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我国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联合国的预测,2030年,我国60 岁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将超过3 亿人;2050 年则攀升至4.7 亿人,65 岁以上老年人口规模从2020 年的1.7亿人上升至3.6亿人。老龄化是我国在21世纪面临的重大挑战。2015 年,国务院提出“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改革思路。2017年,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新要求。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印顺一直非常关注养老问题。今年两会他的提案也是围绕智慧养老问题提出,他通过调研了解到,近几年来,各地做了一些智慧养老的有益探索,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他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以公益化为基础、市场化为辅助的智慧养老模式。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为购买智慧养老服务智能化设备产品提供财政补贴,扩大智能养老服务平台规模和平台建设维护资金投入。要明确对老年人使用智能养老服务产品的补贴标准、购买服务目录及价格;做到政府财政资金在地区间均衡分配,逐步实现经济发达地区普及智慧养老智能化设备,经济较为落后地区兜底保障困难老年人享受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要大力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到社区居家智慧养老建设中,稳步推动社会多元主体成为社区居家智慧养老发展的主体。要扩大社会多元主体在智慧养老服务方面的覆盖面,更好地促进各地区实现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
二是加快建设统一的服务平台,畅通社区居家智慧养老产业链。要打破各功能主体之间的壁垒,建设统一的服务平台,把社区、医院等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集合在一起,充分挖掘各主体信息,实现信息的实时交互共享,保障平台的安全性、统一性、实用性、开放性和便利性。要加快畅通社区居家智慧养老产业链,解决各服务环节各自为政、链接性差、碎片化严重的问题,鼓励各方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平台与社区、老年人的紧密连接,加快老年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发展,促进产业链的延伸和完善,实现养老资源利用最大化,提高社区居家智慧养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真正提升老年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是完善智慧养老的法律法规,规范智慧养老建设。国家要在政策立法、人才培养、政府投入、技术创新、标准制定、产业促进、平台建设和整合、市场模式确立等方面进行导引,做好顶层设计工作,确保智慧养老的基础保障,使智慧养老有法可依。要把智慧养老建设作为政府的职能之一。比如,设立社区智慧养老机构,出台政府智慧养老标准规范,要求住宅开发时配套用于智慧养老社区服务的必要空间,住宅设计预留老年无障碍通道及各种可接入户网络系统等。
四是强化智能养老教育,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国家首先要加快专业型人才的培养,鼓励高校根据社会发展需求设立相关专业,培养一批高技能的研究人员和高水平的服务人员。其次,设立志愿者服务机构,鼓励志愿者加入养老服务行业,扩大服务人员力量,同时做好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保证他们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再次,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提高智慧养老产业相关人员的工资待遇,吸引更多高水平专业人才加入智慧养老行业,加快智慧养老产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最后,要建立相关考评和奖励机制,调动专业技术人才和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