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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银行授权金融机构使用存款保险标识

2020-12-07 来源:人民网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使用存款保险标识(见上图)。所有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会在营业网点入口处显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险标识,确保进入营业网点的存款人能方便地识别。对存款人来说,通过这一标识就能更直观判断自己的存款在这家金融机构是否有保障。

央行表示,使用存款保险标识是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通过存款保险标识这种直观、醒目、具有公信力的方式,有助于储户特别是金融知识相对不足的储户更加方便地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其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有利于更好保护存款人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存款保险制度的认知。

那么,存款保险标识什么样?它是由央行统一设计,构成要素包括存款保险形象图案、“存款保险”中英文文字、“本机构吸收的本外币存款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文字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使用”文字。存款保险标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未经央行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存款保险标识的构成要素进行单独使用或对构成要素进行其他组合后使用。

哪些机构能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包括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便于公众查询,央行在其网站公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名单,并将定期更新。

为规范存款保险标识的使用,央行制定了《存款保险标识使用办法》,就存款保险标识的规格、材质、使用范围、禁止情形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央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参加存款保险金融机构正确、恰当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对存款保险标识使用情况开展现场巡查和抽查。对于未按规定使用或有不当行为的金融机构,将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

据了解,2015年以来,存款保险制度实施顺利,成效初显。目前,全国受存款保险保障的金融机构共4025家。中小银行的存款市场份额持续上升,截至2020年9月,较制度推出时上升了2.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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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