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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施政致治的基本经验:“勤行三事”

2020-07-10 来源:新华网综合

唐太宗李世民是唐朝的第二位皇帝,也是我国历史上少有的颇有作为的皇帝之一,他勤政爱民,对内文治天下、厉行节约,开创了唐朝“贞观之治”的盛世局面。在他在位的23年中,他以隋为鉴,爱民如子、善于纳谏,始终与下属保持着轻松和谐的关系。他在位期间实施的施政措施,无论对于国家还是企业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贞观十六年(642),唐太宗对当时的史官褚遂良说了这样一段话:朕今勤行三事,亦望史官不书吾恶。一则鉴前代成败事,以为元龟;二则进用善人,共成政道;三则斥弃群小,不听谗言。吾能守之,终不转也。

这段话,既是太宗对施政致治基本经验的概括,又表明他坚持力行的主要是这三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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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大事,就是以史为鉴,取鉴求治。

太宗即位之初,不仅在议政之间“引见群官,降以温颜,访以今古”,以至“乙夜忘疲,中宵不寐”,就是退朝之后,他仍然“披览忘倦,每达宵分”。自己如此孜孜不倦、夜以继日地读史、议史之外,更汪意指导地方军政长官读史。贞观三年(629)年底,为奖励凉州都督李大亮的“忠勤”,特赐荀悦《汉纪》一部,认为“此书叙致既明,论议深博,极为治之体;尽君臣之义”,要李大亮“宜加寻阅”。所谓“极为治之体”,即认为《汉纪》中有大治天下的丰富经验可供吸取。

同时,唐太宗以宰相房玄龄为总监、副相魏征“总知其务”,组织了专门的修史班子。自贞观三年至十年,修撰成《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和《隋书》五代史,总结出“览前王之得失,为在身之龟镜”的这一取鉴求治的基本经验。

对“前王”之“得”,太宗最倾心于汉文帝;对“前王”之“失”,太宗最感触于隋炀帝。从贞观之治表现出的“致治”之道,包括以“静”求治总方针的制定,农本思想、君臣相辅思想、任贤纳谏、民族德化,乃至释宫女、令得嫁等等,都能从汉文致治、炀帝丧国的正反经验教训中找到借鉴的痕迹。贞观十五年(641),太宗在辨前王兴亡的同时,又注意到典章制度的问题,命史官续修《五代史志》,直至高宗时才告成。

唐太宗晚年,下诏修撰《晋书》,并亲自撰写了四篇史论。他指责司马懿未能“竭诚尽节”,“见嗤后代”,显然是借历史告诫李唐功臣不要像司马懿那样有亏臣节。他评论司马炎,是为了告诫太子李治,莫忘司马炎“居治而忘危”、“委寄失才”、封藩贻患的教训,免得“海内版荡,宗宙播迁”,这是试图以史安排后事。

第二件大事,就是征集人才,进贤共治。

贞观元年(627),李世民继位称帝,当确定了大治天下的基本方略之后,太宗立即把进贤致治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强调“致安之本,惟在得人”。据《全唐文》所收,太宗亲下求贤举能诏多达5次。在《贞观政要》中,提及求贤的文字也比比皆是。

贞观十一年(637),太宗两次颁召求贤,强调“博访邱园,搜持英俊,弼成王道,臻于大化焉”,把“进贤”与“致治”的关系说得更加明白。贞观十七年(643),大宗特诏长孙无忌等24人,图画于凌烟阁。从凌烟阁24功臣可以看出,太宗“进用善人”,不论出身士庶,是否故旧,也不问为官为民,是汉是夷,均“委任责成,各尽其用”。

唐太宗深深懂得“人才有长短,不必兼通”的道理,强调“君子用人如器,各取所长”。唐太宗晚年时,曾召大臣当面论人,在他对八位大臣作出的评价中,颇能看出太宗对人的观察时所持的才行并重的原则。太宗评价八位大臣所说的“攻战”、“应对”、“进言”、“规谏”、“论量人物”,主要是就“才”即才能来讲的,而“骨鲠”、“坚贞”、“临难不改节”、“不结朋党”、“性行敦厚”、“直道而行”,主要是就“行”即德行来讲的。太宗与群臣的这一席对话,既表达了他用人“各取所长”的方针,又包含着对他“才行取人”的原则。 

太宗在晩年所作的《金镜》一文中,专就做皇帝之难易问题发表过一番议论。他认为:做皇帝难,其中“用人之道,尤为未易。”他说:“己之所谓贤,未必尽善;众之所谓毁,未必全恶。知能不举,则为失材;知恶不黜,则为祸始。又,人才有长短,不必兼通。……舍短取长,然后为美。”

第三件大事,就是斥弃群小,杜谗为治。

贞观初,太宗广开“直言之路”,一些群小之徒“各行谗毁,交乱君臣”。为此,太宗反复强调“朕观前代谗侫之徒,皆国之蟊贼也”,把谗邪视为“逆乱之源”。为了防侫杜谗,太宗下令“自今以后,有上书讦人小恶者,当以谗人之罪罪之”。

贞观三年(629),魏征升任秘书监参预朝政,为副相。于是,有人诬告魏征“谋反”。太宗不仅不追究魏征“昔吾之仇”,反而“遽斩”诬告之人。在这前后,监察御史陈师合上《拔士论》“毁谤”宰相房玄、杜如晦“思虑有限”,欲动摇房、杜相位。太宗怒斥“此人妄事毁谤,此欲离间找君臣”,便采用法律手段,“流陈师合于岭外”。

唐太宗也不以某些“功高”的大臣听任毁谤贤能,最具典型性事例要数萧瑀对房、杜的谗毁了。萧瑀在高祖时,“凡诸政务,莫不关掌”。太宗即位后,重用房丶杜,萧瑀“心不能平”。先是上书论二人不称职,但无证据,太宗罢萧瑀,“废于家”。后来,房玄龄、魏征等在执政中“有微过”,官复原职的萧瑀又“劾之”。然而,太宗“竟不问”,并免去萧瑀相职,降级使用,四年后才恢复其相位。

贞观十七年(643),萧瑀亦图画凌烟阁,又诬房玄龄以下诸相“悉皆朋党比周,无至心奉上”,并“累独奏”称“此等相与执权,有同胶漆,陛下不细谙知,但未反耳。”太宗一面劝萧瑀要“推心待士”,一面表示自己不会“顿迷臧否”。太宗“积久衔之”,越发讨厌萧瑀,最终下诏斥其“弃公就私,未明隐显之际;身俗口道,莫辨邪正之心”,罢为州剌史,除去封爵。

唐太宗对史官总结的这三件大事,正式他的治国思想的精华。在一定程度上,为现在的执政者提供了治国安邦的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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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