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西藏正持续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目前,西藏各类自然保护区面积达41.22万平方公里,占西藏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
据了解,国家公园模式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和适度旅游开发为基本策略,通过较小范围的开发实现大范围的有效保护,是一种能够合理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关系的管理模式。
“建设‘第三极’国家公园群,是青藏高原在大尺度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佳路径,是实现‘第三极’地区重要自然资源国家所有、全民共享、世代传承的根本途径。”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樊杰说。
青藏高原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国家高度重视西藏生态保护,在西藏建立了羌塘、雅鲁藏布大峡谷、珠峰等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个国家地质公园、9个国家森林公园、22个国家湿地公园等。各类珍稀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部分珍稀野生动物种群呈现恢复性增长。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厅长罗杰介绍,和平解放70年来,西藏累计投入生态环境领域资金达814亿元,实施了一系列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着力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实施以来,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投入资金121.5亿元。
“十三五”以来,西藏生态空间不断优化,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红线面积53.9万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面积的45%。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建设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格局全面形成。
2021年1月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提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推进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动珠穆朗玛峰、羌塘、唐古拉山北部西藏片区等区域纳入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推进青藏高原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遗项目,推动地球“第三极”国家公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