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鸭头丸》帖
《世说新语·德行》第三十九则载:
王子敬病笃,道家上章应首过,问子敬“由来有何异同得失?”子敬云:“不觉有馀事,惟忆与郗家离婚。”
王子敬就是东晋名臣、大书法家王献之(344-386),他临终前觉得只有与郗家离婚是自己的平生憾事,要按五斗米道(王家人相信该道)的规矩作出忏悔。刘孝标注引《王氏谱》曰:“献之娶高平郗昙女,名道茂,后离婚。”又引《献之别传》曰:“祖父旷,淮南太守。父羲之,右将军。咸宁中,诏尚馀姚公主,迁中书令,卒。”由此可知王献之本来与高平郗昙之女郗道茂结婚,后来皇帝让他同馀姚公主(后称新安公主)结婚,于是他就同郗道茂离婚,从此官运亨通,累迁为中书令。从他临死前的言论看去,他这一次离婚另娶颇有些不得已。
郗昙是郗鉴的次子,而官至太尉的郗鉴是其父王羲之(303-361)的岳丈,也就是说郗昙原是王献之的小舅舅,而郗道茂乃是他的表姐。亲上做亲,在东晋的高门世族之间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这样最容易门当户对。表亲之间的青年男女结婚一向多见,双方认识得比较早,一般来说关系容易亲密。郗家曾经显赫一时,过江第一代的郗鉴以及他的孙子郗超(字嘉宾,郗鉴的长子郗愔之子)都握有相当的实权,但这一家人丁不旺,后来就中衰了。现在王献之因为要去攀高亲,竟要跟已经结婚八年的表姊离婚了。
馀姚公主司马道福来头很大,她是晋简文帝司马昱与徐贵人的女儿,原先结过一次婚,丈夫是一代权臣桓温(312-373)之次子桓济,但这个桓济后来出了很大的问题,《晋书·桓温传》载:“温六子:熙、济、歆、祎、伟、玄。熙字伯道,初为世子,后以才弱,使冲领其众。及温病,熙与叔祕谋杀冲,冲知之,徙于长沙。济字仲道,与熙同谋,俱徙长沙。”桓祕、桓冲是桓温的两个弟弟,桓温一直重用桓冲,以他为接班人;桓祕则一向不受长兄桓温的欣赏,还曾经被他免去官职,桓祕从此“每愤愤有不平之色”,在桓温病重时,“祕与温子熙、济等谋共废冲”。结果“冲密知之,不敢入。顷温气绝,先遣力士拘录熙、济,而后临丧。祕于是废弃……”(《晋书·桓彝传》)在宁康元年(373)桓温去世前后爆发的这场桓氏家族内讧中,不满大权落入桓冲之手的桓济叔侄三人一败涂地,桓济原先的婚姻也跟着完蛋;但公主不能没有丈夫,必须另觅对象,于是找到王献之,导致王献之同郗道茂离婚。
在此前一年(咸安二年,372)晋简文帝司马昱驾崩,十一岁的太子司马曜即位(孝武帝)。侍中、尚书仆射、中护军谢安(320-385)和中书令、丹阳尹王坦之等人控制中枢,他们联合起来抵制野心很大的桓温,取得了成功。公主是当今皇帝的姐姐,决不可以跟着已经栽掉的丈夫桓济到长沙去,她得找一个体面的新丈夫,其人必须有合适的门第、年龄和地位。王献之出身于东晋第一高门琅邪王氏,乃是名父之子,年在三十岁左右,又深得谢安的赏识,前程远大。大政治家谢安完全有必要与皇室司马氏以及老牌高门琅邪王氏搞好关系。桓温死于373年七月己亥,王献之的离婚和重新结婚大约也就在此后不久。这种事情决不宜久拖。
关于这次婚变的详细情况现在无从深悉,只是还可以看到当离异之际王献之写给郗道茂的一纸便条——
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额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足,以之偕老,岂谓乖别至此!诸怀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耶?俯仰悲咽,实无已已,惟当绝气耳。(《淳化阁帖》卷九)
看来在婚变中献之面临着很大的压力,颇有些无奈;但他终于同意参与到这一变革中来,所以到病笃时特别提到这事是平生的一大过失。
王献之对此婚变当然应当承担相当的责任,如果他坚决抵制,也完全有可能不变的。这里的一大背景在于,本来很密切的王、郗两家的关系后来已经有些裂痕,《世说新语·贤媛》第二十五则载:
王右军郗夫人谓二弟司空(郗愔)、中郎(郗昙)曰:“王家见二谢(按指谢安、谢万),倾筐倒庋,见汝辈来,平平尔。汝可无烦复往。”
又《世说新语·简傲》第十五则载:
王子敬兄弟见郗公(按指郗愔),蹑履问讯,甚修外生(甥)礼。及嘉宾死,皆著高屐,仪容轻慢。命坐,皆云“有事,不暇坐”。既去,郗公慨然曰:“使嘉宾不死,鼠辈敢尔!”
郗超去世以后,郗家的地位急剧下降,王家的态度就越来越冷淡了,远不如对正在崛起的高门陈郡谢家那么热情。东晋世族看上去都很高雅脱俗,其实内心深处也颇多世俗的势利之见。原先的舅舅兼岳父家正在走下坡路,王献之本人同意实行婚变当与此有关;直到行将离开世界时才回想起同郗道茂的旧情来,觉得很对不起亲爱的表姐。这真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到这种时候,一时的实际功利已经无须计较,剩下的只有永恒的人情了。
王献之的临终忏悔看似小事一桩,却很有助于人们读懂东晋的社会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