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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写诗晒工资 怕老年时人已死钱未用完

2020-10-13 来源:腾讯网文化

研究白居易的诗人都知道,白居易喜欢在自己的诗里把自己一生中做各种官(小到户曹,大到太子少傅)时不同级别的工资都在自己的诗里晒出来,这种现象在我国历史上是极其罕见的。

那么白居易当官时候的薪酬究竟是怎样的呢?

历史记载,白居易早年当户曹时,曾经说自己“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

白居易35岁官至县尉的时候,他写下了一首广泛流传的诗,《观刈麦》,在诗中,白居易写道:“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到了37岁,白居易当上了左拾遗的职位,工资一下子涨了几倍了。他又在自己的诗中写道:“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

50多岁时,白居易在杭州做刺史,此时的薪水让他的生活颇为安逸舒适,留下了这样的诗句:“云我五十余,未是苦老人。刺史二千石,亦不为贫贱。”

54岁时,他当上了苏州刺史,任职一年半后,便于次年九月罢官。在《题新馆》中他对任苏州刺史间薪俸这样记载:“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

此后,白居易工资年年看涨,为太子少傅时是“月俸百千官二品”。太和七年,白居易又被授为太子宾客分司,“俸钱七八万,给受无虚月”。 然而白居易晚景凄凉,特别是70岁停职时,薪水也停发了。只好“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干脆连房子也卖了,即便如此,他还是说“但恐此钱用不尽,即先朝露归夜泉”,意思就是怕自己那点钱还没花完,这辈子就没了。

这是他一生最困窘的时期。 好在半年以后,他以刑部尚书致仕,这才得到一半俸禄,他在临死之前还不忘留下《自咏老身示诸家属》,最后晒一晒工资:“寿及七十五,俸沾五十千。”

白居易虽然死去,但是他所留下的这些“工资诗”在我国的文学史上十分独特而又弥足珍贵,为研究唐代的官俸制度乃至唐代社会提供了大量宝贵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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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梦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