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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无私的包拯也徇私枉法?为了顾全大局

2020-10-05 来源:凯风网综合


包拯,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是家喻户晓的人物。现如今,只要提起清官,大部分人脑中便会映出包拯的形象。包拯做过许多有益百姓平民的好事,颇受世人敬仰。

他断案如神,刚正不阿,白天审阳间冤案,晚上掌地府刑罚,他亲自审过的案子没有一千,八百总是有的。

实际上,包公坐镇“南衙开封府”的时间只有一年多,在府尹位子上审过的案子并不多,有史料记载的只有三个,其中有关章惇的一桩风流案,包公因为私情还护了短。

私通小妾被捉奸

章惇这个人不简单,学问不小,人也风流。后来成了进士,更是出将入相,当了国公。但他年轻时,在生活中中的不检点,总是被后人拿来攻击他的污点。

章惇出生于官宦世家,父亲章俞官拜银青光禄大夫。他从小锦衣玉食,加上其相貌俊美,从而形成了放荡不羁的性格。

中进士前,经常呼朋唤友在京城饮酒宿娼,寻花问柳,甚至勾引良家妇女。有一次,到族里的长辈家拜访,见到主人家的妾室生得貌美,便想尽办法与其勾搭上了。

有一天,得到长辈不在家中过夜的消息,章惇便半夜翻墙而入,正在跟小妾鬼混时,长辈突然归家。吓得章惇如丧家之犬提上裤子就跑。长辈在后面拿着棍棒追赶,他翻墙逃跑时没留意,把正在墙外行走的老太太给踩得差点背过气去。

章惇的长辈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只把小妾处置了,没有选择报案。可那受伤的老太太却不干了,一纸诉状告到了开封府。这一查还了得,章惇跟长辈妻妾通奸大逆不道,还伤及无辜。案情十分简单,章惇自然被抓到了开封府大牢,就等着府尹大老爷问罪了。

包公断案

根据北宋《宋刑统》:和奸者,男女各徙一年半,杖一百。奸祖、父辈妻妾,谓之内乱。

内乱在当时是“十恶不赦”之罪,应从重处罚,重则凌迟,轻则流放,不许赦免,也不许用罚金替罪。

这种大罪,到了以后的明清时期,判决都差不多,就是能保条命,但一辈子的人生也就毁了。

现在章惇的案子摆在包公的面前,证据确凿,案情明了,罪行有两条:

1、逃跑时误伤老太太。

2、跟长辈小妾通奸。

第一条,误伤旁人,伤势轻微,赔偿伤者一些药费、诊费、误工费即可,也就是赔点钱就行。可第二条,就事关章惇生死了。包公会怎么判呢?

按照以往我们看《包公案》的影视剧包公的品性,当然会铁面无私,一定会要了章惇的小命。可是真实历史的记载,却让人大跌眼镜。

史学家司马光在《涑水记闻》中记载了包公的判决结果:时包公知开封府,不复深究,赎铜而已。

包公没有深究此案,对章惇轻轻放过,让他赔了老太太一些铜钱了事。也就是说,包公抓小放大,放过了章惇跟长辈小妾通奸的大罪,只追究了他踩伤了老太太的过失。

徇私枉法或是顾全大局

要说此案包公徇情,倒还真有点意思。章惇的父亲章俞跟包公同殿为臣,而且私交还不错。章惇是包公的“世侄”,他的文采还被包公所欣赏、称赞。

但是,包公之所以轻判此案,不仅仅是因为私交,而是为了顾全大局。什么是大局呢?在当时,士大夫阶层是普通百姓的尊长,要不老说“父母官”呢?所以,尊长的脸面必须要维护,否则,百姓不敬服官绅,社会上尊卑无序,就可能乱了套。

就章惇一案而言,包公要维护章俞的脸面,进而维护整个士大夫阶层的脸面。如果案情大白天下,老百姓背后会怎么议论呢?

这些官老爷家都干的什么事?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还配给咱们做表率,我呸!

这不仅仅是包公的个案,宋朝官员审案时遇到这种情况,只要是能维护士大夫和尊长的脸面,都可以无视律法。

宋朝名臣判例汇编《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这样一则案例:

某举人与邻居家童养媳通奸,被邻居告上了衙门,受害者却遭到了举人弟弟的毒打。按律法,举人应判徙刑,举人的弟弟应判杖刑。

县官是怎么判的呢?举人有功名在身免予刑罚,由差役扭送府学,当众被府学教授抽打20荆条,让其不可再犯。举人的弟弟替哥哥出头,以“爱兄之道”无罪释放,邻居得了点金钱补偿是有苦说不出。

宋朝官员本身并不认为自己在胡来,因为他们都是儒家门徒,在他们心中,上下尊卑比社会公正要重要。有时候,律法跟儒家道德相违背时,按照儒家思想去做就可以了。

包公判章惇一案,有着浓浓的儒家思想意识。在过去人们的印象中,包公铁面无私,执法如山,是大宋朝难得的法家,其实他骨子里还是受儒家熏陶的士大夫官僚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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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