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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囚犯流放千里这么苦 为何官差还抢着押送

2020-09-19 来源:腾讯网历史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驶进,变的是那份岁月,不变的是那份永恒的足迹。

法律是维持社会秩序的准绳,从最原始的习惯法到后来的成文法,人类文明的法治历史可谓是源远流长。从古至今的法律,都明确规定了人们需要做什么,绝对不能做什么,以及做错了事情的相应处罚。正因如此,在法律的震慑之下,许多人的犯罪念头都得到了遏制。对罪犯来说,刑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受皮肉之苦,一种也是在精神上折磨犯人。

正因如此,在古代没有人道意识的时候,出现了许多残忍的刑罚,比如影视剧中常见的“五马分尸”等等。但是相比于这种给肉体造成极大伤害的刑罚,流放就相对温和得多了,毕竟不会直接对犯人的肉体造成伤害。在隋朝时,我国封建王朝正式在立法层面确立了“笞、杖、徒、流、死”五大类刑罚。这里的“流”便是指流放,我国最早关于名人的流放记录,可以追溯到唐尧流放共公,地点则位于今天的北京一带。

要知道在当时,北京地处中原的边缘地带,属于蛮荒苦寒之地。这也正是流放这一刑罚的宗旨:通过外部恶劣的环境折磨犯人的意志。后来的流刑也遵循了这一宗旨,选择偏远地区流放犯人。宋朝时岭南还不够发达,所以成为了流放的首选之地;元朝因为疆域太大,明确规定了将北方人往南方流放、南方人往北方流放;清朝时最贫苦的地方莫过于乌里雅苏台和著名的宁古塔。

流刑虽不直接对犯人造成肉体上的伤害,但它的折磨却是持久的。在流放的目的地,犯人们被强制要求参加重体力劳动,封建王朝在惩罚犯人的同时,顺带还开发了边远地区,可谓是一举两得。流刑虽比死刑来的温和,但却是犯人最为恐惧的,即便是有一线生机。因为流放的路途遥远,许多犯人还没有到达地方就死在了半道上,可能还会面临官差的殴打和凌辱等等。

正因如此,押送判处流刑的犯人,按说也是一份苦差事,但许多官差却争着抢,特别是押送女囚,这又是为什么呢?首先,被判处流刑的犯人,很少有平头百姓的,大都是一些官员和家属。这一类的犯人受不得皮肉之苦,所以为了避免官差在路上殴打和折磨他们,犯人的亲朋好友们会给押送的官差塞钱请他们高抬贵手,这一点在《水浒传》中就可知一二。所以流放几千里,虽然很苦,但油水却最肥。

另外,在许多朝代官和吏是两码事,官是有朝廷俸禄和品级的,吏则不是。以县太爷为例,他手下的衙役班子,虽然类似于今天的警察,但工资是县太爷自掏腰包的。这也就直接导致了官差们的工资,不可能高到哪里去,也就刚刚在温饱线上。不仅如此,官差们每天还必须准时点卯。工资低还不自由,如果不是为了生计,许多人是不愿意当官差的。

但是如果去押送被流放的犯人,就完全不同了。在流放的路上,给不给犯人上枷锁、是走着去还是坐马车去、犯人在路上吃什么、住什么,这一切大小事务的决定权,都在官差手里。如果能够有幸押送女囚,她们的家属为了避免官差们侵犯自己的亲人,会给足银子。毕竟自宋明理学形成以后,“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就已经深入人心了。如果死里逃生判了个流刑,在路上还失了贞洁,还不如当初一死了之。

如果女囚家里富裕,家人还会为她和官差准备好马车,以减少她在路上的痛苦。这么多福利和灰色收入,哪个在温饱线上生活的官差不会动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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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