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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2022-05-20 来源:人民网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近日正式发布。今日上午,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对下阶段如何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介绍。

蒲淳表示,全国统一市场是成熟市场经济的重要标志,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经济内生动力的重要基础。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促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稳定、公开、透明、安全、法治化、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第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畅通经济循环、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重要前提。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有利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便捷获取市场资源、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有序流动,为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提供有利条件。

第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有利于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我国经济发展韧性提供基础支撑。

第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重要依托。加快推动标准、规则等制度型开放,有利于增强对全球先进资源要素吸引力、促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接轨,使我国在国际竞争合作中取得新优势。

蒲淳介绍,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丰富市场监管领域制度供给。研究探索与成熟市场经济监管要求相适应的制度安排和政策供给,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平稳有序、安全可靠的市场环境。

二是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企业开办各项便利化举措,更好发挥营商环境改革对于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

三是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切实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四是着力提高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围绕产品质量安全重点领域,深化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秩序的治理,着力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放心消费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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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