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资料库  >  历史回顾  >  调查法轮功
读1998年法轮功抗议BBC的三封公开信

作者:韩松龄 · 2006-09-11 来源:凯风网
  骗子最大的恐惧和惊慌,莫过于人们对骗局和骗术的揭露。邪教法轮功对不同声音的病态敏感和超常反应几乎是与生俱来的。李洪志一“出山”就是言论自由的大敌。

  1996年6月“光明日报”发表了揭露法轮功的文章《反对伪科学要警钟长鸣》,立刻招致了千余法轮功信徒的围攻。此后,法轮功大概尝到了“一闹就灵”的甜头,只要风闻全国任何地方有一点揭露法轮功的“星星之火”,就要全力以赴把它坚决扑灭。任何媒体只要敢对法轮功说个“不”字,便立即遭到不依不饶、无休无止的袭扰和纠缠。

  对于“齐鲁晚报”、“北京电视台”、“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健康文摘报”、“青少年科技博览”等遭受围攻的事,人们已经耳熟能详,但很少有人知道1998年12月法轮功发动的一场对英国BBC的“跨国征讨”。今天重温法轮功当年的3封抗议信,让人很开眼界,生出许多体悟和感慨。

  1,我由衷佩服BBC记者詹姆斯.迈尔斯(James Miles)灵敏的嗅觉和锐利的观察,在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之前,甚至在4.25事件之前,就能如此理智清醒、一针见血地指出法轮功是中国的“头号邪教”,告诫人们法轮功会导致“集体自杀”(简直是对天安门自焚案之类悲剧的预警)。由此可见,西方记者决不“弱智”,他们的认识能力和职业素质完全足够认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反观今天不少西方媒体喜欢“正面”报道法轮功,其实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为了某种政治需要不惜违背记者良心和职业道德。

  2,邪教的本性和本能决定了法轮功一摸就跳、一碰就闹、无论谁敢对他们稍加置疑,就死缠烂打、软磨硬抗到底。他们从“打遍全国”的新闻媒体,到最后包围中南海,完全是一脉相承的。英国BBC记者詹姆斯.迈尔斯的文章当时并没有多大影响,法轮功竟然如此大动干戈。管你中国外国媒体,一律照打不误。写信给人家的总裁也倒罢了,还用得着再写信给英国驻中国大使?然后仍不罢休,又一直把抗议信写到英国首相布莱尔的办公室。瞧瞧法轮功多么威风,多么凶悍,实在是沾不得、惹不得,否则准叫你吃不了兜着走。幸亏法轮功当时还没有力量跑到伦敦去包围BBC总部。后来,这位BBC记者詹姆斯.迈尔斯惊叹不已地说,“在我全部新闻生涯中写的全部文章里,再没有比这篇遇到的反应更激烈了。”(After a BBC report on the group, the reaction was "quite extraordinary," says correspondent James Miles, "more response than to any article I've ever written in my entire career." )

  3,法轮功的双重标准、实用主义和强词夺理诡辩术在这三封信中暴露无遗。本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1996年就发出了《关于立即收缴封存<中国法轮功>等五种书的通知》。法轮功在抗议信中却指控BBC记者詹姆斯.迈尔斯引用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书是“无视中国法律,竟然对中国政府明令查禁、收缴的非法出版物的内容进行公开宣扬和扩散”;此时的法轮功已经被诸多书刊揭露,被中国气功协会除名,受到整个佛教界声讨,遭到众多科学家、记者、各级政协委员批判,公众已经明确指出法轮功是邪教,要求政府取缔。法轮功却照旧面不改色,声称“没有一本书籍含有报道所声称的上述内容”。吓唬BBC记者说批评法轮功就是“对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并严重违反了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严重违反了中国《民法通则》”,是“破坏中国社会稳定”,“是对中国人民的现代化建设的污蔑之谈”,而且对“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都是极不友好和不负责任的”。更可笑的是,还拿出《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来压詹姆斯.迈尔斯。最后宣称BBC必须“予以书面答复”,法轮功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看来BBC一不小心得罪了法轮功,简直就是侮辱了整个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应该构成重大外交事件了。今天重读这些虚张声势、大帽子压人、比“愤青”还“愤”的大话,实在让人忍俊不禁,活脱脱看到了法轮功尚在走红得势时的狂妄和骄横。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建议BBC和西方传媒的老总、记者们都认真重读一下这3封并不遥远的“抗议信”。这些“杰作”对于我们深入了解法轮功敌视言论自由的一贯性、疯狂性和劣根性,应该是个独特的例证。

附:1998年法轮功抗议BBC的三封信

致英国广播公司(BBC)

Director_General Sir John Birt 爵士

尊敬的爵士阁下:


  今年十一月中旬以来,贵公司世界新闻节目(BBC WORLD)多次播发了贵公司记者JAMWS MILES先生关于法轮功的报道。我们作为法轮功的部分修炼者,感到该报道主要内容属捏造、歪曲事实,并构成对全体法轮功修炼者名誉权与人格尊严的侵犯和对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并严重违反了中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此,我们现将该报道有关问题和事实情况向您通告如下:

 

一、报道主要内容属于捏造和歪曲事实。


  1、报道中称“在本月中国出版的官方认可的书籍中,声称法轮功是头号邪教,并说此教可能会导致集体自杀....”。


  事实情况是:第一,中国政府的任何部门和机构从未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也从未禁止法轮功;第二,在目前中国官方认可的、所有具有合法出版手续的书籍中,没有一本书籍含有报道所声称的的上述内容。因此,上述报道内容显然根本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完全属于捏造事实。至于报道所称“可能会导致集体自杀”云云,更是毫无事实根据和完全不负责任的危言耸听,纯属谣言和诽谤。报道的这一内容构成对法轮功全体修炼者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


  2、上述报道所援引的这本污蔑法轮功的书籍,系中国不法书商虚构作者姓名、盗用西藏人民出版社名义出版的非法出版物。由于该书既完全不具备合法出版手续,内容也存在严重问题,因此自其一出现就已受到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明令查禁。早在贵公司上述报道播出之前,中国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于1998年 11月 10日就已发出了在全国范围内查禁、收缴该书的通知文件。报道却无视中国法律,竟然对中国政府明令查禁、收缴的非法出版物的内容进行公开宣扬和扩散。根据中国法律,我们认为也同样构成违法和侵犯中国公民权利。


  3、报道称“李洪志先生四年前移居美国”,而事实上,李洪志先生首次赴美国传授法轮功的时间为 1996 年。报道的此说法完全不符合事实。

  二、报道称:法轮功“对那些被中国现代化状态搞得迷失了方向的人有吸引力...”,并称“象这类教派通过拒绝拜金主义而给予人们一种慰藉”。我们认为,这属于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心智水平、心理健全水平与人格的公然贬低,从而构成对其名誉和人格尊严的直接侵犯,同样也是对中国人民的现代化建设的污蔑之谈

  三、报道称“中国政府的不赞成态度对法轮功的传播影响很小...”,“似乎政府正在打一场败仗”等.我们认为,报道的这些内容属故意挑拨修炼法轮功群众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关系,制造中国政府与法轮功修炼者的对立与矛盾,从而对中国社会秩序与稳定构成极大的危害。

  综上所述,由于报道的上述内容毫无事实与法律根据,纯属捏造、歪曲事实和公开宣扬、扩散谣言,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人身攻击,并故意挑拨法轮功修炼者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关系、破坏中国社会稳定。报道的这些内容,我们认为,不仅有悖于新闻记者职业道德,而且严重违反了中国《民法通则》第 101条关于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的规定,和《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第 14 条关于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不得危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构成对中国全体法轮功修炼者名誉权、人格尊严的侵害和对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对此,MILES 先生和贵公司应承担连带的侵权法律责任。

 

  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并不得侵犯他人名誉和人格尊严和危害社会公共秩序。这不仅是中国法律的明文规定,也是世界各国所共同的法律原则。法轮功自 1992 年传出至今尽管才短短六年,但由于其在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提高人们道德水平的显著效果而受到了普遍的欢迎。目前,法轮功已传播到全世界三十多个国家与地区。此方面情况,被采访者已向 MILES先生作过详细的介绍,并提供了有关资料。但贵公司在报道中对此却置之不顾,反而以捏造、歪曲事实和宣扬 、扩散谣言的方式 ,公然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侮辱和诽谤,其侵害后果是世界范围的,因此其违法性质和情节是极其严重的。该报道对法轮功修炼者、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都是极不友好和不负责任的。它反过来也严重地损害了贵公司在中国以至全世界的声誉与形象。


  在此,我们郑重地向贵公司提出如下要求:


  一、停止播放、扩散对法轮功的上述报道;


  二、就该报道对法轮功修炼者 、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所造成的侵害,予以公开道歉,并消除其不良影响。

 

  对于我们的上述要求,希望贵公司予以书面答复。在此,我们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一切权利


特此致函!

致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尊敬的高德年大使先生阁下:

  最近,贵国的英国广播公司(BBC)多次向全世界播发了该公司记者JAMES MILES对法轮功的报道。为此,我们作为法轮功在中国北京的部分修炼者,现致函阁下,将我们的看法陈述如下:

阁下:

  法轮功是由中国公民李洪志先生创立的、属于人体修炼的一门方法,他要求修炼者努力按照“真、善、忍”这一原则为人处事。由于其在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提高人们道德水平方面的显著效果而受到普遍的欢迎,法轮功现已传至世界上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中国的法轮功的修炼者已达数千万人。在贵国也有法轮功爱好者和受益者。


  我们认为,英国广播公司的有关报道属于捏造、歪曲事实。其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人身攻击,并故意制造修炼法轮功群众与中国政府的对立与矛盾等内容,不仅有悖于新闻记者职业道德,而且严重违反了中国《民法通则》和《外国记者的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对中国公民名誉权、人格尊严的侵害以及对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的危害。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MILES先生和英国广播公司对此应承担连带的侵权法律责任。在此,我们希望阁下能够尽快将此事所造成的侵害后果向贵国政府予以报告,并运用阁下个人的影响,敦促英国广播公司对此事作出积极响应,并予以公开道歉和消除其不良影响。

附件:《致英国广播公司(BBC)Director-General Sir John Birt爵士的信》

特此致函!

法轮功中国北京部分修炼者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六日


致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首相

尊敬的托尼.布莱尔首相先生阁下:

  我们现就贵国英国广播公司( BBC)及其记者JAMES先生最近对于法轮功的报道一事,郑重地向阁下作如下通告:


  该报道对法轮功修炼者进行了大量的人身攻击,并称法轮功为“邪教”。报道还多次故意挑拨修炼法轮功群众与中国政府之间的关系。


首相阁下,


  法轮功是由中国公民李洪志先生创立的属于人体修炼的一门方法,他要求修炼者努力按照“真、善、忍”这一原则为人处事。由于其在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提高人们道德水平方面的显著效果而受到了普遍的欢迎,法轮功现已传至世界上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已达数千万人。在贵国也有法轮功有爱好者和受益者。


  我们认为,英国广播公司的有关报道属于捏造、歪曲事实,并且严重违反了中国有关法律,构成对中国公民名誉权、人格尊严侵犯和对中国社会的公共利益的危害。它对法轮功修炼者、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是极不友好和不负责任的。


  鉴于英国广播公司的有关报道给法轮功修炼者、中国人民、中国政府所造成的损害,并由此对贵国在中国人民心中的声誉与形象可能带来的十分不利的影响,我们希望首相阁下能够直接过问此事,并敦促英国广播公司停止不法侵害、作出公开道歉和消除其不良影响。

附件:《致英国广播公司(BBC)Director-General Sir John Birt爵士的信》

特此致函!


法轮功中国北京部分修炼者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六日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