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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or白衣天使 谁能决定人之生死

2015-02-26 来源:凯风网

1到底谁该治病救人

急救事关生死,却不是着急就能解决的问题,里面包含了责任与义务、道德与法律的相生相克。

 

有能力的不能随便救人 

在医院里,只有两类人是这个地方的中心人物。一类是负责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医生。另一类就是得了病等待救治的病患。

这两类人中,医生是医疗行为的主体。他们懂医术有技术,而医院有各种医疗设备和抢救治疗的手段。按理我的地盘我做主,该怎么救治病人应该是有实力有能力的医生说了算的。

但现实是,在我们国家的医院里,医生更多的时候都是处在一个被支配被领导的从属地位上。他们掌握着医疗技术,掌握着医疗设备和医疗手段。但他们该怎么救人、该如何进行抢救却必须经过家属的批准和签字确认。

如果没有家属签字,为了争分夺秒的抢救而主动的展开医疗救治行为,那就成了擅自施救。病患救活了治好了,家属会感谢他们,如果人死了,努力了之后却没有救回来,他们就成了“杀人凶手”。

什么时候?又是谁?给医生套上这荒诞可笑的紧箍咒?【详细】 

 

没能力的救不了人 

电视剧中,新闻报道中,我们常常看到焦急如焚的家属。这些不懂医术,没有医疗技术的人,在急切地等待着亲人转危为安的消息时,等来的却是一张张病危通知,一份份手术告知确认书以及一张张写着不知道多少零的巨额缴费单。

在面对亲人是生是死的选择时,医生们并没有告诉他们,病人好了,或者是病人情况稳定了这样的好消息。更多的时候医生会告诉他们一大堆听不懂的医疗术语。医生的诊断,病人情况如何,他们打算怎么救治等医疗方案。作为拥有知情权的家属来说,知道这些情况是他们的权利。但他们更想说的是,别告诉我该怎么救。你倒是去救人啊!

可说完了这些病情和手术方案之后,医生最后一句却是:“你同意我们这么做吗?你同意的话就签字吧!”

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所有人都会签字,他们要医生转身回去抓紧时间和死神抢时间。可在不知道这个签字的后果时,他们能签字吗?他们凭什么签字?他们真就该签字吗?【详细

 

躺在床上的等着救命 

在热播的医疗剧中常常会有这样的场景出现。

急救车送来的病人,等待这医生的抢救,医生拿着手术器械却必须高声呼喊,家属来了吗?家属签字了吗?

作为病患送到医院抢救的,都是生命垂危的。在家属没有到场的情况下,在没有人签字的情况下,这些病患就真的只能等着家属来签字吗?抢救的最佳时效被一个个的确认、签字告知拖延着。

一个老大爷在等着儿子签字,医生才能救他。可儿子却在寻找医疗专家,在路上来回奔波着。如果这个老大爷还能说话,他是不是该问问儿子,当年你出生的时候是我把你带到了这个世界。可现在我的生死就该由你来签下判决书吗?

生存的权利在患病之后就似乎不再属于患者本人了。他的生存权利被转嫁到了子女妻子父母的身上。生命逝去了就不可能在回来,而责任这两个字却束缚着家属、束缚着医生、束缚着生命最后的那一线生机。

“生命”和“责任”哪个更大?【详细

2信任危机缘何起

医患纠纷频发、暴力袭医时有发生,当前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为何患者与的医生之间的信任鸿沟越来越深?

 

医患之间缺失的是信任 

在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今天,医生和患者之间缺失的就是“信任”。而信任的缺失则是因为信息的不对等。

医生知道在病人体内发生了什么事情,该如何去救治。而这些知识是他们多年苦读和临床施治积累起来的。这么庞大的信息量,针对一个病患的具体病情,需要将这些高深的技术问题讲解给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家属听清楚明白。这是不是需要让家属去医学院深造几年,家里人才能够得病呢?

而事实的确如此,由于基础医学常识根本没有普及到千家万户。民众们对于医疗的期望值又一向是非常大的。他们甚至以为现代医学发达到了包治百病的程度。所有的病患送进医院就相当于进入了保险箱。只要送进医院的时候病人是活着的,那他就不该死。而事实上,在及时送到医院及时得到救治存活下来的人仅仅只是一部分。很多病症发病的时候,其实已经注定了病患最终死亡的结局了。【详细】 

 

神秘面纱太神秘 

医学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科学。很多民众对于医生的判断就只有神医和庸医两种。自古以来神医过手百病全消,遇到庸医小病成顽疾。这样的神话传说似的民间故事至今依然在民众中广为流传。

这也就是说,在科学资讯发达,高科技手段层出不穷的今天。大多数的民众的医学常识依然停留在古代。常常听到有些病患家属会说这样的话“老太太送进来的时候好好的,现在怎么就死了!肯定是你们给治死的。”

笔者不禁要问,既然人是好好的,那为什么要送医院呢?难道是让老太太来医院参观访问来的?如果病人死在医院就是医院给治死的,那为什么还要开设这么多医院培养那么多医生呢?这些都是拿着执照的杀人犯吗?

我不相信,扁鹊就没有病人死在他手里过。还有华佗当年他为什么就不把曹丕拉到一边给他讲讲脑袋里有血块肿瘤需要摘除,手术过程是怎样的,然后让曹丕给他签个字呢?

神医和庸医的宣传太广泛了。以至于病患在等待着神医出现的时候,把所有的医生先当庸医来怀疑。只有治好了病患这人才是神医。这就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先假设这个医生是庸医,是要拿红包治死人的。然后等待最终结果,病人活了他就是神医,病人死了那就是庸医,要杀人偿命。

我常常想到,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一个病人入院之后,遇到一个大夫,第一次救活了,他被家属当作神医。而后病人病情复发,再次入院,还是那个大夫。结果病人死了,他走下神坛成了杀人庸医。【详细

 

3、舆论有时候并不公正 

在步入信息时代之后,社会舆论、媒体报道如今正在呈现出一种泛娱乐化。生死攸关的大事往往成为猎奇、争夺眼球、提高收视率点击率的炒作内容。在新闻行业内,有专门跑娱乐圈的、有跑体育圈的还有专门蹲点医院的。这些地方最容易出新闻。

而一旦医院死了人,家属开始闹。然后这些追求收视率和发行量的媒体像苍蝇闻到了臭鸡蛋一样嗡嗡地聚拢过来。人家家里死了人,悲痛欲绝。而这些媒体关注的是,入院后有没有送过红包啊?是不是医疗事故啊?医生有没有误诊啊?在这些预先的设问已经设定好的前提下,这些新闻在娱乐了大众的同时,消费的却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详细

3知情权是不是决定权

在医患问题突出的今天,医患之间缺失的沟通桥梁,亟需各方设法重建!

 

知情权不是决定权 

按照常理,病人家属对于医生的施救,病患病情是拥有知情权的。但这种权利仅指他们应该知道所有的实际情况。但知情权不是决定权。任何人包括病人家属都没有权利决定人的生死。

大家都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还有另一条普世准则: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能不能救治,根据现实医疗条件决定。如何救治根据专业医生的判断来决定。没有相关医疗知识的患者家属没有任何权利能决定救治或放弃救治。【详细

 

知情同意书是有效避免医患纠纷的一种方式 

在当前医患矛盾日益紧张的时候,以知情同意书的方式来避免一些显而易见的医患纠纷,这还是很有效的通行做法。虽然这的确是有些不合理的。但有家属签字和没有家属签字,有可能引发的问题是不同的。

即便是在技术更加强大,医疗体系更为完备的日本和美国,也有病人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相关规定。而且很多时候,病人家属将病人送进医院就以为送进了保险箱,医生就该是包治百病的。所以只有清楚明白的将病情告知家属,让家属了解每个步骤的风险,让他们的心理预期不再那么高。这也是有效避免医患纠纷的方式。【详细

4凭什么让我相信你

信任就像一颗种子,如何种下种子,并使其发芽长大,需要制度的土壤、法治的阳光。

 

种下信任,根落何处 

如果说信任是一棵根植在人们心中的树,要把它种活除了浇水施肥,首先要看看这棵树的根是扎进了土里还是依然浅薄地埋在沙子里。其实真正要从源头上解决医患矛盾,就必须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制度,完善的医疗记录,合理有效的利用医疗资源,设立公正的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一系列完善的制度是重新建立正常的医患信任的根基。在这方面可以借鉴一下美国的经验。

在美国,救死扶伤是医生的职责,医生不管出于什么理由见死不救,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这就是说如果没人签字而耽误了病人的治疗,医生一样要负责。这在刑法之中有专门关于“见死不救罪”的条款,不仅适用于医疗机构,包括路上的行人见死不救都是罪。

而为了保护病人的生命权、被救助权和手术权,以及为了保证医院在救死扶伤过程中没有后顾之忧,联邦政府和地方各级卫生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家担保"制度。这些保障措施使得医院和医生在治病救人时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而在中国却缺少相关的立法,医生在救治病人前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护自身而治病救人却被放在了第二位。医生带着钢盔上班的事情也已经不再只是笑话了。【详细

 

有话该如何“好好”说 

医生救治过程中,应该凭着本身的职业素养担当起治病救人的医疗主体,所谓当仁不让。治疗过程中适时的情况反馈给家属,适当的安抚,清楚明白的沟通,应该有必要由专门的经过培训的人员负责与患者家属的沟通。

同样在美国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私人诊所,只要有病人送来,都要在第一时间进行救治,哪怕病人没有医疗保险,甚至付不起医疗费。如果医生需要对病人进行手术,而病人头脑清楚时,只要病人签字就能手术,家属的签字只能起辅助作用。

美国医生在手术前,会向病人详细地解释病情,把手术的利弊关系和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告诉病人及其家属,必要时还要求病人复述这些解释。对于某些复述不详细的病人,医生还会对其进行提问,以确保病人真正理解。这就是美国人的知情权,但这个知情权和签字决定的权利是分开的。

保证知情权在美国人看来是保护家属和病人明确病情的权利,当然这个保证知情权的沟通过程做到位了,自然也就能够得到病人和家属的配合了。如何与病人沟通在美国的医学院里是由一门专门课程的,从说话的语气,如何将医学问题口语化,如何照顾到病人的心理等等都有专门的研究课题的。所谓治病治“心”,人的疾病可不像是机器的机体出现问题换个零件或者拧一拧螺丝那么简单的。【详细】 

 

救命的时候,别找我签字 

在医疗过程中,除了正常的医疗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急救,而所谓急救就是在面对生命垂危的患者时,需要和死神争夺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

在美国,如果出现紧急情况需要急救,病人的手术决定权在医院,而不是家属或其他人。医生在对病人的病情会诊后,有2名以上的主治医生商讨并签字,就能决定病人是否需要手术。医生会把会诊结果和病人的病情以及急救措施告知家属。如果家属的反对,不同意手术,会由医院设立的“道德办公室”作出最后决定,一般都会尊重医生专业的意见。

除此之外,美国的医院在遇到身份不明的病人,需要马上动手术,但病人本人神志又不清醒,自己无法判断是否同意手术。这时医院可以打电话到法院征求意见。当地法院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此类事宜,他们会根据实际情况,从病人利益出发,签发同意委托书。

医院拿到委托书后,就可以实施手术。手术中,只要医生采取的措施得当,操作规范,即使是病人发生意外身亡,医院也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是因为医院已经对病人采取了救治措施。如果医院被家属起诉,法院将有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从轻进行判决或宣判无责。

而美国法律中还规定了如果因为家属不同意手术,医院就不对病人及时救治,最终病人死了,医院是要负责任的。即使病人的家属不起诉医院,美国的联邦政府也会对医院提起公诉,追究医院责任。因为在美国安乐死是违法的。病人家属不同意手术,医院放弃急救的这种行为会被认定为故意“安乐死”行为,医院甚至会面临协助谋杀的指控。

我国现在也急需要一部专门的法律来保证医疗急救过程的公正、透明、及时、有效。不能让医生为了一个病人家属的签字而错失了急救的最佳时机。

在美国、加拿大、英国、意大利、法国、德国和西班牙等国,当遇到突发灾难时,病人有可能失去行为能力时,医生有权援引《紧急施救手术法规》中的规定,自主决定最佳救护手段。在采取紧急措施时,医生是必须留下详细的治疗记录,以备查验的。美国法律准许在病人无意识时,由配偶或家属签字同意治疗方案。但是医生不得在发生事故后,用家属同意手术和用药的签字作为推卸责任的依据。【详细】 

5结语

医患关系紧张不仅影响到患者及家属的心理,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也严重干扰了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加重了医疗管理部门的工作量和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降低了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的声誉形象。重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维护医患利益,才能让生命的尊严真正的得到应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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