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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关于弘正气祛邪气携手共建健康发展业态的倡议书

2020-07-26 来源: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健身气功作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广泛的群众基础。近年来,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的持续推动下,全国性健身气功活动蓬勃开展、习练人群不断壮大,健身气功在增进群众身心健康、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价值日益凸显。然而,近期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打着“气功”的幌子,自诩为“大师”“传人”等名号,用封建迷信等歪理邪说蒙骗群众,以替人消灾治病等名义诈骗钱财,损害群众身心健康,甚至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此,我们要予以坚决制止。与此同时,倡议全体健身气功人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全民健身条例》《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自律涵养功德,健康文明参与健身气功活动。切实做到: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教授健身气功功法、组织或参加健身气功活动、注册健身气功站点,不擅自举办健身气功活动,不擅自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等机构,不开展替人治病疗疾等非法医疗活动。

二、支持通过健身气功段位标准评价习练者技术等级水平,支持通过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考核成为教学辅导人员。不自封“大师”“名家”“传人”“正宗”“嫡传”等称号蒙骗群众,不擅自设立技术水平评价手段扰乱国家健身气功等级段位评价机制,不利用虚假宣传、炒作等手段骗取钱财,不从事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及违法违规犯罪活动。

三、认同优秀传统气功健身功法,按照国家规定批准后组织教学推广。不教学、学练非国家正式推广的健身气功功法,不随意修改、任意编创健身气功功法,不搞个人崇拜、自立山头的行为,更不得自创门派。

四、从事健身气功活动,不进行愚昧迷信或神话个人的宣传,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不借机聚敛钱财。

五、不举办或参加“带功报告”“会功”“弘法”“贯顶”及其他类似活动。

六、不销售未经国家指定机构审查、出版的健身气功类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出售“信息物”。

七、健身气功站点、健身气功功法名称不使用宗教用语,或以个人名字命名,或冠以“中国”“中华”“亚洲”“世界”“宇宙”以及类似字样。

八、对一切邪教和有害功法组织的活动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现假借“气功”等名义开展违法犯罪活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揭发。

让我们与文明同行、与科学同行、与正义同行,携手共建新时代健身气功健康发展业态,使健身气功界正气高扬、健康向上,为人民健康幸福、文化延续传承、社会和谐安定贡献应有力量。

让我们共同努力发展好健身气功项目!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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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