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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大肆敛财为哪般 头目贪得无厌

作者:梅山人 郎雨 · 2015-11-26 来源:凯风网

  钱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每个人都是一日三餐,每天睡一张床。钱再多,也无需一天吃10顿饭,睡10张床。因此,对人来说,金钱无需取之不尽,够用就行。人生短短数十载,不必为钱一生劳碌,更不可挖空心思,暴敛掠取不义之财。可是,法轮功、全能神、华藏宗门等等邪教头目又为何要毫无顾忌,疯狂敛财呢?

  邪教头目都有一颗贪得无厌的心

  欲望需求是人作为生命个体无可否认、无可回避的客观必然现象。对于欲望,古语有曰“食色性也”,西方文化称之为天赋人权。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也常言“哀莫大于心死”,这是因为欲望需求乃是人类身心成长的动力。客观来看,欲望本身没有原罪,欲望是人的正当要求,只要它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就可以成为促进个人成长、推动社会进步。一般人都能够管控个人欲望,跳出贪婪的泥潭。但是,李洪志、赵维山、吴泽衡等邪教头目,却任由私欲膨胀,为了金钱和实现其政治图谋,以创建邪教组织,散布歪理邪说,变着法子来疯狂敛财,甚至为此不惜贱踏、残害无辜生命。所以说,邪教头目他们一个个都有一颗贪得无厌的心,他们对金钱的欲望比谁都要强烈,他们就像吸血鬼一样永无休止地吮吸弟子的鲜血,邪教头目都是不折不扣的人间大恶魔。

  邪教头目都追求骄奢淫逸的生活

  中外邪教头目创立邪教的其中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大肆敛财,以满足其荒淫无度的生活。李洪志通过办班、卖书、传功等手段疯狂榨取弟子钱财。仅从1992年5月到1994年年底,他在全国各地开办法轮功培训班56期,收取人民币300万元以上。1992年至1999年底,李洪志非法出版并销售了大量法轮功宣传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他用这些非法敛聚的钱财购房产、买豪车、包养情人,过着醉生梦死的奢华生活。全能神头目赵维山要信徒交纳入教“会费”、“奉献款”,敛得了大量钱财。香港媒体曾报道,2012年底全能神赴港时,所携带的从大陆信徒手中搜刮的资金至少有1.2亿人民币,赵维山将所骗钱财全部转移到其境外的帐下供自己和情妇挥霍。“华藏宗门”教主吴泽衡以各种行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数额共计673万余元,他用此钱财住豪宅,包养多名年轻女子,最终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无期徒刑。

  邪教头目都想做强做大邪教产业

  任何一个邪教头目都不想让自己“辛苦”创立起来的邪教组织消亡,他们必将想尽办法苟延残喘,作垂死挣扎,而要保证其庞大的邪教组织正常运转,必须要继续用他们惯用的伎俩骗取钱财。如李洪志在国内的恶行败露逃到美国后,他建总部基地、“媒体”、“学校”、“演出团体”等等需要大量的经费;法轮功为了申请土地调整计划和特种使用权,曾花大本钱对美国纽约州奥兰治县鹿苑镇议会变相贿赂等诸如此类的事情需要银子;法轮功“逢中必反”、“逢喜必闹”请大量的雇佣兵需花钱。法轮功除行骗敛财,别无选择。全能神头目赵维山2000年逃到美国后,要维护其邪教组织的巨大开支,操纵国内信徒闹事,同样需要通过不断骗钱来支撑。梦想做“皇中皇”的吴泽衡,要控制国内10多个省市的1000多名活跃信徒、海外数千弟子,以及继续壮大发展邪教组织,也需要大量的经费。别无所长,只会骗术的吴泽衡离不开重操旧业。

  无论邪教头目的骗术如何“高明”,也不管他们使用何种威逼利诱的卑鄙手段,只要人们擦亮眼晴,远离邪教,并充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就可避免深陷邪教泥沼、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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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