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2日,憋足了吃奶力气的法轮功等待着新加坡高等法院开庭“传召”李光耀,不想上了公堂,哪有李光耀的影子,真是“连李光耀家看大门的”都没来。只见主控官员夏宏俊板着面孔历数大法徒的犯罪事实,并且明白晓谕被告人王宇一,“你的所谓上诉,本来压根就不能允许”。这位凶悍的法轮功女高徒还想用“转法轮”中的那点可怜“知识”诡词以对,结果法官拉加也越来越不耐烦了,他不断阻止王宇一的胡搅蛮缠,并且断然拒绝了什么“李光耀必须出庭”,“必须作电子纪录”等无理要求,最后,这位宽容长厚的法官对王宇一说:“今天对你算客气了,本庭已经做出决定,此案不能继续上诉!”待到这个法轮功女人还想唠唠叨叨挽回败局时,法官早已宣布“此案结束,现在审理下一个案子”。
就这样,法轮功全力以赴准备闹出点“大动静”的“传召李光耀到庭”案连个泡沫都没有冒出来,就消失得无声无嗅、无影无踪。
最叫法轮功“忍无可忍”和“百思不解”的是,新加坡所有大小媒体,没有任何一家对法轮功“传召”李光耀做过哪怕一个字的报道。而几乎同时发生的“NKF前执行理事长杜莱失信案”却高踞新加坡各大媒体的头条,这怎么能不叫法轮功妒火中烧、醋海生波呢?他们哪里知道,“最大的蔑视,是眼睛都不瞬一下”。法轮功从来认为“自己的存在非常有趣”,而在别人看来,却常常是连骂他们都嫌浪费了唾沫,抬举了无赖。
一个疯疯失失的法轮功泼妇,妄图通过打官司与新加坡“第一名人”扯上瓜葛而扬名立万,取得“曾经和李光耀对薄公堂”的“光荣历史”和“洪法资本”,多么精明如意的算盘,可惜新加坡法庭偏偏不成全,实在太可惜了。不禁想到一个故事,有个士兵对同伴自夸道:“将军跟我说过话”,别人问他将军说什么,原来将军说的是“滚出去!”而今天的法轮功却连这个挨骂士兵的“幸运”都没有,折腾大半年,还吹嘘这是“新加坡历史上的第一次”,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结果到头来却真的连“李光耀家看大门的人”都没捞着见上一面。
法轮功这个“臭鸡蛋”偏要碰碰新加坡法律的“石头”,结果自然只能如此。不过,那种“黄浆四迸、臭气四溢”的景象,对于新加坡人了解法轮功,是会多增加一点感性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