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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1-09-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9月1日,教育部召开发布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让督导“长牙齿”真正落地,必须制定专门的问责办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制定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已于今年7月正式印发,9月1日起实施。《问责办法》有三大创新点:第一,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督导权威性、有效性从制度上真正确立起来。第二,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实现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第三,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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