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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建立考评机制 全流程激励“接诉即办”

2021-07-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为提升政府治理的有效性和精准度,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北京拟从市级层面建立考评机制,对接诉即办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宣传推广先进经验。

28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审议。

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丛骆骆表示,为了更清晰地体现接诉即办工作的本质规律,反映改革深化进程,强化保障支撑,从接诉即办到主动治理进行全链条的制度规范,草案二审稿划分为总则、诉求办理、主动治理、保障监督和附则5章。

此外,为了让法规内容更加聚焦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突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从政府“端菜”转变为群众“点菜”,不断提升政府治理的有效性和精准度,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将条例(草案)名称修改为《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

扩大民生服务范围

草案二审稿要求,推进京津冀市民服务热线联动和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网上通办,对北京市异地养老、医疗报销、交通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诉求提供服务。

草案二审稿增加对市民热线服务工作机构“建立派单审核机制,制定派单标准和工作规范,提升派单精准度,对疑难复杂诉求在派单前进行会商”的要求。

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

草案二审稿明确,建立综合分析、定期调度机制,聚焦诉求反映集中的高频、共性问题,开展重点领域和区域治理;对持续时间长、解决难度大的诉求开展专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主责单位,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协同联动,集中力量推动问题解决。

同时,细化承办单位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措施,研究新业态、新领域问题,对接市民、企业和社会组织需求,开展源头治理。

此外,加强风险管理和媒体协同,规定市民热线服务工作机构在工作中发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应当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承办单位应当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响应,推进诉求解决。

考评机制覆盖接诉即办全流程

为了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增强荣誉感,激发积极性,保障考评的权威性和科学性,草案二审稿要求,由市级层面统一建立覆盖接诉即办工作全流程的考评机制,制定考评办法,开展考评工作;增加分级分类考评要求,对首接、配合单位差别化考评,对吹哨街乡和报到部门双考评,对主动治理、积极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成效明显的给予考评激励,考评事项范围等动态调整。

同时,草案二审稿增加表彰激励条款作为第七条,表述为“本市对接诉即办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宣传推广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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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