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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行不法之“大法”在法国伏法记

作者:悲智 (天鉴网) · 2006-06-28

  1999年8月2日,美国《时代》杂志通过电话对李洪志进行了采访,报道标题采用了李洪志的惊人之语《我仅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一个自诩比宇宙还大、不在宇宙中的主佛竟然是个普通人?!果真如此,还是做贼心虚了?

  在采访中记者问:“你是否认为可能有人利用‘法轮功’从事违法活动?”李洪志回答说:“一个真正的‘法轮功’成员是不会做任何违法的事情。他们大多数都是老实人。就像中国人说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发生冲突时他们首先会向内找。一个真正的‘法轮功’成员是不会犯罪的。”

  首先,“法轮功”成员真的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吗?

  那怎么会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成员在香港咬了警察呢?怎么会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成员在德国跟警察冲突中拳打脚踢被当场逮捕呢?

  其次,“法轮功”成员真的不会做任何违法的事情、不会犯罪吗?

  那怎么会在新加坡有15名“法轮功”成员2000年12月31日非法集会时,抗拒警方执行公务而被逮捕判刑呢?怎么会在崇尚人权自由的法国,有“法轮功”成员冯文伟女士因为涂写标语而被判违法有罪呢?怎么会在香港有16名“法轮功”成员于2002年8月15日被裁定阻警办公、行为与物件阻街及袭警等七项罪名成立有罪呢?

  有故事说,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抓到了一个超速的。司机讲,警察先生,前面还有好几次超速,您怎么不抓,单单这次抓我呀?这不公平。警察说,我会给你公平的。然后给了他一张加倍罚单,理由是“强词夺理”。新加坡那15名因非法集会被判刑的“法轮功”成员不也振振有词的说,我们一直在这里无照集会来着,怎么单单这次要抓我们呢?结果15个人因为强词夺理都判得很重。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横行不法的“大法”信徒在法国是怎么伏法的。

  第一件“大法”信徒在法国伏法的案例就是“法轮功”成员毁坏公共财产和扰乱公共秩序案。

  2001年6月2日,非法居留在法国巴黎的29岁“法轮功”成员冯文伟女士无视法律,在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外墙上,用红色涂料肆意喷写“法正乾坤”等字样的宣扬“法轮功”邪教的标语,被法国检察官向巴黎法院提出了公诉。巴黎大事法庭曾于2001年11月24日开庭,对被告冯文伟进行审判。但在开庭时,一贯宣称练“法轮功”不生病的冯文伟竟称病逃避,以身体欠佳为由拒绝到庭。她委托其辩护律师向法官呈上了医生给她开据的生病证明。因而,法官按照有关规定,当庭宣布对冯文伟的审判延期6个月进行。

  “法轮功”信徒怎么一到关键时刻就声称“有病”呢?还有后来的“法轮功”信徒王均陶夫妇也是如此。他们二人2001年4月非法移民到澳大利亚,当澳洲移民部门2003年3月11日遣返他俩时,王均陶声称“心脏病发作”。下面是“美国之音 ”2003年3月16日的报道:“上个星期二,66岁的王均陶和62岁的妻子王丽銮在被迫送上了飞往中国的班机后,王均陶突然表示心脏病发作,结果这个遣返行动被暂时中止。两人目前被关押在位于悉尼的维拉武德非法移民拘留中心。澳大利亚移民部门官员在接受《澳大利亚人报》采访时指出他们怀疑心脏病发作只是一场闹剧,因为在航班机长拒绝这两人登机后,王均陶老人是自己走下飞机的。他说这很难让人相信他真的心脏病发作。”请“法轮功”信徒们给个确切答案:“法轮功”信徒究竟生不生病?这些声称“有病”的人是真病还是装病?

  在2002年2月6日下午,对冯文伟的传讯和审判是该案的第二次开庭,公诉人指出她的违法行为损坏了受到维也纳公约保护的中国驻法大使馆的财产,触犯了法国刑法322-1等条款,冯文伟对其非法喷写标语的事实也供认不讳,最后法庭宣判冯文伟毁坏公共财产罪和扰乱公共秩序罪罪名成立,罚款375欧元,赔偿中国驻法国大使馆物质损失费100欧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500欧元。

  在公共场所涂鸦是一种什么行为?“明慧网”还在大肆鼓励:“你可以看到在中国,海报上以及墙上和路灯柱子上喷涂的‘法轮大法好’等。”“法轮功”在中国大陆没市场,却胡说成是中国政府迫害,可是在海外,为了宣传“大法”,“法轮功”敢于对抗各国法律,同样到了人见人嫌的地步,难道这也都是中国政府迫害?

  在国内,人们非常讨厌“法轮功”到处喷涂或粘贴口号和标语,楼道里贴得乱七八糟,但是“法轮功”却把这也算是“公益事业”、“做好事”。其实,没有人把那当成是公益事业,都认为是公害,跟其它胡乱粘贴的非法野广告是一类东西。为了保持整洁美观,各家各户经常要清理这些野广告,那得用刀子刮才能去掉这不干胶或油漆,经常把墙都刮坏了,残留下一些极不美观的痕迹,能不招人烦吗?

  “法轮功”的另一个“公益事业”就是打电话、发垃圾邮件来讲“真象”,这被国内百姓称为骚扰。按这个道理,那个卖药的也可以这么干,是叫大家都知道他的产品,是为大家好啊。那个卖水果蔬菜的也这么干,天天吆喝得全国百姓都睡不成觉,提醒大家补充维生素是为大家好啊!那成什么事了?

  非法集会、占道堵塞交通、影响社会稳定也是“法轮功”的主要“公益事业”之一。“法轮功”把这美其名曰是走出来证实法。好么,法还没有得到证实,别人的利益都受到影响了。车开不过去?活该!谁叫你没有给政府施加压力给“法轮功”平反,你活受着吧!“法轮功”受了委屈没有讨到便宜之前谁也别想过好日子!警察来干涉就是绑架!“法轮功”是老子天下第一,是老虎屁股——摸不得!

  另一件在法国横行不法的众多“大法”信徒在法国不得不伏法的案例是非法集会游行案。

  正值2004年中国春节期间,中国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出访法国,埃菲尔铁塔上的巨型大红宫灯、凯旋门前的神州锣鼓、香榭大道上的龙腾虎跃、协和广场上的龙灯旱船以及潮水般的人群,显示了中国文化的深厚底蕴和接待规模的盛况空前。国家主席胡锦涛访法国期间,法国拿到了上海到北京高速铁路的合同,卖出二十多架协和飞机,两国还签署了“更紧密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公报。法国上下都明白,如果没有中国的无限商机,法国的军工、核电、环保、能源、铁路那么多高精尖的产品这年头卖给谁去?又如何解决法国的失业大军问题?所以法国最大的报刊《费加罗报》说,中国是我们的最大顾客,顾客就是上帝!所以我们要接近中国,了解中国,重视中国。这才是法国朝野的心里话!

  然而,与这隆重、热烈的气氛极不和谐的是“法轮功”的抗议活动,因为涉及到法国的国家利益,“法轮功”愣是没有机会和华侨一起到香榭丽舍大道上去表演。压力当然来自巴黎市政府,而更大的压力则是来自法国各界的华侨团体,他们从一开始就视民运为异类,“法轮功”也是同样下场,以至于历年的巴黎华侨春节大游行以及中法文化年等游行,都是法国红、兰、白三色国旗和中国的五星红旗开路,而“法轮功”和民运统统因不受欢迎而被拒之于门外。

  此次庆祝中国春节的游行和胡锦涛主席访法,“法轮功”的参加申请照例被拒绝了,无奈之下故伎重演,紧急从全球各地调遣1000多人,聚集到巴黎来举行抗议,一下子也就把法国警察逼成了“恶警”。“法轮功”的抗议活动实在不那么专业,尤其是台湾来的那些人穿着黄坎肩、戴着黄围脖,满大街地抗议、撒传单、冲警戒线,大街上一站比谁都橫,法国警察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也就只能满大街地抓人。结果吃苦受罪事小,给“法轮功”丢人败兴事大!

  本来“法轮功”折腾到这份上就够出风头的了,可是还不算完,还要告法国总统希拉克、法国政府、巴黎市政府甚至告警察局,花多少钱别说打不赢,就是打赢了这几场官司,又将如何?“法轮功”竟被“台独”牵着鼻子走,整天打官司告状,八面树敌,难道“法轮功”也要重蹈民运的覆辙吗?和法国政府较劲有什么好处?非得逼着法国政府说一声:唉,难怪中国政府说“法轮功”是邪教!

  到了巴黎就要懂得为客之道,美国总统布什为什么反对台湾公投?国家利益!法国总统希拉克为什么热烈欢迎胡锦涛?还是国家利益!在法国的领土上做有害于法国国家利益的事情,那就是侵犯了法国人民的利益!就是违法!
  2004年1月28日上午,法国“法轮大法”协会副主席克里丝黛尔举行了记者招待会,宣布准备就他们参加在春节庆祝和胡锦涛访法期间所遭受的来自法国警方的“不公正待遇”,对法国有关部门进行司法控诉。下面看看“法轮功”自家的说法是否圆全吧。

  【法轮功】我们协会曾经申请参加庆祝中国新年的游行。但是在中国政府的压力下我们的申请被拒绝了。
  【分析】“法轮功”不是自己在头一天被批准搞了“追悼”和“出殡”吗?这可是有照片为证的!再说,别人组织活动愿意请谁参加就请谁参加,“法轮功”有什么资格非赖着参加,也太霸道了。自己不招人喜欢,老是怨中国政府干什么!另外,既然申请被拒了,为什么要强行非法集会?

  【法轮功】从1月24日到1月27日至少有30名“法轮功”学员被粗暴无理地带到警察局拘留,还有许多学员受到警察粗暴围困。
  【分析】那不是活该吗?非法集会、撒传单,还狂冲警戒线,到哪里都应该抓起来受受教育,人家哪管你是否是“神”,肚子里是否有“轮”。

  【法轮功】这些“法轮功”学员来自于英国、德国、丹麦、挪威、美国、台湾等自由国家和法国本土。
  【分析】显然说这种话的是与“台独”勾连的“法轮功”无疑,国际社会谁承认台湾是国家来着?

  【法轮功】这些被拘捕的人只是因为他们是“法轮功”修炼者就被捕,只是因为穿戴印有“法轮大法”字样的衣服、围巾或徽章等,有些人甚至没有穿或戴这类物品。
  【分析】咦,那就奇怪了,没有标志是怎么认出来的?没有听说有人被抓错了,难道法国警察开了天目了?可见做了违法之事、闹事的人,没有标志也会被抓!真是不打自招啊!没有被批准就非法游行,放着现成的理由不用,难道警察却要另找理由?“法轮功”也太会扯谎了吧。

  【法轮功】在他们当中,甚至有不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属。
  【分析】不是吹牛说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嘛,怎么成了一人练功全家一起干坏事、一起受惩罚了呢?

  【法轮功】有一位来自英国的母亲在被拘捕期间的几个小时内无法与她12岁的儿子取得联系。另一位来自台湾的女士则因遭到法国警察的粗暴无理对待而当场受惊晕倒,以致被送到医院。
  【分析】哦,“大法”信徒这么经不起考验?“法轮”在肚子里,李洪志的“法身”随时守护,居然还会受惊?还进医院?那地方是修炼的地方吗?连这一点“消业”都受不了。

  【法轮功】路边一位外籍学员打开的“法轮功”横幅,引来法国警察的关注,包括孙小姐在内的两名女性学员帮忙解释,却强行被带到警局无理扣押,长达四小时之久,理由是“她们身上有黄围巾和‘法轮大法’资料。”
  【分析】再一次感到“法轮功”的不“真”!居然很无耻地装出一副无辜面孔,明明是因为非法集会游行、打横幅标语、冲击警察拦起的警戒线和四处散发传单而被抓,却非要欺骗说是戴黄围巾和随身携带“大法”资料而被抓,如此低劣的撒谎行径真是让人不齿。
  在胡主席访问期间的其后几天里,“法轮功”练习者未经批准非法聚集在中国驻法领馆附近示威、抗议,吵吵嚷嚷地不仅让周围的居民很厌恶,而且负责安全保卫的法国警察能允许他们这么干也才怪了呢!一个字:抓。

  【法轮功】一位钟姓女学员说,以自由、人权立国的法国,竟然会这样逮捕观光客,她在台湾活了大半辈子,一向守法,想不到在法国观光却无任何理由被带进警局,让她身心受到深深的伤害。
  【分析】比较搞笑,原来“法轮功”紧急调遣各路人马是到巴黎观光!

  看看由华人社团组织举办的大型春节游行活动对参加游行者有什么规定吧:要遵守当地法规,不许私自打标语,不许散发与组织活动无关的传单!既然是规定,为什么不遵守?不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当然会被警察收拾了,有什么可以抱怨的呢?把全球人民都搞得跟防贼一样防着自己,真不知道“法轮功”练习者们会有什么感想?!

  前些日子“法轮功”还一个劲地对着胡主席大抛媚眼儿,那是指望着给他们平反哪!可是换了谁也不会给它平反的,因此没过多久就恶语相向开始叫骂了,看看“明慧网”2004年1月30日所发的《通告》吧,主角已经从江XX变成了胡XX,看来媚眼儿是白抛了。

  “法轮功”对上次在德国被警察“虐待”的事进行了低调处理,如果不是CNN登了照片,根本就没有人报道那事。这次被法国警察“虐待”的事,没有找到一家中英文媒体对此报道,全是“法轮功”自己在那里自暴其丑,连“明慧网”自己都哀叹,“法国媒体的一致沉默不可思议”。

  其实道理很容易明白,170名台湾“法轮功”信徒在这次法国作秀、闹事中当主力是有强烈的“台独”背景的。2004年1月30日,法新社也以“台湾‘法轮功’抨击巴黎警察”为题,报道了台湾“法轮功”对法国的抨击,并指出“法轮功”在巴黎的这些抗议活动发生在陈水扁攻击法国总统的第二天。

  “法轮功”有钱是个不争的事实:电台、电视台和报纸一样也不少,这些免费报纸发行量之大,版面之多,广告之少,就可以知道其财力雄厚;日内瓦是全球消费最高的城市之一,每年数百人的来回机票及数周的旅馆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遍及世界各地的“大法”网站就达上百个,建立和维持一个网站的费用也是不菲。“法轮功”还租用了北美N3R卫星频道办起了电视台,如此庞大的、现代化的宣传媒体阵群,恐怕连许多第三世界的国家都会自叹弗如。为了维持这些媒体的运转当然需要养活一批“法轮功”职业者。而根据“明慧网”的报导,“法轮功”每次举行的“大型”游行活动的参加人数也只有千八百人,其中还有许多是从外地或外国赶来的。靠这些人掏腰包去维持上述开支,恐怕连“法轮功”自己都不敢这样宣传。

  “法轮功”在台湾不得民心,却被“台独”垂青以对抗大陆。比如,2000年7月,台当局驻美联络机构召集全美主要亲台社团的“侨领”开会,要求他们在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法轮功”的活动以全面支持,鼓吹“台独”的吕秀莲也与“法轮功”练习者以“师兄师姐”相称。“法轮功”也投桃报李,在2004年4月12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上,李洪志关于“台湾总统大选”问题指示说,“谁跟迫害我们的邪恶走得近我就不选他”,言外之意,谁支持“法轮功”就选谁,这不等于是明说支持“台独”了嘛,这与“你对我好我就对你好”的常人有什么分别?

  有一点是肯定的,“人无横财不富”,天下可没有白吃的午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也是很自然的事。这次,“法轮功”的财神爷陈水扁和吕秀莲,因为法国明确反对闹“台独”的“台湾公投”而大骂法国,与“台独”相依为命、形影相吊的“法轮功”还不得趁此机会好好表现表现?!

  前几天还在喊冤叫屈说巴黎警察“无故”拘捕关押“法轮功”成员,一周没过“明慧网”就开始吹捧公然违反游行管理法的非法集会。

  在“明慧网”2004年2月2日发表的《在巴黎的中国春节大游行期间讲真相》一文中说:“这给我们提供了从未有过的分发大量传单、VCD和小册子的机会。我们主要给中国人发真相资料,当然也有许多法国人停下来,想得到我们的资料。”“这次在巴黎举行的中国春节联欢是一次讲‘法轮功’真相的绝好机会,我们要利用我们能利用的能力,让它为我们所用。”

  “明慧网”的编注“世界范围的大法弟子应该利用各种机会来讲清真相”更是明目张胆唆使“法轮功”成员无视法律,“用各种机会”来宣传自己。“法轮功”的两面手法又哪里有一点点“真”?知不知道世上还有“羞耻”二字?

  其实,西方社会对于宗教是自由开放的,除了“法轮功”之外,还有很多的新兴宗教。相比之下,以东方文化为基础、发展的对象主要是华语人群的“法轮功”,在这里没有任何优势。而从历史上看,当一种宗教传播到一个新的地域,必须与当地的风俗习惯和传统文化相融合,然后才能被大众所接受。而“法轮功”无论是在法理上还是言行上,都与西方文化格格不入,因此很难被西方主流社会所接受,导致了“法轮功”在海外难成气候。

  比如,“法轮功”的言行,包括各种讲“真象”的形式,比如,发垃圾邮件、打骚扰电话、非法游行示威、冲警戒线等。这些做法与西方社会所强调民主法制的理念格格不入,“明慧网”不仅不制止反而提倡,到处碰壁也就成了必然。

  不管怎样,最后进一句忠言,“法轮功”从出世以来事没少闹,围电台、攻报社甚至冲击中南海,口口声声错在中国政府,那么,法国最近发生的事呢?难道法国政府也错了?天下的政府都不对,只有“法轮功”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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