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本身是支助大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的借钱工具,但许多大学生却因此迷失自我,付出了惨重代价。比如郑州一名大学生因迷恋赌球,利用28名同学的身份信息,通过网贷从十几家贷款公司贷款58.95万元。因经济压力巨大无力偿还,尝试卖肾等方式无果后,2016年3月9日,他漂泊到青岛,在一家旅馆的8楼跳下,自杀身亡!
今年的4月11日,厦门一大二女生如梦(微信昵称)因陷“校园贷”在泉州一宾馆烧炭自杀。据悉该女生至少卷入5个“校园贷”,仅在“今借到”就累计借入57万元。家人多次帮还债,还收到“裸照”催款。
上了大学后,对比高中的消费,多了许多需要消费的地方,比如购买衣服、化妆品、电脑、手机、游戏装备等,这些花费都会高于爸妈给的生活费。在社会上的“分期消费”“透支消费”理念的影响下,大学生们不断接受这一理念。据天津大学发布的《大学生网络信贷消费调查报告》显示:29.03%的大学生申请过贷款,其中超过六成大学生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贷款;有53%的大学生选择“校园贷”是由于购物需要(买化妆品、衣服、电子产品等)。
不过,大学生们作为刚刚脱离家庭的“大孩子”,本身并不具备理性的消费意识,也没有足够的自控力,这是他们的致命弱点,最终成为了不法网贷机构的突破口。
“校园贷”之所以盛行,主要是以低门槛吸引人,但在这低门槛背后,其实是有高利息为代价的。为了诱惑大学生借款,放贷者一般提供的短期金额贷款,这样学生一般不会太敏感。不过,操作过程中会加上手续费、服务费等各类费用,实际利息非常高,一旦超过学生还款能力逾期不能归还,就要加收违约金,利息堪比高利贷。
事实上,更多“校园贷”本身没有金融许可证已经涉嫌非法经营,再使用裸照来作抵押本、敲诈勒索等不法手段回收贷款,更是触犯法律。因此,杜绝大学生身陷“校园贷”的悲剧,还须拿起法律的武器。
好在针对“校园贷”的乱象,近日,银监会联合教育部、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接下来,在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规范管理之下,“校园贷”的乱象会得到一定的遏制。不过,大学生们也应该补上消费、风险、理财这一课,只有这样双管齐下才能真正避免让大学生成为不良“校园贷”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