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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灭亡后 为何满族人迅速改成汉姓

2021-10-04 来源:腾讯网历史

《汉书·贾捐之传》:“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君主专制制国家,从明末清军入关开始一直到宣统年间退位,清满族在中国统治了接近200多年的时间。从“康乾盛世”一直到鸦片战争、甲午中日战争爆发;清朝经历了由盛转衰的时代,中国也从“天朝上国”,变为人人都可以攻打欺负的弱国。古代中国在世界历史上始终都以“最优越的集权制度”、“最先进的政治体制”称名,但是到了近代,由于不思进取,始终孤高自傲,最终被西方追赶。近代西方首开新航路,开启第一次工业革命和第二次工业革命,实现工业化和近代化,而反观中国,仍然墨守成规,死守封建没落的腐朽制度、小农经济,这是近代世界的变化发展中国。世界的步伐不会因为某一个国家的落后而步调放缓,世界各国都是公平竞争、你追我赶的。

将我们的视线放回至清朝末年,由于官僚子弟腐朽没落,大多数官僚子弟仗着自己的势力,对待黎民百姓更是巧取豪夺。再加上清朝末年签订了大量的割地赔款的不平等条约,而供养官府和赔钱所需的银两从哪里得来呢?当然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而来,清朝晚期,老百姓因为常年的战争以及沉重的赋税徭役,他们通常都是被活活饿死的,一些吃不起也吃不饱饭的平民百姓们,也通常都不会考虑结婚的事,还更何况传宗接代的事儿了。

然而儒家经典《孟子》中提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代人非常看重传宗接代的事情,认为繁衍后代是一个人一生最大的事情,并且古代有非常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认为传承子嗣必须要有男孩儿才能完成。封建三纲五常伦理思想对于人们的荼毒太深,几乎大多数人都接受了“典妻婚”,而典妻也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典型常态。清朝穷人娶不起妻子怎么延续香火,他们想出的一方法,有违道德。

“典妻”起源于汉朝,兴盛于明清时期,民国时期衰落,最后新中国建立随之灭亡。班固的《汉书》中写道,陪嫁妻子,买卖子女是法律不能够禁止的,这里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中国古代父权、夫权权力之大。中国古代女子地位非常低下,她们经常被当作是“商品”来进行交换、买卖,女性的幸福、自由更是无处可谈了。“典妻”究其本质,实则是为了生孩子而婚姻双方临时组成配偶的关系,而当孩子一出生,夫妻双方的关系到此结束。这样一来,封建时代的女子完全沦为生孩子的工具,毫无人性、自尊可言。

典妻婚需要经过有媒说亲,父母同意,订立婚约,办理迎娶大礼等环节,这与正常的婚礼流程都是一样的。典妻婚与正常婚礼唯一不同的是,婚姻双方需要在结婚前定下合约,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典妻婚姻制度与女子的卖身契并没有差别。当一个女子答应做“典妻”,那么也就答应了签这一张卖身契。

“典妻婚”有两个特点,一是女子在这一纸契约中,是完全没有自由、权利可言的,有的只能是绝对的服从与接受管教,对于婚姻要求,也只能由男方提出,关于遵守其中对于女性的苛刻,也是非常明显残酷的。第二点,在“典妻婚”中,如果女性过多接受,就会被人无形之中认为是“淫娃荡妇”,而对于男性则没有任何不利影响。这在一个方面也反映了“三从四德”对于一个女子的重要性,及封建礼教对于女子的束缚性。用今天的话讲,这完全是一种落后、残酷的“吃人”制度。

为什么“典妻婚”能在清朝普遍盛行呢?这是因为在满族入关以后,满族刚刚入关之时,素质低下,士兵大量掠夺妇女甚至凌辱妇女。更为可恶的是,还公开在市中进行妇女的买卖,并且面对这样的一种落后现象,官府并没有禁止,而且一些统治阶层还默许同意。根据清朝《兴国调查》中记述的,清朝的官宦子弟、富商地主大多都有三妻四妾,而底下的贫贱农民、佣人,大多都因为没有钱而娶不到妻子,这种情况就加剧了典妻婚的快速发展并达到顶峰。如果娶不到妻子,就靠临时租赁一个妻子来完成自己生孩子的愿望。究其根本,还是因为落后的封建专制制度,落后的封建地主制才造成了这种落后的思想、落后的习俗。所以,对于传统封建落后习俗、文化的改变,还是应该大力发展经济,发展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国民文化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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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