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从中国民航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民航局已经公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这是中国民航首次同时试点开放客运和货运第七航权。
民航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颜明池在此间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有四大亮点:一是此前仅对个别国家在个别城市开放货运第七航权,本次是超出中国现有双边航权安排的最高水平开放,也是世界范围内自贸港航权开放的最高水平,新加坡、迪拜等自由贸易港主要开放货运第七航权。
二是单向自主开放。一般来说,航权通过两国间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按照对等原则做出安排。从近年来航权政策发展实践看,有些国家通过“天空开放”协议,与他国实现较高程度的航权开放,如美国、澳大利亚;有些通过诸边方式实现区域内单一航空市场,如欧盟、东盟国家。这些航权开放都是对等互相开放。本次在海南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是中国对外单向自主开放,不以其他国家向中国对等开放第七航权为前提,也不需要通过双边运输协定单独做出安排。
三是开放政策叠加。本次在海南试点开放了客货运第七航权,并对此前已做开放试点的三、四、五航权中途分程权做了细化规定和落地落实,结合此前已在海南开放的第三、四、五航权,形成了多项航权开放政策的叠加。航空公司可以通过航线航班的排列组合,建立更加便利、通达的航空运输网络。
四是开放政策的试验田。本次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是在航权政策方面对标当今世界最高开放水平的一次试验,也是首次在一省范围内,对航权开放政策与海关、边检、签证、口岸等政策相互作用、开放联动的试验。通过在海南的制度创新和压力测试,为航空运输政策与地区政策之间的配套衔接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