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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新“论语”的变与不变

作者:林子寒 · 2015-10-11 来源:凯风网

  变脸是川剧独特的绝门技艺,是塑造人物的一种特技。川剧的变脸是表演在艺术舞台上,但现实生活中确有变脸如翻书的人,其中,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最为典型,例如,对有恩于他的前妹夫变脸,对骨干弟子变脸,对生他养他的母亲变脸……今年5月24日,李洪志旧技重演,对自己的经文变脸——对已经使用21年的《转法轮》中最为重要的“论语”篇章“大变脸”。“论语”老调翻新,变幻的是什么?不变的又是什么?

  “佛法”变成了“大法”,但大搞教主崇拜的目的不变

  极力神化自己,是中外邪教主大搞教主崇拜惯用的伎俩。李洪志虽属小子辈,但对这一伎俩玩弄的非常娴熟,甚至超过了前辈。为欺骗愚弄法轮功练习者,在旧“论语”中,李洪志以“佛法”自居,竭力神化自己。其在邪教义中他自封为“宇宙主佛”,吹嘘“法身保护”论,极力宣扬“末世论”和“救世论”。通过散布一系列歪理邪说,极力神化自己,得到了大搞教主崇拜的目的。在新“论语”中,李洪志把“佛法”变成了“大法”,抛出“救世主”的称号,再不见“佛法”的字眼,甚至干脆直接说“大法是创世主的智慧”。“大法”是干什么的?当然是指导弟子们修炼的。按李洪志新“论语”的说法是“会带来善报、福寿,作为修炼人,同化他,你就是个得道者——神。”“创世主”是谁?当然不是基督教和天主教里“上帝”或“真主”,说白了就是李“主佛”自己。李洪志将自己定性为“佛”和“神”的双重化身,其目的是继续大搞教主崇拜。由此可见,“佛法”变成了“大法”,但李洪志大搞教主崇拜的目的不变。

  “科学”变成了“神”,但实施精神控制的目的不变

  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是中外邪教主实施精神控制惯用的伎俩。在旧“论语”中,李洪志除给“法轮功”贴上“佛法”的标签外,还贴上了“科学”的标签,而且“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在其邪教义中李洪志把科学分出了高低,说人类的科学是低层次的,所以“再发达也只是宇宙奥秘的局部”,而“法轮功”是最高层次的科学,所以能够洞见“宇宙奥秘”。他吹嘘他所传授的法轮功是“超常科学”,他鼓吹《转法轮》是一本“超常人知识的书”,是“一本天书”。李洪志通过散布这些毫无科学知识和道德而言的东西,把法轮功练习者引向迷信愚昧的深渊,得到了精神控制的目的;随着实践的检阅,李洪志意识到他给法轮功帖上“科学”的标签留下了难以弥补的漏洞,把科学分出了高低,说人类的科学是低层次的,所以“再发达也只是宇宙奥秘的局部”,而“法轮功”是最高层次的科学,所以能够洞见“宇宙奥秘”。但最高层次的科学仍属科学,还是科学大、“法轮功”小,这与宇宙“主佛”的封号不相适应,用李洪志的话来说就是“用科学证实法的意识比较强,把科学摆的太高了、太大了”,所以李洪志“一直想修改他”(新经文《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于是,“论语”一改,“科学”绝迹,全换成了“神”,同化于“法轮功”就是“神”了。修改后的“论语”,李洪志有了封“神”的权力,弟子要想修炼成“佛道神”,首先要对师父信服,对法轮功邪教义信服,这样,李洪志又将弟子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由此可见,“科学”变成了“神”,但李洪志对弟子大搞精神控制的目的不变。

  “圆满”变成了“道德”,但忽悠人的目的不变

  在旧“论语”中,李洪志反复强调,只要人类能“从新认识一下自己和宇宙,改变一下僵化了的观念”,也就是说只要接受“法轮功”,就能揭开“宇宙的真相”,从而求得“圆满”。虽然“圆满”只在全文出现一次,而且是在最后一句中,但其对于“法轮功”习练者而言,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就是奔着“圆满”才去的。但结果适得其反,从“两年圆满”到“二十年圆满”,从“个人圆满”到“众生圆满”,从“去掉最后的执着”到“最后的最后”,“圆满”的兑现时间一再推迟,直至永无尽头;“圆满”的前提条件一再加码,甚至提出了“来在世上的生命,当不上人,当动物、当植物,都等着大法弟子救度”(新经文《二零一四年旧金山法会讲法》)。从抛出“圆满”论到现在,没有一个弟子能够修炼“圆满”,模范人物林逸明死在了“圆满”路上,佛亲李继光死在“圆满”路上,行政主管韩振国死在“圆满”路上,“三退”执行主席李大勇死在“圆满”路上……眼看“圆满”的金子招牌就要被有名或无名弟子的死砸碎,李洪志在新“论语”把惟一的一个“圆满”都删除了,抛出了“道德”一词欲盖弥彰,为不能“上层次”找托辞,继续忽悠。改动后的“论语”在“法轮功”和“宇宙的真相”之间增加了“道德”这个环节,必须通过“提高道德品质”的媒介传导,“法轮功”才能揭开“宇宙的真相”,同时又用大量的篇幅讲“排神、放纵人类道德自我约束”的问题,以此来切断“道德”这个媒介。至此,李洪志的自保退路留出来了,学了“法轮功”,还是不能“圆满”,不是“法轮功”有问题,问题在于你自己的“道德”不够嘛。由此可见,“圆满”变成了“道德”,但忽悠人的目的不变

  旧“论语”变新“论语”,但大肆敛财的目的不变

  大肆敛财是世界上所有邪教主共性,法轮功头目李洪志亦不例外。据罗斯新著《邪教:洗脑背后的真相》中《领导人对组织成员的剥削》一节中写道:“应当指出的是,‘李大师’通过他的法轮大法积累了大量的资产。1995年,李先生移居到美国。据称,1998年他在纽约买了一套,价值293500美元的房子,第二年,又在新泽西州购买了一套房,价值580000美元。这两套房的总值在今天超过一百万美元。”请注意“通过他的法轮大法”这8个字一语道破天机,李洪志的所谓教“功”传“法”,就是他骗钱敛财的主要途径,办班收费,卖书敛财,制售音像品、练功垫、法像、护身符等牟取暴利。据不完全统计,自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共开办法轮功培训班56期,收入300万元以上,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组织出版的各种书籍及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据网友白衣子在《李洪志高价卖书敛财(图)》一文中爆料:最近,李洪志打起弟子的主意,高调出售他的图书、音像制品等。他真够“黑”的,卖给弟子的东西还定出天价!在法轮功网站上,李洪志全套“讲法”书,售价高达475美元,折合人民币2964元。一套李洪志大连讲法音像制品(光碟+录音)报价158美元,折合人民币886元。那本当年卖12元人民币的《转法轮》,如今标价15美元,折合人民币93.6元,价格打着滚往上翻。不仅卖书、卖音像制品,法轮功网站还出售法轮功制品,如弟子敬拜李洪志的专用檀香、听法轮功音乐的播放器等,当然价格也不菲。一把檀香就买65美元!新“论语”的推出,李洪志又可以再次发行新的经文,冠冕堂皇的将信徒们的钱财骗进自己的腰包,这和他之前的疯狂敛财的作风是一脉相通的。

  “论语”老调翻新,变了的是个别词语,但巩固邪教主地位的目的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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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松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