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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再次大谈“反理”意图何在?

作者:丹 琳 · 2008-06-24 来源:凯风网
  5月24日,李大师在纽约法会讲法中,面对“法轮功”组织内部思想混乱、派系林立、分崩离析的困境,面对“法轮功”邪教在法拉盛事件后受到世界正义之士同声谴责、四面楚歌的不利态势,李大师又老调重弹,大讲“反理”,为“法轮功”的丑恶行径辩护,为追随者撑腰打气。岂不知,“法轮功”逢灾必闹,屡屡制造这样让人不可思议和令人唾弃的事件的真正原因,就是在李大师所讲的“反理”的操纵和支配下干出来的。

  一、李大师的“反理”成为掩盖“法轮功”在“法拉盛事件”中劣迹的遮羞布。

  李大师在早期的讲法和经文中,曾多次谈及修炼的理是“反理”,“法拉盛事件”发生之后,李大师在5月24日纽约法会上的讲法中又一次推崇“反理”的作用,他说:“我一直在讲,大法弟子看问题一定要反过来看,因为三界是反的,但是你们要走正。常人认为好的,作为修炼人......想离开这里的生命,就是好的。你要认为是和常人一样的想法,你就永远是个常人,你就永远离不开这里,所以你碰到磨难那正好是你提高的机会,如果你能向内找,那正好是你走过难关、进入新状态的机会。”“法拉盛事件”发生之后,“法轮功”阻挠为抗震救灾捐款一事在全世界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法轮功的邪恶本质又一次大白于天下。李大师为了挽回“法轮功”的这种颓势,为了抹杀“法轮功”的污点,李大师再次拿出所谓的“反理”来为其进行诡辩。他所谓的“向内找”,也是让弟子们在遇到问题时,看看是不是用“反理”来对照自己,用“反理”来处理问题。如果能自觉地运用“反理”,那么层次就会提高,就会进入新的状态。

  在这篇经文中,李大师又说道:“你为社会尽了点义务、做点好事,仅此而已。那不是修炼人要做的,那只是常人中的一个好人而已,不能圆满。”还说:“三界当初造的时候就是反着造的。这里没有正理……它是反理,行为、形式都是反的。世人认为香的那边认为是臭的,人认为的好事可能在那边都是坏事。”按李大师的“反理”来讲,你为汶川大地震赈灾捐款,实际是在做坏事,修炼人不能做这样的事,否则就圆满不了。而“法轮功”在法拉盛阻止华人华侨为地震灾区捐款,这种令人不耻的不义之举,在“法轮功”看来反倒成了正义之举。实际上就是告诉全世界的人们,无论哪里遇到灾难,都是他们咎由自取,是那里业力大造成的,谁也不要去管他们,也不要去帮他们,任他们自生自灭。这种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歪理邪说只能使人们的道德急剧下滑,使人与人之间变得冷酷无情,使这个世界成为可怕的人间地狱!

  二、李大师的“反理”彻底否定了人类判断是非、善恶的标准。

  其实,早在《转法轮·论语》中,李大师就说道:“‘佛法’是最精深的,它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如果开辟这一领域,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那么,什么是常人的观念呢?就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衡量是非善恶的标准,在李大师看来,这些常人的观念在修炼中就是反理。如果你是个修炼的人,就必须与常人的观念是相反的。如:社会上的正常人认为尊老爱幼是一种美德,那么修炼人就认为这是一种必须修去的情。在《转法轮》中说过:谁是你的父母,谁是你的子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欠下的业照样还。再比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在常人来看是一种值得赞美的高尚义举,可是一旦走进了修炼的门,就反过来把它看成是坏事,是一种“造业”的行为。在《转法轮》328页中说:“你看着那件事情是好事,可是你做的话,说不定就是个坏事;你看到那件事情是坏事的时候,你如果管了,说不定又是个好事。为什么呢?因为你看不到它其中的因缘关系。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比如对汶川大地震,在正常人看来,是一场巨大的灾难,是中华民族的国殇,而在“法轮功”看来,这是给人“消业”,是对人的“大淘汰”,所以一到灾难出现,他们就抱以幸灾乐祸的心态。捐款捐物,抗震救灾是高尚的人道主义的体现,而“法轮功”却认为这是常人中的事情,与大法的理相违背,所以,当华人华侨踊跃捐款的时候,他们却百般阻挠,演出一幕幕令人鄙夷的丑剧。

  三、李大师的“反理”是对中国人民抗震救灾伟大精神的恶毒攻击。

  四川汶川大地震之后,中国人民在抗震救灾中表现出的人性光辉和牺牲精神,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被国外媒体称之为“第二次长征”。然而,这种无私的大爱之举却使“法轮功”如骨鲠在喉,对抗震救灾行为进行大肆攻击,其理论根据就是李大师所讲的“反理”。在《越最后越精进》中,李大师说:“其实人类社会的理在宇宙中是反理。人有难、有痛苦是在为人还业,从而有幸福的未来。那么修炼的人就是按照正理修炼。吃苦受难是除去业力、消除罪过、净化人体、提高思想境界、升华层次的大好机会,是大好事,这是正法理。”言外之意就是,你要不想当常人,你要是想当神,那么你就不能与常人的想法一样,常人认为是坏事,你就得认为是好事;常人认为是灾难,你就认为是“消业”。在《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中说:“那么你们到底在为什么而修呢?为了人类社会如何吗?为了中国如何吗?”按照李大师的荒唐逻辑来推论,这使数万同胞遇难的令人悲哀的大地震,却成了一件令人庆幸的“大好事”,因为这些死去的人在痛苦中消去了“业力”;而修炼的人不是为了人类社会幸福,也不是为了中国强盛,是为了维护所谓的“正法理”,即“反理”,所以才有“法拉盛事件”中“法轮功”敲锣打鼓地阻挡当地侨团为四川赈灾募捐;才有任百鸣、张杰连、袁红冰、杨森、柯天明等一小撮人物在《大纪元》上抛出一系列文章,对中国政府的抗震救灾百般挑剔和无端指责。在中国国家领导人亲临抗震救灾的第一线,不畏艰险,指挥抗震救灾时;在部队救援官兵穿越崇山峻岭,披荆斩棘,在飞鸟罕见的山路上踏出一条“生命通道”时;当空降兵某部官兵克服重重困难,在急流上用竹排紧急架设一座“生命桥”时;在14岁的少年童世强不顾个人安危冲进学前班的教室,勇敢地救出7个孩子时,这些“法轮功”或“法轮功”的代言人们却对汶川地震的遇难同胞冷若冰霜,对伤者的生命漠然视之,对救援人员大公无私的品格冷嘲热讽,对他们勇于牺牲的精神百般挑剔,谣言四起,唯恐天下不乱。5月18日下午,当中华大地正沉浸在无比悲痛中的时候,法轮功学员却在加拿大国会山前举行“法轮大法洪传世界十六周年”庆祝活动。这就是李大师所讲的修炼的“反理”在人类社会中淋漓尽致的表现。

  四、李大师的“反理”为“法轮功”在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冷酷和自私提供了理论依据。

  李大师认为,自然灾害是对人的“业力”的惩罚,地震、天灾、战争都是在给人“消业”。李大师在讲法中说:现在世上的人都是业滚业滚来的,一个人业力大,就会生病、遭灾;一个地区业力大,就会发生地震、瘟疫、洪水、战争等;在《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中说:“宇宙有个理叫做什么呢?叫做不失不得,得就得失。那么你要想给人去消业,那么人就得承受这个业力。如果你要不给他消,他会越积攒越多,多了它叫十恶不赦。十恶不赦之后就要销毁,这个生命就要销毁了,不能再让他生存了,完全销毁。那么你要给他消业从而保护人类哪,人就得承受还业力的痛苦。怎么痛苦啊?承受天灾、人祸和疾病。”拿李大师的歪理来推论,汶川之所以会发生大地震,就是因为那个地区“业力”太大;而那些不幸遇难的人又都是“业力轮报”,是神为他们“消业”。请问:汶川地区有没有“走在神路上”的大法弟子?李大师不是说能把地球爆炸推迟三十年吗?不是说不计众生一切过往之罪,不管在历史上犯下了多大的罪与错,这次都要救度吗?而这些大法弟子又都是有“功能”的,而且又都是修“真善忍”的,都是来“救度众生”的,为什么就不能制止汶川地震的发生呢?李大师不是说,大法弟子是那个地区众生得救的唯一希望吗?如果他们真的是善的,真的是有功能的,是应该能把这场灾难制止住的,为什么还要让地震发生呢?显而易见,李大师所言都是无稽之谈。这使我想起了逻辑学上的一个两难推理:有人说,上帝是全智全能、除暴安良的。另一个人反驳他说:如果上帝真的全智全能,除暴安良,那世间就不会有行恶的人,也不会有不平之事;如果世界还有不平之事,还有恶者横行,就说明上帝并不能除暴安良,也不是全智全能,或者说,上帝根本就是不存在的。对“法轮功”而言也是如此,如果李大师是“宇宙主佛”具备“大神通”,“一个佛一挥手,全人类的病都没有了”,而大法弟子又是走在神路上的人,又是在不遗余力地救度众生,那地球上根本就不应该出现任何灾难。既然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那只能说明李大师所说的这些都是子虚乌有,都是骗人的伎俩,吹破天的谎言。

  由此看来,李大师所讲的“反理”是反人性、反道德、反传统的,它犹如一颗精神原子弹,对人的精神世界具有极强的杀伤力,对人类文化的破坏力远远胜于汶川大地震,具有毁灭性的严重后果。古今中外的伟人先哲无不身体力行地实践着高尚的道德追求,在《尚书》中,帝舜就说过:“天德而出宁。”西方哲学家康德说:“有两样东西久久值得我们回味和思索——那就是头顶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律。”以上所说告诉人们只有具备了高尚的道德,天下才可太平,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才会越来越美丽,这才是人间正道,这才是我们所追求的正理。而李大师却大逆不道,公然与人类优秀的文化大唱反调,其用心是极其险恶的,其前景是惨淡的,其命运是必然灭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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