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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实施意见 “五大计划”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

2022-08-18 来源:重庆日报

8月17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将实施能力提升、平台提质、服务增效、项目扶持、成果转化等“五大计划”,培养更多创新型人才,推动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据了解,这“五大计划”共涉及18个方面。其中,在能力提升方面,将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不低于2个学分、不少于32学时的创业基础课程,其中实践课时须达50%。选择10所左右具有基础条件的高校,开展本专科“3+1”“2+1”、研究生专业硕士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等不同层次类型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改革试点,着力培养创新创业专业人才。

此外,全市每年培训1万名准备创业或正在创业的大学生,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选聘1000名技术技能专家、创业成功者、风险投资人等到高校兼职或挂职任职,承担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担任创业导师。培育高校创业导师1000名。到2025年,全市建成由高校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2000人双创导师库。

在平台提质方面,加快推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创谷建设,建强1个核心园、建好6个特色园、建成一批卫星园,构建形成“一核六园”统筹引领、“卫星多点”支撑联动的高校双创孵化体系。力争到2025年底,围绕全市高校重点打造布局科学、协同发展的环大学创新生态圈15个以上、国家级孵化载体10个以上。大学科技园、创业园等校内孵化平台要面向在校大学生免费开放,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

服务增效计划要求,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专门机构,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加快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联办,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一站式”服务平台。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项目扶持计划提出,实施“优创优帮”项目扶持计划,每年择优遴选50个左右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不低于2万元的扶持资金,并安排导师跟踪帮扶1年。实施“渝创渝新”创业启航计划,每年择优遴选100个左右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根据项目质量给予最高10万元的资金补助。通过精心指导帮扶,力争在“十四五”期间成功培育打造500个以上大学生成功创业典型示范项目。

成果转化计划提出,我市将成立“重庆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打造“政产学研金介用”全要素一体化服务平台。支持行业企业面向大学生发布企业需求清单,引导大学生精准创新创业。推动高校建设一批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或基地,培养不少于200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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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朝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