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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风新评:首恶必办,法不容邪(图) | 元凶受惩,令人欣慰令人忧

作者:庞青松 · 2015-02-04 来源:凯风湖北

 

    今天,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犯张帆、张立冬执行死刑。( 2 2 人民日报)

  招远血案主犯张立冬曾言:“不害怕法律,对做过的事不后悔。”张帆曾言:“判死刑了,我们也不会死。”但事实证明,他们还是败在常人的法律之下,为他们的疯狂举动付出了应有的代价,事实证明,对待邪教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从而让邪教徒受到法律的制裁。

  血案主犯已处死,在此之前,要犯吕迎春已被判无期徒刑,张航、张巧联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0年、7年。痛定思痛,我们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社会要强化防邪意识。张帆、吕迎春从事邪教活动非一日两日,她们不仅自己从事邪教活动,互相灌输邪教思想,还经常组织他人参与学习全能神活动,但为什么一直没引起人们的注意呢?早在2009年秋天,张帆全家从老家无极迁到招远,张帆把李有旺夫妇(全能神骨干)从包头迎接到招远家中住,在张帆、李有旺夫妇、吕迎春4人的组织下,20多人学习全能教的团队初具规模。这20多人的家人在做什么?难道就没一人察觉到异常么?从招远血案说开去,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否有人被邪教迷惑?如果有,我们该如何挽救他们,如何防范他们的恶行?如果有陌生人向我们索要手机号码或类似事件时我们该如何应对?

  社会要强化责任意识。招远血案中,令人悲哀的是当吴硕艳无端遭到6名男女当作“恶灵”“恶魔”疯狂殴打时,现场那么多人围观,居然没有人勇敢地站出来为吴硕艳主持公道,就连案发地麦当劳餐厅工作人员的劝阻也止步于“谁管谁死”的威胁之中,没有尽到保护顾客的责任。由此可见,餐厅、超市、车站、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措施一定要加强,应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杜绝类似案件的发生。

  首恶必办,法不容邪。张立冬、张帆无疑是招远血案的主犯,在殴打吴硕艳的过程中发挥了主要作用,他们的疯狂行为令人发指,他们的嚣张态度令人愤怒。对待张立冬、张帆这样穷凶极恶的邪教徒只有处以死刑,方能告慰死者,方能有效地震慑那些走在邪路上的人。民众需要法律去保护,依法判处血案两名主犯死刑,彰显了法律的神圣,严惩犯罪分子、将其绳之以法就是最大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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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紫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