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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公益事业观 不以个人行为破坏规则

作者:佚名 · 2015-05-11 来源:中国文化传媒网

   

  春秋时代的社会,还有奴隶这一阶层,其中很多是因为战争被掳掠而去成为奴隶的。史上一些贤明的君主,会主动将自己国家沦为奴隶的百姓赎回来。例如曹操就赎回不少被掳掠到北方当奴隶的百姓,其中包括蔡文姬。五代时的冯道,虽然为人有争议,但他有不少善举,例如曾自己出资赎回被掳卖为奴的中原人。

  春秋时期的鲁国亦有此举,其政府发布告于国中,说:如果有人从外国将沦为奴隶的国人赎回,鲁国政府将提供报酬。既然你有此善举,鲁国国君当然不能让你在财务上吃亏。孔子的弟子子贡,又叫端木赐,是个大富豪、外交家,受孔子的熏陶,很讲究“仁”,他在国外赎回大量的鲁国人,带他们回国,成为自由民,还高风亮节,不去鲁国领报酬。面对这种善举,孔子却持否定态度,批评子路说:阿赐同学,你这样做自以为品德高尚,其实是个大失误。什么原因呢?因为你赎回百姓不取报酬,和你的高风亮节、大公无私一对比,其他人也不好意思去鲁国取酬金了。

  如此一来,有心行善的人没法行善,叫他们自己垫钱也不太可能,因为大家都不像子贡你那样是个大富豪,最终的结果就是大家在不取酬金的同时,也不去赎回鲁国人了,这可害苦了那些在外为奴的鲁国人,没人去拯救他们了。其实,领取酬金并不损坏个人的品德,反而不取酬金还会妨碍别人行善,吃亏的是沦为奴隶的人,“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贡恍然大悟,于是堂而皇之去取报酬,其他人看子贡都这样做,也光明正大地去取报酬,赎奴的行动得以顺利地开展了下去。后来,子贡救了一个溺水的人,其人以一头牛相酬谢,子贡欢欢喜喜地接受了。孔子说:这样一来,鲁国以后就会出现很多勇于搭救落水者的人,因为善行有物质上的回报。孔子对于公益事业的观点就是,不要以个人行为和品德去破坏其规则,个别的高尚行为固然值得肯定,但可能会破坏规则,让其他人不敢做出同样的行为,反而不利于慈善公益的风气。什么都按规矩办,在行善上也没有例外,孔子是从整体效果上来看待公益事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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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湖一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