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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那些事:试卷咋保密 唐朝方法沿用至今

作者:李兵 · 2016-06-16 来源:凤凰国学

  核心提示:随着“史上最严高考”的到来,与考试相关的话题再度成为这个夏天热点中的热点。今天的高考,与古代的科举考试相比,有哪些差别,又有哪些“似曾相识”的地方呢?凤凰网国学频道特邀著名科举史专家、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李兵教授开设“科举那些事”系列专栏,从备考、应试、阅卷、录取等系列环节,揭开古代“高考”的神秘面纱。本文为该系列第九篇,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每次高考结束之后,阅卷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阅卷之前,我们一定要密封试卷。在不少人看来,密封试卷应该是现代考试发明的保密方法。实际是不是这样呢?

  密封试卷的方法早就1000年前就已经采用。科举时代,为了避免让考官评阅试卷时给考生打人情分,将试卷卷首的考生姓名、籍贯封住或者裁去,实际就在密封试卷,被称之为“糊名”,宋代以后常称“弥封”,又称“封弥”。糊名用于考试,应该是出现在唐代,只不过唐代最初将糊名用于吏部的铨选考试和制科考试,到唐末可能将糊名用于科举的常科考试,并没有形成严格执行的制度。

 

  宋代殿试图

  真正将糊名制度化是在北宋时期。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参加礼部考试的考生多达17000余人。此前,有人击登闻鼓投诉科举评阅试卷不公。于是将作监丞莆田陈靖上疏,建议在科举考试中使用糊名的方法,得到宋太宗的采纳。召集朝中的大臣商议以后,开始在殿试中使用糊名法,按试卷优劣来分等级,此糊名成为殿试的定例。这为以后扩大糊名法实行的范围,逐步推行到各级常科考试中去,糊名制度正式成为一种制度。

  实行采糊名法处理试卷之后,北宋真宗皇帝高兴地对大臣王旦等说:“今岁举人颇以糊名考校为惧,然有艺者皆喜于尽公。”这是宋真宗想显摆,他的意思是说,现在一些不法考生都害怕糊名,不敢有半点非分之想。但是,对于那些有真才实学的人来说,认为实行糊名制度,把科举变成了最公正的制度,这都是我宋真宗的功劳。

  但是,让宋真宗没有想到的是,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糊名并没有让不法考生彻底绝望,他们又想到了新的招数,朝廷发现虽然考官无法看到考生的姓名,但还能认识考生的字迹或暗记,考官仍然能通过辨认字迹或者暗号给考生打高分,舞弊仍然可以成功。

  在北宋的景德二年(1005年),为了巩固北方的边防,笼络读书人,宋真宗特地为河北考生举行专门的省试。在这次考试中,第一次使用了誊录法。具体做法是,考试结束之后,在糊名的基础上,组织专门的人员将试卷誊录一遍,将这份誊录的副本交给阅卷考官评分,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避免阅卷的考官根据笔迹给考生打人情分了。这种试卷处理方法,让负责阅卷的官员再也不能见到考生姓名,或者不能通过笔迹来辨认考生;而负责编号、誊录的官员虽然能够见到考生姓名,但没有权利决定考生的成绩,有效地防止了阅卷时因辨认姓名和字迹而给考生打人情分的情况。在一次考试结束后,宋真宗问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众位爱卿,在这次考试中,有人知道及第者的姓名吗?”这些官员异口同声地说:“由于糊名誊录的实施,我们真的不知道考生姓名,这确实能将那些贫寒、没有身份、背景的人录取上来。”

 

  盖有弥封官戳记的清代乡试墨卷样本图

  糊名誊录制度的实施,使贫寒考生与官员子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来获取科举考试的录取名额,打破了考生之间贫富、贵贱的等级界限,使依据考试成绩好坏来确定录取与否的原则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全面实行糊名誊录制度是科举走向完备的重要步骤,它使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和客观性得到保障。因此,糊名誊录的实施,将科举制度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是中国科举制度史上的一大创举。

  今天的人们也许会对誊录法的实施感到不可思议,因为誊录所有考生的试卷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与物力。我们现在每次高考之后,只是密封试卷,并没将试卷誊抄一遍,因为这是一件工作量极大的事,以每年900万考生计算,如果试卷请人誊抄一遍将是多大的工作量啊。而科举时代为了保证考试的公正性,将誊录制度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前后将近900年之久。这一制度的威力巨大,让当时的考生和考官立即感受到了这一制度的有效性,其中国子监生郑獬和考生李廌是感受最深的。国子监学生郑獬的应试遭遇就与糊名直接相关。

  据沈括的《梦溪笔谈》卷九记载,在北宋的国子监选拔参加省试考生的考试中,郑獬的成绩只排在第五名。虽然他也获得了参加省试的资格,但颇为自负的他十分不满意自己的这个名次,认为自己的水平应该名列第一,这是国子监校长在有意为难自己。

  依照当时的惯例,凡是被录取的考生都要向国子监祭酒,也就是国子监的校长写信表示感谢,感谢给自己参加省试的资格,这种感谢信一般都应该用华丽的辞藻来恭维、赞美这位校长,尽量要写得肉麻一些。与其他被录取的人一样,郑獬也写了一封感谢信,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他在信中不但没有表示感谢,反而质问校长将自己排在第五名的原因,他在信中说:“我有李广之才,建功立业将能举世无双;我有杜牧的文学天赋,下笔惊天下。但您只让我得了第五名,这是为什么呢?”他接着说:“骐骥已老,甘驽马以先之;巨鳌不灵,因顽石在上。”这是什么意思呢?他把国子监的校长比作劣等的老马或者病马、挡路的大石头,而将自己比作千里马、巨鳌。说白了,他认为是国子监的校长在故意为难自己。原本兴致勃勃的国子监祭酒看完这封信之后,暴跳如雷,对他咬牙切齿,怀恨在心,估摸着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好好报复他,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令郑獬没有想到的是,皇祐五年(1053年),郑獬通过会试后参加殿试,具体阅卷的大臣恰恰又是那位国子监的校长。而这个时候的殿试还是可以淘汰考生的。当他知道郑獬要参加这次考试,内心一阵狂喜,暗自发誓:“一定要让那位狂妄的小子尝尝我的厉害,一定要让他名落孙山”。由于试卷经过糊名的处理,他只能通过行文风格来查找郑獬的试卷。通过艰苦的寻找,他终于找到了一份文笔极像郑獬的卷子,毫不犹豫地将这份试卷淘汰掉。但是阅卷完毕拆封以后,他发现被淘汰的试卷根本不是郑獬的,郑獬偏偏高中状元。糊名制度应该是郑獬能逃脱国子监祭酒报复的关键。

 

  弥封后的清代乡试模卷

  与郑獬依靠糊名誊录的帮助一举成名不同的是,作为苏门六君子之一的李廌则因为糊名誊录而名落孙山。所谓苏门六君子就是“苏门四学士”(黄庭坚、秦观、晁补之、张耒)再加陈师道与李廌。据《鹤林玉露》记载:元祐三年(1088年),苏轼主持礼部考试,他想让李廌考上。在举行考试之前,苏轼特地写了名为《刘向优于杨雄论》的文章送给他,让李廌能模仿自己的文章,以便能在阅卷时方便查找到他的试卷。可是,令苏轼没有想到的是,当他托李廌的朋友将文章送往李家时,李廌恰好有事外出了。接到这份书信的仆人将这封装有苏轼文章的重要书信就随便放在桌子。然而,在送书信的人离开不久,章惇两个儿子——章持、章援来李家拜访,看见放在桌上的文章,喜出望外,就占为己有了,拿回去认真揣摩。李廌回家之后,不见苏轼的文章,心中怅惋不已。

  在考场上,试题发下来之后,题目果然与苏轼提供给李廌的文章十分类似,兴奋不已的章持、章援模仿苏轼的文章,一挥而就。而李廌则因心情非常烦闷,连正常的水平都没有发挥出来,文章写得很不好。阅卷时,苏轼发现一份答卷与自己送给李廌的文章极为类似,就认定这一定是李廌的,非常兴奋,在卷子上批写了几十个字的赞扬性评语,并得意地对同考官黄庭坚说:“是必吾李廌也”,将这份试卷排在第一名。等到拆开弥封条后,苏轼才发现第一名是章援,文笔与章援相同的章持则排在第十位,而李廌则名落孙山。考试结果公布之后,李廌曾对自己的朋友说:“原来以为苏轼担任主考官,他那么赏识我的文章,我考试成绩一定是排在前三名,没有想到结果是这样的,真是没有面子啊!”李廌年过七十的乳母大哭,伤心地苦着说:“我的儿子遇到苏东坡担任主考官都没有考上,今后哪里还有什么希望啊?!”于是把自己锁在屋子里,到晚上发现她已自缢身亡。这位乳母对李廌还真了解,他后来果然终生不第而死。本来苏轼是想帮李廌,结果不但李廌没有被录取,而且还让他的乳母自杀了。对此,苏轼非常懊悔,如果没有实行糊名誊录制度,李廌肯定是高中榜首的。由此可见,糊名誊录实施之后,阅卷者只能依据文章的好坏来定等级,非常有利于科举公正取士。著名文学家欧阳修多次担任主考官,他对实行糊名誊录制度后的科举制度大加赞美,他说:“窃以国家取士之制,比于前世,最号至公”,在这里“至”就是“最,极端”的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与历代人才选拔制度相比,现在实行的科举制度是最公正的人才选拔制度。

  糊名誊录法在元明清都得到了沿用,具体的实施办法也更加细化、更加完善。元代设立了受卷官、弥封官、誊录官和对读官,各司其职,权限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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