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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19年人民法院审结虚假诉讼案件826件

2020-12-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最高法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郃中林指出,据统计,2019年人民法院审结虚假诉讼犯罪案件826件,是2014年的118倍;被认定为虚假诉讼的民事案件2779件,是2014年的17.7倍。

郃中林指出,虚假诉讼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司法秩序,侵害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危害极大。当前,虚假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类型日趋广泛,在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破产、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中反映尤为明显,成为诚信社会建设中的一大“毒瘤”。据统计,2019年人民法院审结虚假诉讼犯罪案件826件,是2014年的118倍;被认定为虚假诉讼的民事案件2779件,是2014年的17.7倍。

郃中林表示,下一步,将与巡回区地方各级法院一道,构建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一、完善防范机制,提升甄别能力。针对民间借贷、执行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劳动争议、买卖合同、道路交通、物权纠纷、追偿权纠纷等重点领域,研究虚假诉讼行为产生的规律,摸索总结虚假诉讼识别要素和方法,加强对下指导和审判指引。同时积极探索在巡回区内建立虚假诉讼人名单制度和公职人员、律师参与虚假诉讼行为通报制度,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将虚假诉讼拒之门外。

二、严格依法办理,惩治救济并重。对于实施虚假诉讼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情节和后果施以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虚假诉讼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责令虚假诉讼参与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等在制度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努力将关口前移;涉嫌虚假诉讼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依法将线索和案件材料移送侦查机关处理,促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形成诉讼需依法、违法必追责的行为导向。同时,积极研究虚假诉讼受害人救济途径,对虚假诉讼受害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第三人撤销之诉、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审查审理;确有错误的,依法坚决纠正。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协作,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联通共享,建立虚假诉讼案件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与刑事司法程序的衔接,在向侦查机关移送涉虚假诉讼犯罪线索后,积极配合公安、检察机关的侦查起诉工作。定期与公安、检察机关就虚假诉讼案件情况沟通交流,研究完善防范对策,形成防范惩治虚假诉讼合力。

四、广泛宣传教育,引导诚信诉讼。大力开展法治宣传,通过集中发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制作普法短视频、开展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虚假诉讼危害的认知,引导教育人民群众依法诉讼,弘扬和谐诚信的社会风气,实现对虚假诉讼的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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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朝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