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趣和最滑稽的事,要算法轮功高层对这一判决的“应对技巧”了。也真够法轮功左右为难、费尽思量的:如果偃旗息鼓,忍气吞声,乖乖认输伏罪交上罚款,堂堂大法“威德”何在?“宇宙大佛”神通何在?过去放了那么多大话狠话又如何下台和收场?因此承认和服从法庭判决是万万不行的。
然而,如果拒绝交付罚款,后果将更加严重,这6个“活神仙”马上就会锒铛入狱。他们不久前因当庭诵读“大师”的“论语”,已经被毫不客气地关押过了,一案“二进宫”,成何体统?比起罚几个钱,坐牢毕竟更丢人和有损形象得多。
于是乎就有了现在的“高明”结局:6位案犯个个“坚贞不屈”,都是“大法硬汉”,誓与新加坡法庭拼到底,但可惜“一位家属在未经六位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了6人的全部罚款,于是,6位“义士”就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地“被”稀里糊涂地释放了。这真是别出心裁,妙不可言。既可免受牢狱之苦,又“保住”了大法的“体面”。也不知哪位“家属”如此慷慨,一人包揽了6个难兄难弟的罚款,这种“自作主张”的“非组织活动”大法高层研究批准没有?也不知6个案犯为什么在事后没有强烈反对这种“屈辱”“投降”行为,而坚决拒绝“从狗洞里爬出”。
看来法轮功也像“常人”一样很“现实”,知道“不吃眼前亏”的。回顾这起官司的前前后后,法轮功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用尽了吃奶力气,却对新加坡法律没有产生过纹丝影响。“你爱怎么闹怎么闹,我该怎么判怎么判”,想跟新加坡法律一决高下,结果是节节败退,最后输得精光。
毫无疑问,法轮功不能不重新认真研判新加坡的“严峻形势”了,究竟是增派人马,加强攻势,还是保存实力,窥测方向?依我看,法轮功当然不甘心“弃守”新加坡。但继续闹下去,也只会应了那句话:“道路是笔直的,前途是黑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