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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加强自身建设

2022-02-07 来源:中国民族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宗教院校是培养爱国宗教后备人才、正确阐释宗教教义、培养在职宗教教职人员的重要基地。支持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加强自身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要求,也是推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巩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确保宗教工作正确方向、做好新时代宗教事务管理的根本保证。要组织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四史”教育、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推动各宗教在经典阐释、宗教制度、宗教文化等方面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团体独特优势,组织宗教界积极开展扶危济困公益慈善活动,引导广大教职人员将讲经说法与宣传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传播先进文化,弘扬新风正气。加强宗教院校思想政治公共课建设,确保宗教院校正确办学方向。

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工作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要继续积极帮助宗教团体搭好班子、配好人员,健全组织机构、理顺工作机制、改善工作条件,主动为宗教界办好事、办实事,让宗教界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温暖,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加大对宗教团体尤其是自养能力较弱宗教团体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办公场所、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具体问题,研究制定“管长远”的政策。

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教育、督促、引导。应指导、督促宗教团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人员考核等制度机制,促进宗教团体高效、规范、有序运行。注重文化传承,依托宗教院校在宗教思想和学术研究方面的优势,多角度挖掘、展现、传承宗教文化中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

注重人才培养,打造高质量工作队伍。要推动宗教院校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宗教人才培养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改善宗教院校办学条件。注重后备人才培养,指导宗教团体充分利用宗教院校资源优势,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制定培养规划,重点培养一批年纪较轻、文化水平较高、能力较强、热心团体事务的宗教界人士。要在宗教活动场所选拔一批年轻优秀的宗教教职人员进入团体工作,着力打造“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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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