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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县令冯梦龙 一品事业:一念为民之心

作者:黄佐春 · 2017-05-0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在封建时代,父母与子女是最亲密、最核心的社会关系。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清官,以“爱民如子”为己任;作为被管理者的普通百姓,称清官为“父母官”,这都是当时出现局部良好社会规范的形象体现。冯梦龙与众不同的是,他不仅信这个,按这个信条办,而且能在已处于“末世”的明代晚期和寿宁这个极偏僻的山区穷县,千方百计克服困难,为民办好事并办出实效,从而实现了“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抱负!

  上任寿宁的第一天

  公元1634年(明崇祯七年),时已六十周岁的冯梦龙,由丹徒(今镇江)训导升任寿宁知县。

  明朝的寿宁县不属于闽东(当时的福宁州,现在的宁德市)管辖,它是建宁府下属的一个小县,府治在现今的建瓯市。冯梦龙从江苏经浙江入闽后先到建宁府报到,随即取道政和县,由西南方向进入寿宁县。这一天在冯梦龙的《寿宁待志》中有着极为明确的记载:“余于崇祯七年甲戌八月十一日到任。”

  这一天的经历,在《寿宁待志》中也有着极为详尽的记载。苦耶?喜耶?忧耶?都体现了冯梦龙“一念为民之心”的情怀。

  从政和到寿宁的山路“险峻非常”,十分难走,“一遭天雨,寸步登天”。进入寿宁后,冯梦龙一路上看到的是:“危峰幽壑,一望林莽,落落村烟,点缀其间。”到了县城,他看到的是:“城囿万山之中,形如釜底,中隔大溪”,“四门荡然,出入不禁,且通县无更鼓”。寿宁县城竟是如此破败不堪。当天晚上,横行无忌的老虎又给冯梦龙一个大大的下马威:“余莅任日,闻西门外虎暴,伤人且百余矣。城门久废,虎夜入咬猪犬去。”这就是冯梦龙即将掌管的寿宁县和他即将面对的残酷现实。

  但是这一切并没有使冯梦龙望而却步,反而激起他改造社会、造福苍生的雄心壮志。

  他在《寿宁待志》中曾记载道:到任“次日申刻,见朵朵红云,自西而东,良久忽成五色,最后变为红霞,生平所未睹也。”于是,喜而赋诗:

  出岫看徐升,纷纶散郁蒸,

  莲花金朵朵,龙甲锦层层。

  似浪千重拥,成文五色凝。

  不须占太史,瑞气识年登。

  这就是胸怀“一念为民之心”的冯梦龙初到寿宁的心情流露:理想信念点燃了他心中的创业激情!

  修城墙 除虎暴

  冯梦龙知县上任后是想有大作为的,但他必须面对寿宁的实际。最大的困难是“民无余欠,库无余财”。

  明代中叶以后,各种社会矛盾激化,鞑靼、倭寇等边患加剧,朝廷开支膨胀,只能通过横征暴敛来维持统治,这就是所谓的“海内多事,征解日急”。寿宁这个只有2700多户、11900多人口的山区小县,至冯梦龙上任时,赋税已由原先的4800两白银增加到6082两。不少百姓被迫抗税逃粮。官吏们为完成上级催逼的任务,只好将原有的库存上缴充数。其结果是“历年征集,一空如扫”,“民无余欠,库无余财”,县财政和储备粮食是“一本空薄,递相传受,按纸上分毫具存,欲征完玄虚无用”。加上嘉靖年间,倭寇还曾三次窜犯寿宁县城,残杀百姓,劫掠财物,毁掉城墙。在这种情况下,冯梦龙知县哪来的钱搞民生建设?他唯一的办法是向上级申请一些财政补助,并且用“带头捐俸禄”的办法(明朝官吏的法定俸禄是很低的),发动吏属共同来办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

  冯梦龙做的第一件事是修城墙,立谯楼:“申请各台捐俸蠲赎,重立四门谯楼,城之崩溃处悉加修筑”,“又置大鼓一面,设司吏一名于县之门楼”。从而解决了从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倭寇毁城以来长达72年未解决的问题。

  上任寿宁第一天晚上听到的老虎伤人事件,给冯梦龙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虎患不除,民何以安?他了解到:原先“寿宁无虎患,自西门城楼塌毁后,乃有虎”。修复城门后,当地一些人建议“祷于城隍”,也做了,当然不可能有效果。冯梦龙改向民间调查,了解到离城数十里的平溪乡,“有匠周姓者,善为阱”。他亲往拜访,看到“阱”的妙用:就是造一件小屋,中间设置机关,拴一只羊在里面作诱饵。老虎闯入吃羊,触动机关,就被困在屋里,周围埋伏的人就可乘机将之击毙。冯梦龙决定“捐俸造数具,置虎常游处,各畀二羊,责令居民守视,获一虎赏三金。”这个办法很灵:“半载间,山后、溪头及平溪连毙三虎,自是绝迹”。

  防倭患 抓国防

  倭寇三次入侵寿宁这个残酷的事实,使冯梦龙认识到抓国防建设的重要性。“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啊。

  他发现县城之北为镇武山,原先东北角建有“北门”。“今门地尚存,山高处有平地一片,或指为鬼窟。闻倭乱时居民避此,尽遭屠戮。”惨不忍睹,令人望而生畏,于是塞“北门”而另开“小东门”,造成镇武山“岭峻荒凉、绝无人迹”的惨状。

  冯梦龙进一步视察全县后发现,寿宁县东南部为福安和宁德县,北面为浙江的景宁、泰顺和庆元,“盖两省之瓯脱”,“五界之门户”。寿宁素有“三关十六隘”之险,“皆在县之南”,再出去就是大海。冯梦龙在《寿宁待志》中明确指出:“闽防在海,而福安正海艘登陆之地,昔年倭寇亦从此道,故四隘特为要害。”怎么守卫呢?他实地勘察后提出:“守隘之具,铳第一,弩次之,虽弓矢亦不逮矣。多蓄硝磺,此最紧着。”的确很有见地!

  冯梦龙深知,武器是要由人来掌握的。他详细了解到:寿宁县“民兵额编二百名,谓之机兵,亦曰民壮”。 因晚明各级政府财力不足,陆续裁减兵员,现“实存一百名”。这些兵员要分别负责“守城垣、库、狱”,“押催钱粮”,“捕衙听差”,“拘提、押解、投递紧要公文”等,也就是说,只够充当衙役、公差之用,“虽谓之无兵可也”,“而铳手、旗手、吹鼓手别无工食,皆占名于额内”。故当年倭寇入侵寿宁时,四隘皆无兵把守。 更为严重的是,这些兵员的应有的待遇也无法保障。 对此,冯梦龙毫无解决的办法,只能希望“安得烽烟绝警,令郡县再复兵粮之旧哉”!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冯梦龙,针对“兵壮素不娴武”的现状,加强了日常军事训练,取得了一定效果:“余立正教师一名,副教师两名,专主教训,月必亲试,严知赏罚,人知自奋,有稍暇即往演习。”真是难能可贵啊!

  教育为本 修建学宫

  冯梦龙实在是一个责任心太强的知县,仅仅只有四年任期,工作条件又那么差,他却经常为寿宁百姓的长远利益考虑。除抓国防建设外,抓教育又是一个突出的例子。

  冯梦龙发现:寿宁县原先“学校虽设,读书者少。自设县至今,科举斩然。经书而外,典籍寥寥,书贾亦绝无至者”。现实的情况是,县衙左近的学宫已“久倾圮”。于是冯梦龙与教谕、训导商量,利用上级下拨的修学专用基金“二十八金”,又从十分拮据的县财政中拨出“二十余金”,把原学宫前移、扩大,“堂宇载整,学门重建”。只是“棂星门腐朽”,缺乏适用的大树做梁柱。冯梦龙未被困难吓倒,他了解到,旧吏叶际高欠公家“十金”无力奉还,但他的家中“存山林一区”,可以用来折价抵债,只是因为“路途稍远,求售不得”。冯梦龙又搬出“捐俸”的法宝,拿出自己可怜的薪金,雇人砍伐大树后运到县城。原定旧历正月二日子时开工,因为这是一个吉祥的日子。但到大年初一时,工人不好雇,负责修建的小吏要求延期竖柱立梁。办事雷厉风行的冯梦龙听到汇报后,亲自书写了一个布告贴在学宫之外,申明只要有人出工,不论老少都有奖励,工匠加倍。号令一出,响应者“夜半而云集,比天明,柱已立矣。”看到“朱丹既飾,视昔加焕”的新学宫,大家精神都十分振奋。

  学宫建好后,冯梦龙又把自己在镇江当训导时编的《四书指月》翻印出来,作为教材,且“立月课”,“亲为讲解”,使“士欣欣渐有进取之志。”难怪方志给他留下了“首尚文学”,“遇士有礼”的赞誉!

  禁溺女婴 移风易俗

  风俗是一个地方文化的表层体现,又是一个地方文明的深层体现。移风易俗,何其难也!且短期之内难以实现,更不会列入封建县官的政绩考核范围。但冯梦龙奇就奇在,凡是他认定有害百姓的事,他都要管,而且要管出或大或小的成效来!

  他看到“闽俗重男轻女,寿宁亦然,生女则溺之”。他决定“设厉禁,且捐俸以赏收养者”,使“此风顿息”。他亲自撰写了苦口婆心、义正词严的《禁溺女告示》,四处张贴,刻石立碑。《寿宁待志》收进《禁溺女告示》全文。告示开头先摆问题,进行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访得寿民生女,多不肯留养,即时淹死,或抛弃路途。不知是何缘故?是何心肠?一般十月怀胎,吃尽辛苦,不论男女,总是骨肉,何忍淹弃?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妻从何而来?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从何而活?……畜生还怕杀害,况且活活一条性命,置之死地,你心何安?”冯梦龙深知,思想工作不是万能的,要辅之以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才能奏效,故他在告示中明确规定:“今后,各乡、各堡但有生女不肯留养,欲行淹杀或抛弃者,许两邻举首。本县拿男子重责三十,枷号一月,首人赏银五钱。如容隐不报,他人举发,两邻问罪。或有他故必不能留,该图呈明,许托别家有奶者抱养。其抱养之家,本县量给赏三钱,以旌其善。仍给照,养大之后,不许本生父母来认。每月朔望,乡头结状中并入‘本乡并无淹女’等语。这一文告堪称“千古第一告示”啊!清代寿宁《龚氏家乘》等族谱中,还收有冯梦龙“戒溺女”的告示摘录;其影响之大之深,由此可见一斑!

  冯梦龙发现,当地“俗信巫不信医,每病必召巫师迎神,邻人竞以锣鼓相助,谓之打尪,犹云驱祟。”封建迷信妨碍生产,惑乱人心,他力求改革,但效果欠佳,因为这些陋习是结在贫困落后总病根上的一个苦果。病根未挖,苦果难除!他实事求是地说:“自余示禁且捐俸施药,人稍知就医,然乡村此风不能尽革也。”

  当然,也有许多问题,是冯梦龙看到想到但一时难以解决的,对此他只能引以为憾,心中充满自责。比如,寿宁流行癞病,这种病很容易传染。如果小孩得了这种病,即使家中至亲也会因恐惧仇视之。那些贫寒人家的小孩,得病后孤立无援,甚至还没断气就被扔入火堆,景象非常凄惨。冯梦龙对此痛心疾首,他想找一个僻静的地方修造茅屋,让患者在里面养病,以此控制疾病的传染,维护人伦风俗。但是他无法筹集足够的钱粮,因此只能作罢。他一心想救民于水火,却被缚住手脚,这是时代的悲剧。

  盛世时的封建官吏,都要搞点建设——这是他的政绩,有的还流传千古。而处于末世的穷县官冯梦龙,因为地方财力匮乏,即使搞点小小的建设,都要靠捐出自己的俸禄。明朝官吏的法定俸禄是很低的,贪官靠的是巧取豪夺,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而冯梦龙却要捐献一部分俸禄搞“建设”;即使这些“建设”,远远不如大都邑官员搞得那么规模宏伟,那么名声显赫,但他的精神境界却显得格外崇高。难怪习近平总书记号召大家要向冯梦龙“学习这种精神”,不“当舒服官”!(《人民日报》2017年2月24日24版《习近平总书记的扶贫情结》)

  (王凌 王岚 本文引文均出自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寿宁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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