是说别人的功法不好,我只是说,高层次上的东西,他们没有传。全国的气功形势我也都知道。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往高层次上传功,为什么没有人做呢?因为它牵扯很大的问题,牵扯的历史渊源很深,牵扯的面也很广,涉及的问题也很尖锐。它不是一般人能传得了的,因为它牵扯到要动许多功派的东西。”李洪志喜欢故弄玄虚,但他说的这些话倒相当直率。他所谓往高层次上传功,实际上是在做纯宗教性的工作,是要度人,而且是按照他大胆地独创的“宗教”在社会上去“普度众生”。这样一来,牵扯的问题自然多而且很尖锐了。

  正因如此,李洪志极力回避自己在搞“宗教”,不得不打出气功的招牌。那么他的“气功”是怎样的一种气功呢?他说:“按照修炼的说法,气要算呢,有三个层次。但真正的修炼(炼气不算),共有两大层次:一个是世间法修炼;一个是出世间法修炼。这个世间法、出世间法修炼和庙里的出世间、入世间是两回事,那是理论上的东西。我们是真正人体修炼的两大层次的变化。因为在世间法修炼过程当中,人的身体都是在不断地净化,不断地净化,所以走到世间法最高形式的时候,身体已经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了。而出世间法修炼,那基本就是佛体修炼了。”在这里,气功的内涵被李洪志无限扩大了,炼气、健身都在其次,关键在于修炼成佛体。此外,气功的历史也被他延伸、神化了。他说:“有一次我仔细地查了一查,发现人类有81次完全处于毁灭状态,只有少数人活了下来,遗留下原来的一点史前文明,进入了下一个时期,过着原始生活。人类繁衍得多了,最后又出现了文明。经过81次这样周期的变化,我这还是没查到头。”他认为气功就是史前遗留下来的文明之一:“释迦牟尼还讲过,在他前面还有原始七佛存在,他还有师父等等,都是多少亿劫之前修炼得道的。如果这些事情是真的话,那么我们今天在社会上所传的那些真正的正统功法、真传功法,是不是就有这样的修炼方法?要叫我回答,当然是肯定的,可是不多见。”他接着说:“既然气功有这么久远的历史,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我告诉大家,我们这是佛家修炼大法,当然就是修佛的,那道家当然就是修道得道了。”显然,李洪志把气功与宗教修炼划上等号了。

  关于“气功”一词,他说:“它其实不叫做气功,叫做什么呢?叫做‘修炼’。……气功只是为了符合现代人的思想意识起的新名词而已。”这样一来,李洪志就从气功的历史、气功的内涵乃至气功的名称上把人们引向了宗教。  

  不仅如此,从法轮功的修炼方法上看,也具有宗教的特点:

  1、动功,共五节,几乎每个动作都冠以宗教色彩很浓的名称,以静、缓为主。它在法轮功中处于辅助的地位。  

  2、不炼气。“我们这里不炼气,低层次上这些东西不需要你炼了。”李洪志说他可以将低层次上所要打基础的那些东西给你下上一套现成的,让你直接从高层次上炼功。实际上他是叫人不要去学什么气功了。  

  3、不用意念。“我这里不讲意念活动,我们法轮大法没有任何意念活动。”因为“佛家讲空,道家讲无”。这也不是什么气功的做法。即使从佛家道家来讲,要进入“空”、“无”谈何容易,在修炼的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少不了意念活动,不过这个意念有粗有细,以及有个如何运用的问题而已。 
 
  4、不讲时间、地点炼功,也不讲方位,不讲收功等。可知它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气功。

  5、重视心性。“心性多高,功多高。”包括重视德性、悟性,强调不要抱着有所求的心。他说:“告诉你一个真理: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地去人的执着心的过程。”这是许多气功师所欠缺的,注意不够的,也是李洪志说得对的地方。至于他自己做得怎么样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其实这属于佛教性功范畴,正是佛教包括禅宗所最重视的。  

  6、讲性命双修。“庙里修炼只是修性,所以不讲手法,不讲修命,他讲涅槃。”而“道家重点落在修命上。”李洪志是佛道结合,除了强调性功外,还讲命功。他不是像佛教那样把肉体看成空、假、不净之物,而是要通过修炼、净化,把它转化为高能量物质,培养、强化出属于自己的永恒的具有神通妙用的所谓元婴、法身等生命体。显然这更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气功了。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法轮功根本不是什么气功。其实李洪志自身对迫不得已打气功牌子也心有苦衷。他在《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解法》中说:“大家知道,我们在长春初期办班的时候,我讲得也是很高的。但是,总是把气功挂在嘴上。我们今天呢,因为往高层次上传功了,就不讲这些了。这也是一个逐渐叫人认识的过程。”此后他又在北京法轮大法辅导员会议上建议说:“我们一上来就是在高层次上谈修炼这个问题,我们将来再不要把它说成是什么气功、气功的。”可见李洪志只不过是在利用气功来迷惑社会,迷惑政府,结果发现也迷惑了不少自己的弟子,于是便在内部正正名。至于在外界,气功的牌子还是少不了的。

  如果我们通览《转法轮》,不难看出,李洪志所谈的所关心的几乎都是宗教性的问题,是很少谈及“低层次的”气功的。对于法轮功这样的伪气功,原国防科工委主任张震寰将军生前曾对一位居士说:“所有气功,它的极致都不出佛法。全国有很多伪气功、假气功,多打着佛教的旗号,行骗欺诈,为名为利。在佛教中说一定要背因果报应,在国家更不容许这种迷信存在。”张将军的话可谓切中时弊,反映了广大有识之士的心声。

 

  二、法轮功与佛教

 

  李洪志说:“我们的基点落在佛家,从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都是佛家的。但是这个法超出了佛,超出了道。”气功界的功法、门派虽多,但人们多以佛家的理论和修证境界为极致,李洪志对此十分清楚,因此他是不会放弃“佛家”或“佛法”这面神圣的大旗的。但他又不愿为佛教所范围,不愿背上宗教的名份,于是他又说:“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没有关系。”他强行把佛法与佛教分离开来,并狂妄地宣称他传授的“佛法”--法轮大法超过佛,超过道。因此我们要认识法轮功,还必须探讨一下它与佛家或佛教的关系。

  (一)法轮功在主要的理论上、特点上不属佛家

  李洪志及其听众都生活在一个大的现实的文化背景中,因此不可能离开佛教这个巨大的历史的社会的存在去奢谈什么佛家、佛法。尽管李洪志很想这样做,却不可能也没能做到。因此这里的佛家应指佛教最基本的学说和主张。而通过对李洪志主要著述的研究发现,法轮大法实在是各种宗教、民间传说、旁门左道的大杂烩,不属佛家。主要表现在:

 

  1、佛家的基本理论四谛、十二因缘、三法印、八正道等,是千经同说、万论均宣的主要学说,为全世界佛教徒不论何种宗派所共同遵奉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不易之理。然而在李洪志的《转法轮》中对此却无只字提及。可知他是在挂羊头卖狗肉,蒙骗那些有心学佛却对佛法缺乏了解的人。  

  2、从本体论和世界观来看,李洪志认为:“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宇宙中任何物质,包括弥漫在整个宇宙当中的所有物质都是灵体,都是有思想的,都是宇宙法在不同层次中的存在形态。”严格说这不是佛法,而是北方萨满教观点的翻版。佛家认为,一切有为之法(包括物质)唯心所现,是无常的、变幻的。虽然佛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但不是说所有物质都是灵体、都有思想。李洪志的说法既违反佛法,也违背科学,不符合现实。他说的“宇宙法”内容如何?世界何以如此千姿百态?李洪志没有说也不可能说清楚。他不过是在故作神秘以掩饰自己的无知罢了。  

  3、从生命观来看,李洪志说:“人的真正生命的产生,是在宇宙空间产生的。因此这宇宙中有许许多多制造生命的各种物质,这些物质在相互运动下可以产生生命,也就是说,人的最早生命是来源于宇宙中的。”这段话简直是废话,现在稍有常识的人都能这么说。问题是生命到底是怎么样产生的?李洪志解释说,上帝造人用的泥不是一般的泥,而是另一个空间的特殊物质,可见他是赞同上帝造人说的。关于生死问题,李洪志说:“我们修炼界讲,人的元神是不灭的。”但“这个人要是没有德,就形神俱灭。他的元神就销毁了。他百年之后就死了,啥也没有了。”他认为,整个人类都是从高层次掉下来的生命体,“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该销毁的。可是大觉者们出于慈悲心,再给他们一次机会。”他宣扬的是佛教极力反对的生命神造说以及常见、断见。佛教认为没有常恒不变的我或所谓元神存在,从不认为人死后什么都没有了或形神俱灭,这只不过是顺世论者、无神论者的观点。佛教认为众生是按照自己所造的“业”遵循因果律而流转(轮回)于六道(天、人、阿修罗、畜牲、饿鬼、地狱)之中。李洪志不谈轮回却大谈毁灭,把佛教的劫难说、末法说与基督教的世界末日说结合起来,大有末日审判的味道。他说:“现在就是末法时期。所以现在这个社会的发展是吓人的,你看各种假的、恶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出来了。”

  他借用“宇宙大爆炸理论”编织地球很快会毁灭的鬼话,说什么地球寿命是由他与其师爷、师父定的,“这次地球爆炸时间由我定的,这次当时定得太死,我尽最大力量也只能把爆炸时间后推30年”。并造谣说:总书记、总理叫他“什么也别干了,你的任务就是把地球爆炸时间往后推移,越往后越好。”这显然是一派胡言,却偏偏有人信得入迷。记得1994年李洪志的一位弟子劝笔者学法轮功,说世界在二、三年内将发生巨大的劫难,只有修学法轮功的人才能幸免。可见李洪志和大多数民间宗教教头一样,都是有意强调末法说、末日说、劫难说、毁灭说以诱导群众上他的贼船入他的教。

  4、从道德观来看,李洪志说:“这个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真、善、忍,它就是佛法的最高体现,它就是最根本的佛法。”“真善忍这种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空气微粒、石头、木头、土、钢铁、人体,一切物质中都存在着这种特性。”他否定当代人类存在什么道德,说:“世界每次出现劫难的时候,都是人类道德无存的时候,这就是末劫时期的表现。”各种宗教都强调真、善、忍,但究竟什么是真、善、忍却是众说纷纭。李洪志也只能借口不同的层次认识不一样而含糊其词。李洪志夸大其词却说不清楚其内涵,这样“真善忍”就不过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一种口号,对现实中的人们缺乏指导意义。从法轮功本身来说,它滥用佛教和气功之名,却没多少佛教和气功之实,甚至歪曲、贬低、排斥佛教和各种气功,自我神化,欺骗群众,其“真、善、忍”真不知从何谈起。其实他的真善忍并非什么新鲜东西,只不过是社会上流行的“真善美”的改装借用而已。佛教对真、善、忍等有着详尽而深刻的表述,而李洪志却避而不谈,只能说明他根本认识不上去,也没有什么资格来谈论佛法。  

  (二)李洪志否定佛法僧的权威,旨在取而代之

  在佛教中,佛陀称为觉者,这不是一般的觉者,只有圆满觉悟一切诸法的人才能称为佛。佛有十种尊号或别称,即: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世尊,可见其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在我们这个娑婆世界,佛的出世是不多的。释迦牟尼佛圆寂后还须过800多万年才有弥勒佛的出世。

  当然它方世界还有许许多多的佛,如东方琉璃世界有药师佛,西方极乐世界有阿弥陀佛等。这些佛都是平等的,都是圆满究竟一切诸法的觉者,没有层次高下之别,只是由于他们因地发心愿力有别,在众生眼中就有所感的因缘果报的不同。可是李洪志不懂这些,妄加议论,竟把“如来”当作佛所修证的某一阶段、某一层次了。他说:“超出如来一倍的佛,那要比如来那一层对宇宙理的认识高得多”、“如来佛把人说成是常人,可是更高的神达到很高层次,回头看看如来也是常人”、“释迦牟尼晚年的时候已经达到如来的层次了,他为什么说什么法都没有讲?他是说:达到我如来这样的层次,我都没有看到宇宙的最终的理、最终的法是什么。所以他叫后人不要把他讲的话当作绝对的真理、不变的真理,那样会把后人局限在如来或者如来以下的层次中,不能向更高层次突破。”佛凡有所说皆是因机施教,解粘去缚,若从胜义谛上说,其中既无说法者,也无听法者以及所说之法,即所谓三轮体空,所以佛说自己说法49年实未说一字,旨在破除弟子的法执以悟入实相,这正是深通辩证法、已彻悟宇宙终极之理、心无执着的大觉者才会如是说。李洪志以凡人心态随意曲解,极力贬抑释迦牟尼佛,其目的在于破坏佛教正法,为他这个假佛及其假佛法张本。他说:“讲三藏嘛,经律论,除了经以外,律、论都不能和经相提并论。尤其是那些论,对佛法乱论一气,把佛法原义都弄没了。现在的和尚用白话解释佛经,根本就解释不了。经律论,除了经之外,都是破坏律法原义的……。”即使是经,他认为层次很低,在今天也不适用了:“释迦牟尼讲的法,只是在二千五百年前给层次极低的那种常人,也就是刚刚从原始社会脱胎出来的、思想比较单一的那种人讲的法。他讲末法时期,就是今天,现在的人用那个法已经修炼不了了。”按他这种说法,古人比今人笨多了,由古人创立、至今仍为一、二十亿人信奉的几个历史悠久的世界性宗教都该淘汰了。古佛落伍了,当让位给新佛了。既然佛和法不行了,佛教中的僧人就更不值得去皈依了。他说:“释迦牟尼讲,到末法时期,寺院中的僧人都难自度,何况居士,更没有人管了。别看你拜了师了,那个所谓的师也是个修炼的人,他不实修也白搭,不修这颗心,谁都上不去。皈依是常人中的形式,你皈依了就是佛家的人了?佛就管你了?没有那个事,你天天磕头把头磕破了,一把一把地烧香,也没有用,你得真正实修你那颗心才行。到了末法时期,宇宙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连宗教信仰的地方也不行了。”照李洪志看来,全世界数亿佛教徒寄托信仰、至心皈命的佛法僧三宝已经不可信了,拜佛佛不灵,念佛佛讨厌,不仅佛教如此,所有的觉者、先知都自顾不暇了。他说:“我跟大家讲,到了末法时期的人类社会,觉者们都撒手不管了,也不允许他们管了。不但人类社会撒手不管了,而且末劫中他们的处境也很困难了,都顾不过自己来了。因为这些,他们所在那种层次中也出现了问题。……你拜佛也好,你拜各种宗教的像也好,上面什么也没有。个别的可能存在一个影像在那里,可是他除了能说话以外,他什么也干不了了。”“佛讲对人可怜,那是最接近于人的这层佛讲的。耶稣也是如来这个层次,老子也是。再高,不管人中事了。人叫他是听不到的。人叫他的名字都是骂他。”看来所有的宗教都不行了,觉者们都不管人间事了,那么我们学参禅,靠自力度自己吧,可是李洪志说,达摩祖师不过是个罗汉,他没有自己的天国,度不了人。禅宗法门就是钻牛角尖。达摩自己也说他的法只能传六代。“禅宗的法在世间已经没有了。其实末法时期什么法都没有了,不只是禅宗的法。” 

  从以上引述的李洪志的奇谈怪论来看,全世界的人民,不信教的自不必说,就是信奉佛教、基督教、道教等宗教的群众,在末法时期一时都成了无依无靠的弃儿、迷途的羔羊,随时面临着劫难的降临。怎么办呢?没有关系,东方出现了一位大师李洪志,正传授着一种至高无上的“佛法”--法轮功。李洪志说:“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而且在末法时期开了这么一个大门。其实是千年不遇的,万年不遇的,但能不能度也就是能不能修还靠自己,我讲的是一个庞大的宇宙的理。”“法轮大法是把宇宙的佛法万古以来第一次留给了人,等于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阶梯。因此,你怎么能用过去佛教中的东西来衡量宇宙大法呢?”  

  行文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李洪志大量窃取了佛教等各种宗教的东西,尽管他不懂什么佛教,却对佛教等宗教极尽诋毁、贬抑之能事,其目的一是要抬高自己,以取而代之;一是要诱导人们死心塌地地去学他的法轮功。其实他这样做是非常不明智的,也是很卑劣的,只能得逞于一时,岂能骗人于永久。如果像他说的那样:“末法时期是没有人管了,因为末法时期本来就没有人管了。人越来越败坏,谁都撒手了,谁也不管了。全世界很多正教都不能度人了……”那怎么又会轮到你李洪志来传什么法轮大法?末法时期邪魔外道盛行,谁知李洪志就不是魔头之一?我国南宋以后出现了许多打着救民于劫难的名义创宗立派的奇异之人,但像李洪志这样打着佛家旗号,却把自己凌驾于释迦教主之上,极力贬低、破坏佛教的狂人,还实属罕见。  

  (三)李洪志不懂佛法而乱谈佛法 

  李洪志本想回避佛教,一可免得背上宗教之名,二可不受佛教制约,三可掩饰其对佛法的无知。但他又不得不打着佛家旗号,不得不贬抑佛教,因而不得不多处谈及佛教或“佛法”。下面我试举几例予以剖析,以看看李洪志心中到底有几许佛法。  

  1、在佛法中只有彻悟宇宙人生之理的一切智人才可称为佛,佛有十种尊号: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世尊。它们只是从不同角度来形容佛的至高无上,其中“如来”,意为“如实而来”或“乘如实道来成正觉”。而李洪志竟把佛与如来曲解为两种层次不同的名称,据此说释迦佛未究尽宇宙终极之理。甚至把本不相干的耶稣、老子与释迦佛并列,都归属于他所编造出来的所谓“如来”层次。只要稍具佛法和宗教常识的人闻此都要笑掉大牙了。  

  2、佛法与佛教本是密不可分的。一般来说,佛法是佛教的核心,并通过佛教(包括教理教义、教务组织、清规戒律和宗教仪轨)而得以传承、表现和弘扬。佛说八万四千法门,尽在三藏经典之中。而李洪志却有意识地将佛法与佛教分离开来。他说,佛教中的法只是佛法中的一小部分,是初级层次的法。“佛教中才有几个法门,它只有天台宗、华严宗、禅宗、净土宗、密宗等等这么几个法门,连个零头还不够呢!所以它概括不了整个佛法。”李洪志竟将在我国形成的每个宗派各当作一个法门,以此断定佛教中就这几个法门。其实八万四千只是个概略数,而且法门也不是以宗派来表示的。若按他的说法,佛教在中国应形成八万四千个宗派,那不可能也无此必要。可见李洪志是在混淆概念,愚弄听众而已。

  3、三界在佛法中是指欲界、色界、无色界。而号称佛家大师的李洪志竟将北方萨满教的三界说:天界、地界、人界当作佛说(道教称天、地、人为三才),也不知李洪志是无知呢,还是萨满教徒。

  4、关于三千大千世界。佛经说,同一日月所照的一“四天下”为一“小世界”,一千个小世界为一“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为一“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为一“大千世界”。因为“大千世界”是三个“千”的乘积,故又名三千大千世界。因此三千大千世界实际上有10亿个“小世界”。而李洪志说:“释迦牟尼还讲了三千大千世界学说,他说我们这个宇宙中,我们这个银河系中,有三千个像我们人类一样存在着色身身体的星球。”10亿个与3千个,何啻天壤之别!李洪志读佛经就是这么望文生义的吗!  

  5、“不二法门”在佛教中本指去执离相、达到物我一如为一切修行的究竟法门,所谓“归元无二路”,但不妨“方便有多门”。李洪志竟一再曲解其意,将不二法门解释为修炼必须专一,修炼法轮功的人不可以再看其它的书,修学其它的法门。真是肤浅之至,荒谬之至。其弟子因此将变得孤陋寡闻,对其谬说失去判断能力,只能一味盲从;而且对于那些不适合修法轮功的李洪志的弟子们,将失去许多“方便之门”而走入死胡同。  

  6、罗汉在佛法中是指那些修行已获得生死解脱、不会退堕受轮回之苦的人,至于大菩萨、佛更不用说。他们在涅槃之前,男是男,女是女(也有女身不能证得罗汉果之说),但涅槃之后,则与大菩萨、佛一样,已无所谓男女之相,一般多示现为大丈夫相。其中菩萨为方便度众生,也常示现为女相。这已是佛法中的基本常识。而李洪志却煞有介事地说,罗汉一般都现男相,菩萨都现女相,成了佛则男的为男佛,女的为女佛。并说罗汉、菩萨、佛弄不好也会掉下来。李洪志就是这样与流传二千五百多年的传统佛教大唱反调,乱立新说。到底是谁在淆乱佛法、破坏佛教不是很清楚吗!  

  此外诸如法身、法轮、法无定法、五辛等佛教专用术语都被李洪志篡改得面目皆非,充分暴露出了他的无知,他的别有用心。其中法轮、法身的概念,后文将重点讨论,其它名相限于篇幅就不一一例举、剖析了。不过仅从以上三节的分析来看,李洪志及其法轮功与佛教或佛法的关系,应该说比较清楚了。佛在《楞严经》中说:“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己,得上人法,玄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可见,释迦佛对李洪志之流早已有所表记了   有趣的是,李洪志对此也有所表述:“释迦牟尼佛讲:末法时期有许多魔转生成人,出家到庙里乱法。特别是台湾有许多有名的和尚、居士实际上是魔,自称教主,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魔。他们来之前把一生都安排好了来转世,按照他来破坏的那个东西在走人生之路。”

  他的这段话实在应该给他自己安上。自法轮功问世以来,不少念佛多年的居士不再念佛了,刚刚开始学佛的人不再研读佛经,把家中的佛像、经书法宝一件不剩地清理出户,以表自己学法轮功之虔诚!很快,李洪志的巨幅像片取代了佛像,李洪志的声音取代了“南无阿弥陀佛”六字洪名……。更有甚者,法轮功弟子还四处游说,拉拢善信,劝人放弃学佛,改学法轮功。李洪志自己也不无得意地预料,一些和尚会还俗学他的法轮功,至于那些好学气功之类的居士更不用说了。以此看来,恰恰是李洪志自己成了坏佛灭法之魔头了。

  在当今商品经济社会,假冒伪劣充斥,人人痛恨,个个喊打。而在气功界、佛教界也出现了许多假冒伪劣,李洪志的法轮功即是一个典型。一旦人们识破了,也会人人喊打的。

 

  三、法轮功与民间宗教

 

  前二章已说明法轮功既非气功,又非佛法,那它是什么呢?我认为它是一种颇具民间宗教性质及浓厚意识形态内容的新型的现代迷信和附佛外道。 

  法轮功相信在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超人间的多层次的无数的神、佛,属于多神信仰。它有着自己的教义信条和芜杂的神学理论;虽然尚处在初创阶段,即已有了自己的组织--法轮功研究会以及专兼职教务人员(辅导站站长等);有着类似宗教的尚待完善的戒规和修炼要求,显然它已有了一个宗教的刍形。由于它处于国家承认并给予保护的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宗教之外,从民间酝酿形成,特别是在当今特殊的社会环境下,它以气功的面目出现,谈的却几乎全是宗教问题;它极力贬低佛教等宗教,又极力回避宗教形式和名份,以欺骗或蒙蔽政府和善良的人民群众,所以我说它应属于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  

  我国自元代以来,各地先后出现了白莲教、罗祖教、黄天教、闻香教等几十乃至上百种民间宗教。这些宗教的思想基础是儒、佛、道和民间巫术,为多神信仰,教义纷繁,迷信观念严重。它们多数被统治者视为邪教,屡遭镇压,只能秘密流传布教。

  法轮功也有着类似的思想基础和特征,经分析可看出为佛教、道教、儒家以及基督教、萨满教和民间的旁门左道。虽然多少受到若干科学和唯物观念的影响,但只不过是一种点缀,贯穿《转法轮》全书的是连篇累牍的神学说教。

  

  李洪志为法轮功精心设计了一种标志,它由佛教的字配以道教的太极符构成,被称之为法轮(在佛教中,法轮喻指佛法,它是以传说中的转轮圣王的一种无坚不摧的武器--轮宝来譬喻“佛法”是至高无上的思想武器)。即使从这个标志上也能看出法轮功的民间宗教的性质。  

  关于法轮图形的构成,李洪志解释道:“有人说了:我们是佛家的,为什么还有太极呢?这个太极不是道家的吗?因为我们的功炼得很大,等于炼的是整个宇宙。那么大家想一想,这个宇宙中有两大家,佛、道两大家,排除哪一家都构不成完整的宇宙,都不能说是完整的宇宙,所以我们这里有道家的东西。有人讲了,那也不只是道家呀,还有什么基督教、儒教、其它的教等等。我告诉大家,儒教修炼到了极高层次上,它是归为道家的;而西方有许多宗教修炼到高层次上之后,它是归为佛家的,它是属于佛家的一个体系的。就这么两大体系。”李洪志真是乱点鸳鸯谱,硬把本不相干甚至思想体系相对立的宗教拉到一起。从这点也可看出,法轮功与我国历史上的一贯道(倡五教同堂说)等民间宗教一样,多以佛、道二教为主,杂以其它各教,有融会各派自成一家的倾向。反过来它却自抬身价,又有贬抑、排斥各种宗教、各种气功的倾向。  

  按李洪志的说法,上述法轮不只是一种标志,它有着极大的灵性和功能:“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法轮图形是宇宙的缩影。……整个宇宙在运动着,整个宇宙中所有的星系也都在运动着,所以这个图形里边的太极和小的字符也在旋转着,整个法轮也在旋转着,而中间这个大的字符也在旋转着。”“有功能的人,能看到这个法轮是旋转的,我们那个小法轮章也是一样,他在旋转着。”它有些什么功能呢?李洪志说:“我们法轮大法不走丹道,我们这套功法是在小腹部位修炼一个法轮,在学习班我亲自给学员下上。我在讲法轮大法的时候,我们要陆续给大家下法轮的。……法轮是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它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他在小腹部位永远要转下去,一旦给你下上去之后,不再停了,常年永远这样转下去。他在正转的过程中,会自动地从宇宙中吸取能量,他自身还会演化能量,供给你身体所有各个部分演化所需要的能量。同时,他反(时针)转的时候,会发放能量,把废弃物质打出去之后,在身体周围散掉了。他发放能量时,会打出去很远,重新带进新的能量。他打出去的能量,在你身体周围的人都会受益。”“所以这个功完全都是自动在演化人,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功炼人’,也叫‘法炼人’。你没炼功的时候,功炼你,你炼功的时候,功也在炼你。”“我告诉你,那法轮比你生命都值钱,是一种高级生命,不能随随便便就毁坏他。”设想得多么美妙,说得多么神奇啊!这充分地迎合了那些功力进展不大、信心不足却又想入非非的“气功爱好者”的心态。明眼人都不难看出这纯粹是一个骗局,一派胡话,但不少人却对此深信不疑,千方百计地想求李大师给自己安上个子虚乌有的什么法轮,相信有了这个法轮,自己就会百病皆消,成佛有望了。 

  民间宗教(或邪教)都有竭力神化自己教法的倾向,什么可刀枪不入啦、白日飞升啦等等。法轮功在这方面毫不逊色。这从其“法轮说”就可见一斑。另外,李洪志和民间宗教的教主一样,总要竭力神化自己,搞个人崇拜,这在他的书中随处可见。其中“法身说”颇具代表性。  

  在佛法中,佛身又名法身,由其体现诸法之本性,集一切诸功德法而成身故名。李洪志篡改其意,随意发挥说:“人修炼到出世间法以外相当高的一定层次上之后,就会产生法身。法身是在人的丹田部位产生的,是由法和功构成的,是在另外空间体现出来的。法身具备他本人很大的威力,但是法身的意识、法身的思想却受着主体的控制。可法身自己又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实实在在的个体的生命,所以又能够自己独立做任何事情。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体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我要做什么事情,比如给真正修炼的弟子调整身体,都由我的法身去做。因为法身不带有常人的那个身体,是在另外空间体现的。”也就是说,他的法身如他本人一样有很大威力,但给你做没做什么事,可能你神不知鬼不觉。李洪志还说:“我们的炼功场比其它任何功法的炼功场都好,我们那个场只要你去炼功,比你调病要强得多。我的法身坐一圈,炼功场的上空还有罩,上面有大法轮,大法身罩在上面看场。”“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我的法身已经多得无法计算了,别说这些学员,再多我也管得了。”看来他的所谓法身就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了,仿佛他就是救世主、主宰万物的神!一旦入了他的“教”,都得受他法身的控制了。

  在佛法中,法身没有数量多少之分,唯有化身可以有很多。观世音菩萨虽千处祈求千处应,说起来似乎远不如他呢!比如李洪志说:“我的书中每一个字,在浅层次上看是一个法轮;在深层次上看那就是我的法身,连偏旁部首都是单个的,经过你的嘴念出来的时候,那也是不一样的。”有人给李洪志八个字:“聪明绝顶、胆大包天”,认为他敢想、敢说、敢骗,看来不无道理。牛吹得越大、越不可思议,似乎越易打动人,难怪这些年许多人对李洪志画像顶礼膜拜,视之若大佛,或把他的书称之为“经”,或背诵或抄写或座谈讨论,热情高涨。

  前一段时期,一些气功师极力夸大信息的功能,充分利用它具有的心理暗示作用,大搞什么带功报告、远距离传功接功,将据说带有他们发功信息的水、书本、录音带、录像带、纪念物品、法器等四处兜售,搞得全国上下沸沸扬扬。而今李洪志以“法轮说”、“法身说”取代“信息说”,神乎其神,赋予法轮、法身全方位、全天候、全自动地行使着调身、祛病、传功、长功、保护等职能,从而使他的著作、录音带、录像带、彩色照片畅销一时。如果说“信息说”还多少有些科学基础,那么“法轮说”、“法身说”则纯粹是李洪志假借佛法之名制造的现代迷信,是法轮功沦为新型的民间宗教的重要标志。   常听一些修炼法轮功的朋友说,我们有不少人身体比以前好了,精神状态改善了。其实那是因为这些人有了信仰,有了精神寄托,并在某些合理的身心修炼中积了一定的功德,消了一些业障的结果。另外,佛教认为一切法唯心所现,而这些人对法轮功的虔诚、专注的信仰与自身的心理功能,也是产生一定效果的原因,绝不是李洪志的所谓“法轮”、“法身”在起着什么作用。  

  记得1994年李洪志前呼后拥地来到哈尔滨,在冰球馆面对4千左右的听众作了十场次传功讲演(门票合计53元)。据说有千余人还是从辽宁等地跟来的。在最后一场次传功时,笔者见到一位妇女手持原拟赠送给李大师的锦旗吵着要找李洪志救他父亲的命,当时路边正停放着她父亲的尸体,看上去不到60岁。原来他们父女是专门从锦州跟来学法轮功的。据她说,她父亲来不久就低烧,由于坚信李大师说的修炼法轮功的人没有病,硬挺着,坚持听课。后来她发现不对劲,找人将父亲送到医院点滴、检查,还查不出原因,于是又抬回冰球馆来求李大师。据李洪志看了说,他一般不给人治病,何况送来得晚了,已咽气了。但其家属不干,仍非要找李大师,被工作人员挡在了外面。最后李洪志在其弟子们的护卫下提前从边门匆匆溜走了。而那位妇女仍等在正门外,仍企盼着李大师和他那神奇无比的法轮、法身创造出奇迹。  

  也许有人认为那位老人之死属于偶然,但仅笔者近两年来就听说多起因迷信法轮功导致家庭失和乃至有病不治而死亡的事例。下面我们不妨来看看1998年2月27日《钱江晚报》的一篇报道《救救我那走火入魔的亲人吧!》: 

  近一段时期以来,不断有读者给本报来电、来信,反映一种称作“法轮功”的气功给他们的亲人、家庭带来的恶果。  
  “救救我的母亲吧!”杭州一家设计院姓张的工程师向本报反映,他的母亲晚年得了糖尿病,经杭州多家医院治疗,病情已得到控制,不料去年他母亲练上“法轮功”后,就拒绝继续去医院看病,目前病情显著恶化,但这位毕业于上海一家建筑学院的老知识分子仍旧拒绝治疗,还对儿子说,她是在接受“转法轮”的考验,李洪志师傅会替她赶走病魔的。  

  “‘法轮功’快拆散我的家庭了!”家住杭州半山的杨某告诉记者,她原先有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自从她的丈夫苦练“法轮功”后,有病不去医院,还阻止妻子女儿上医院看病,为此夫妻间口角不断,感情破裂。春节过后,忍无可忍的杨某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起诉。她说,她多么希望丈夫能迷途知返,恢复家庭的原貌啊!  

  “我应该如何挽救自己的女儿呢?”在惠普医疗工作的陈某,女儿高中毕业后去了美国,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迷上“法轮功”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以致到美国整整8年时间,还在到处漂泊,一事无成。  

  “法轮功”所谓具有“通天法力”的迷信活动,使得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们深受其害,一些人甚至为此丧失了生命。在杭州某新闻单位工作的金某受到“法轮功”的蛊惑不能自拔,1997年11月23日凌晨,患有糖尿病的金某“行功”绝食多天后身体衰竭,金某的父母要去叫医生,金某却执意不肯,并说只要听“大师”李洪志的讲法录音病自然会好。直到金某昏迷在床、面色如土的时候,守在旁边的两位“功友”仍旧只是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师傅”讲法的录音。可是,在录音一遍遍的讲法声中,金某的脸色却越来越苍白,最后终于在新婚仅7个月时就撒手人圜。嘉兴市轻工机械厂陈某的妻子也是一个糖尿病患者,去年初听说“法轮功”能治好糖尿病后,也参加炼功,停止了打针服药,到了11月中旬,她病情加重,最后虽然送到医院抢救,但是已经被“法轮功”延误了时机。  

  由上可知,李洪志的所谓法轮、法身非但创造不了奇迹,却足以误人性命。   

  也不知这些虔诚的法轮功信众死后能不能去李洪志为其弟子设置的彼岸--法轮世界。据李洪志说:“法轮世界是由法轮世界的如来主持的非常庞大的美妙的世界。”当有人问到修炼法轮大法的人,最终是否都到法轮世界去?他说:“我的法轮世界还装不下了呢!只有真正得正果圆满的才能去……现在人有多少亿啊!将来学大法的更多。这生生世世的人还要繁衍下去修,都到法轮世界那可装不下。”不过不要紧,“修不圆满的,可去高层空间也是美好的。我们学员中有一大部分是不同高层次来的,得法之后就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中去了。”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有着自己的彼岸说,李洪志不甘落后,除了承认一些宗教的彼岸说,如极乐世界等等外,也要相应地提出自己的彼岸世界,其民间宗教性质不是再明显不过了吗!

  法轮功与宗教有没有关系,李洪志自己是极力否认的,理由是:“历史上我们没有走入宗教。现在我们大部分是在常人中修炼,他就不是宗教。宗教的目的,一个是修炼,一个是度化人,……我们在常人中修炼也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可是我们没有这种宗教形式。将来要有专业修炼法轮大法的弟子,但现在我们还没有进行到这一步。”在这里,李洪志仅仅把宗教外在的形式当作宗教了。他搞实质上的宗教,以为不采取某些宗教形式(烧香磕头等)就不是搞宗教了;以为在常人(俗人)中修炼就不是搞宗教;以为目前没有专业修炼法轮功的弟子就不是宗教了,真有点自欺欺人、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

  有鉴于此,《转法轮》宣扬的与其说是“法轮功”,还不如说是“法轮教”更符合实际。其实李洪志本人也不大说“法轮功”,而愿说“法轮大法”,因为这是他独创的教法,而不是什么低层次的气功。其实,信奉宗教、弘扬宗教是公民个人的私事和自由,不过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必须遵守起码的宗教道德,实事求是,而不应弄虚做假、混淆视听,肆意歪曲、贬低其它宗教,抬高自己,这样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害人而不利己。

 

  四、法轮功与科学

 

  近一百多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日新月异,给人类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思想界、理论界引发了一场革命。一时间,科学成了文明进步的象征,而各种封建迷信则成了愚昧落后的标志。于是各种主义、学说无不与“科学”攀亲结故。李洪志深谙此道,于是在为法轮功挂起“气功”、“佛家”招牌的同时,也没忘记为它打出一个“科学”的幌子。通览《转法轮》,李洪志的科学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为包括法轮功在内的“佛法”是最精深的,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不过要进入这一领域,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观念,否则永远认识不了宇宙的真相。

  
       2、强调现代科学证明宗教所讲的是真的、对的,用科学抬高宗教。如他说:“爱因斯坦不是一般人,他发现了宗教甚至神学所讲的东西是对的。……爱因斯坦已经走到人类科技认识的最顶点了。再往下研究发现宗教讲的完全是真的。近代有很多科学家、哲学家最后都走入了宗教。”


       3、推崇中国古代的科学。他认为中医在古代相当发达,“现在的西医再过多少年也赶不上”、“中国古代的科学是针对着人体、生命、宇宙,直接奔这个东西去研究了,所以走的是另外一条道路。……有人讲了:按照中国的古代科学走,能有今天的汽车、火车吗?能有今天的现代化吗?我说你不能站在这个环境当中去认识另外的状态,你的思想观念得发生革命。没有电视机,人脑袋前面自己带,想看什么就看什么,也有功能存在。没有火车、汽车,人坐在那儿就飘起来,电梯都不用。它会带来不同的社会发展状态,不一定局限在这个框框当中。”  


       4、贬低乃至敌视现代科学。他说:很 高能力的佛只需开口一讲或一动念,一瞬间真是可以造出一层天来。一挥手,人类的疾病都可以消除。而“人类社会中的名人、学者、各类专家,人觉得很伟大,其实都很渺小,因为他们是常人。……掌握了全人类的知识还是个常人”、“西方的科学走到了极端”、“人想达到的水平,只通过人类的科技手段是不行的。科技可能突破的话,那就真的要有天鬼出现了。”“人类现在是被西方传来的这些知识充实得太绝对了,反而把人弄得越来越物质化了。用现有的理论衡量一切,人类陷到这个常人中越来越厉害了”、“人类所掌握的知识发现到今天已经到顶了。到顶了就成了限制科学发展的东西。”  


       李洪志对待科学与他对待气功、佛法一样,一方面借其名义加以利用,一方面又予以贬低、排斥。大家知道,科学是一种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是人类实践经验的结晶。它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是着重研究自然界的物质形态、结构、性质和运动规律的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质学、生物学等基础科学以及材料学、能源学、农业学、医学等应用技术科学。它们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发展生产力的有力武器。而社会科学是着重研究并阐述各种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包括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法学、教育学、文艺学、史学、语言学、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等,它们是人类认识社会、改造社会、建设新型生产关系的知识体系。 
 
       科学的特点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依靠人的感官经验和科学仪器,采取实践、认识、再实践验证的方法,偏重于对现象界的研究,不断寻找问题的最佳解决办法和合理答案。它不迷信神灵,不畏惧权威。而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之一。虽然宗教的某些方面符合科学,但毕竟与科学是两回事。宗教的特点是,相信超自然力量和彼岸世界,遵循教主、先知或祖师之言,偏重于对精神界的研究,强调通过一定的宗教仪式和修行,可以获得现世和来世的幸福。它是一种信仰,如果硬要拿科学来与它相比附,对它或许是一种亵渎呢。至于法轮功,它是与科学精神完全背离的,是十足的伪科学。李洪志鼓吹科学证明了宗教说的是对的,打着科学旗号却排斥科学,实在太过笼统和武断。           我们知道,科学否定了上帝造人说和地球中心说等,被宗教神化了的风雨雷电等更被科学证明为一种有一定规律的自然现象。科学也不像李洪志说的那样走到了尽头,它仍在向纵深发展。当然科学绝不是万能的,在很多方面都有着它的局限性。它在创造灿烂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弊端,但这主要是运用科学的社会和人本身的原因造成的。而在这些方面哲学和宗教等往往具有许多特殊的价值,能弥补科学的不足。  


       我认为如像李洪志那样将科学与宗教对立起来或混淆起来都是错误的,应辩证地看待科学与宗教,扬其长避其短,让它们共同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五、面对法轮功的沉思

 

  (一)法轮功是如何形成的? 

  表面上看,法轮功是李洪志创编的,实际上看应有着它的历史根源和社会原因。李洪志1952年7月17日出生于吉林省公主岭市一个普通的知识分子家庭,70年代初参加工作,原系吉林省长春市粮油供应公司的一般工作人员,1991年才停薪留职外出传功。据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在《法轮功(李洪志)的问题》中说,李洪志把自己的生日改为1951年5月13日(农历四月初八),据说是:佛祖释迦牟尼是四月初八日生的,我也是四月初八日生的,我也是佛。此外,李洪志还编造了自己的“出山”历史,据法轮功研究会撰写的李洪志小传说,李洪志天资聪颖,4岁时即接受佛家独传大法第十代传人全觉法师亲自传功,修炼真善忍最高特性;8岁即悟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12岁开始接受道家师父“八极真人”传功,炼拳脚、刀枪剑,内外功同修;21岁参加工作,接受长白山的“真道子”教内修功;23岁时又从一位佛家女师父学佛家功理和功法。以后又从多位佛家或道家的师父学过。从1984年开始,他一边考察国际国内的气功门派,一边改编他的法轮功,此时他的师父们都回来了,法轮功的每一招每一式都是在师父们的指导下定下来的。至1989年始定型,1992年正式推出。当然小传里比这说得更为神奇。至于那些师父到底是何许人,可信与否,我们不得而知。有材料反映,李洪志母亲从泰国回吉林长春探亲时,听说李洪志有“奇功”时气愤地说:“小来(李洪志小名)是在胡说,瞎编、骗人!你们可别听他的。我眼看着他长大的,小时候哪有什么功,更不是什么传人。”另据一位干部介绍,他的家乡公主岭市解放前“  字会”十分盛行,解放后被作为反动会道门给取缔了。 字会分为“红 字会道院”、“黄 字会道院”和“蓝 字会道院”,大抵属于佛道结合的民间宗教组织。法轮功与“ 字会”有什么渊源关系尚不得而知,但李洪志生活在民间宗教曾很盛行的环境下,又接触了那么多的散处民间的所谓的佛、道教人物,所受影响可想而知。  本世纪80年代,我国不少特异功能者或气功师出现于辽宁、吉林,为什么呢?大概因为北方过去萨满教比较流行,一些地方民间巫师不少,盛行跳大神,他们有一些奇功邪术。另一方面,民间传说的狐黄二仙猖獗,一些人据说被这些动物附体而有特异功能。对此,李洪志在讲演中常绘声绘色地说许多气功师身上甚至许多神佛的塑像上都有动物附体:“全国各地炼功的人,有多少人身后有附体的?要讲出来很多人都不敢炼功,为数相当吓人的!”“我告诉你那书中(指某些气功书)啥都有,和他炼的东西一样,它是蛇,它是狐狸,它是黄鼠狼。你看那些书,这些东西就从字里往外跳。我讲了,这个假气功师比真气功师多出许多倍来,你也分不清。”一些人听他说得邪乎,吓得不敢接触其它功法,或把已供奉的神、佛塑像送回庙里。其实,李洪志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或许有些特异功能,能迷惑一些人。但即使有,在佛教中也只能算雕虫小技。若从其著述来看,他口气那么大,观念那么怪诞,谬误那么多,我看他自己倒像是被什么东西附体了,以至可以胡说八道!  

  所以我说法轮功的形成,除了李洪志的个人因素外,还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社会因素,它是这些年气功热、气功商品化、宗教化的结果,表明人们精神上存在着宗教饥渴而又对宗教茫无所知。在政治宽松、经济较发达的国家里,各种宗教组织、派别林立,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是物欲横流、人们的精神日益空虚的表现,也是传统宗教走向衰落或转型的表现。因此,今后我国类似法轮功的现代迷信或附佛外道将会以各种形式出现,实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二)法轮功何以发展迅速?  

  从1992年5月到1994年9月,据李洪志估计,学法轮功者人传人,已发展到几十万人,近两年发展更为迅速。分析其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1、我国宗教通常不进入社会和大众媒体,而法轮功适时推出了一套适合于俗人实践宗教而又不背宗教之名的修炼方法,顺应了气功爱好者亟于寻求气功功法背后的理念、希望提高修炼层次的心理,顺应了气功宗教化的趋势,占据了寺观教堂之外的宗教空间。由于打着气功的名义,故可以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而躲避政府的干预。

  2、佛教教理博大精深,同时佛教界在讲解、弘扬的广度、深度以及方式、方法上都存在不足。而法轮功由于打着佛家旗号,说法通俗,随意发挥,故而吸引了许多崇拜佛法而不懂佛法的平民百姓。李洪志针对气功界、佛教界存在的若干弊端予以指责,同时以真善忍相号召,煽动起一些人的宗教热情,客观上促进了法轮功的发展。  

  3、法轮功标榜高层次,颇具宗教理念与生命关怀,吸引了不少缺乏必要的宗教知识的干部和知识分子参与学修,同时,通过采取办各种学习班、设辅导站、大量印发书籍,到处播放录音带、录像带等传教方式,加上收费相对较少,从而赢得了不少信众。

  
  4、对于以气功的名义和形式传播封建迷信,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管理法规还不尽完善,而普通群众追求新奇,追求神异,缺乏分辨能力,从而使法轮功钻了空子。

  

  (三)法轮功有些什么危害?  

  从前几章的分析可以看出,法轮功理论充满了虚伪和谬误,自相矛盾处很多,而李洪志却大肆贬低、指责现行的其它宗教、其它气功,片面强调科学的局限性和当代社会的危机,其目的是想让人们都去皈依他,拜倒在法轮功的门下。尤其令人不能接受的是,他打着气功旗号贬低气功,打着佛家旗号破坏佛教,打着科学旗号排斥科学,实在是一种误导。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产生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1、有害于科学气功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国家对气功界的依法管理;  

  2、有害于宗教界的团结和稳定,不利于国家对宗教界的依法管理;  

  3、有害于我国的改革开放、对外交往。佛教是世界性宗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李洪志以偏概全,对其肆意歪曲、贬低,伤害了全世界广大佛教徒的感情,也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业已造成恶劣的影响;  

  4、有害于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法轮功在社会上大肆宣传迷信,散布劫难意识,说什么炼法轮功的没有病等,公然蔑视科学,淆乱了人们的思想,不利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建设。  

  (四)如何认识和对待法轮功?  

  综上所述,通过对李洪志的著述及其法轮功的研究,我得出如下一些认识:  

  1、法轮功就其主要方面和实质来说,不是气功,而是一种具有民间宗教特点的附佛外道;  

  2、法轮功严格说来不属佛家,它是糅和流行于民间的佛教、道教、儒家的思想和一些基督教、萨满教观念以及民间传说、各派气功、旁门左道的大杂烩。它是违背佛法、破坏佛教的;  

  3、修炼法轮功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身心良性反应,但从长远及从总体来说,法轮功的发展有害于气功界,有害于宗教界,有害于国家,有害于社会,有害于信仰者的“法身慧命”。从传统佛教的立场上看,它是一种邪教,《转法轮》等是邪书。  

  法轮功的出现与发展并非是一种偶然现象。因此,一方面我们不可小看了它,无视它可能产生的恶劣影响,或认为通过简单的批判、咒骂就能解决问题,你骂倒了李洪志,可能还会出现张洪志、王洪志呢!另一方面也不必高看了它,以至惊慌失措。因为它毕竟是十分荒诞、露骨的,只是钻了一时的空子,岂能长久!历史上的附佛外道多着呢,终究遮盖不住佛教理性的光辉和大悲的精神。当务之急,一是要彻底划清与法轮功的界限,以免佛教继续蒙受不白之冤;二是要以法轮功作为反面教材,努力提高四众弟子的整体素质,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学习和宣传纯正的佛法,使广大信众乃至整个社会能正确认识佛教,从而能有效地识别和抵制那些像法轮功一样打着佛家旗号的各种邪法或附佛外道;三是对于李洪志等提出的某些刺耳却合理的批评,佛教界要进行必要的反省,举一反三,不断改进和加强自身建设,扩大佛教的正面影响,从而使包括法轮功弟子在内的那些对佛教存在错误认识的人能转化过来。  

  对于法轮功,我们应将李洪志与受其蒙蔽的弟子区分开来,将李洪志为蛊惑人心而胡说八道的东西与法轮功中的某些合理内容区别开来。我接触和认识一些法轮功弟子,发现他们绝大多数是善良的,有的还有相当高的文化。他们多数缘于学气功而接触到法轮功,法轮功燃起了他们对祛病延年的希望和对宗教性的“真善美”的理念及永恒生命的追求,这是在绝大多数人心中都潜藏着的一种非常强烈的需要。只是他们的善良愿望被别有用心的李洪志导入了歧途。作为佛教界的高僧大德和广大正信的佛弟子理应对他们抱有最大的怜悯心、同情心、救助心,应理解、关注他们的需要,给他们指出一条适合其根机的正确道路。我们今天客观地批判法轮功,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正法和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为了使包括法轮功弟子在内的更多的人认清法轮功的虚伪性、欺骗性,从而走出信仰的误区,找到一种真正有利于自己的法身慧命和身心健康、能发扬自性中“真善忍”的信仰和修炼法门。  


  1996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发文对李洪志的《转法轮》(卷一、卷二)、《中国法轮功》、《法轮大法义解》、《神通大法》等出版物作出查禁决定,文件指出这些书“内容宣扬迷信及伪科学”,决定对这些书立即予以收缴,停售封存,听候处理。另外中国气功科学研究会已于同年末注销了法轮功的会员资格,表明国家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已注意到法轮功存在严重问题。但仅此并未能有效地阻止法轮功的发展。法轮功的走入地下和向国外发展,危害依然极大。要解决好法轮功问题,关键是要解决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深层次问题,完善政府的管理法规,尤其要注意解决人们心中存在的认识问题。李洪志的《转法轮》等邪书,涉及面广,谬误极多,限于篇幅,本文不能一一论及,只能围绕其中一些主要论点、主要问题,尽量引用李洪志的原话,有理有据地予以剖析,旨在加深读者对法轮功本来面目的认识,希望能使广大佛教徒提高警惕,使法轮功弟子们有所醒悟;同时希望能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对类似法轮功的现象进行必要的研究,制定出相应的法规,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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