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宏,1954年出生,今年61岁,是一名出租车司机,老伴王云,比我小一岁,我们俩现住在吉林省四平市。提起我的老伴,真是让我伤透了心,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要问是什么让我有如此悲伤的心情,那就得从老伴练法轮功说起了。
我和老伴是1978年结的婚,她原本在一家医院工作,还是个护士长,有稳定的收入,家庭生活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日子过的也算是平平稳稳,但从1997年老伴练上法轮功后,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
1997年的时候,有很多人都在练各种功,就像现在的广场舞一样,那时练法轮功的人也不少,我开出租车时就经常能看到三五成群的人聚在一起练,老伴就是在1997年年初的时候练的法轮功,一直迷恋到现在。
老伴迷上练法轮功后,家务活基本上就不动手了,每天有点时间就练功,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是在练功打坐。我开出租车每天都是起早贪黑的,还得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家自己洗衣做饭,但那时我以为老伴练法轮功是为了强身健体,而且练的人也不止她一个,所以对她的练功的行为也就没有过多的怨言。但到了1998年,老伴就变得变本加厉了,她不但自己在家练,还经常把她所谓的功友召集到家里一起练,晚上也是一起一练就练到很晚,影响到我晚上睡不好觉,白天开车也迷迷糊糊的,时间一长我就受不了了,就和她说,以后晚上不要再把功友领到家里练功来了,影响到我睡不好觉,开车会出事的。可她却说,她练法轮功了,有师父的“法身”保护着大法弟子和家人,会没事的,你就等着跟着受益,得到好处吧。没办法,我也只能任着她去练功了。
时间到了1999年7月,国家看到法轮功不走正道,李洪志靠着法轮功骗人敛财,练法轮功的人有自杀的、杀人的、有病不看医生死亡的,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并定性为邪教。这下我可高兴了,以为看到了出头之日,老伴可以不再练法轮功,过正常的生活了。可往往事与愿违,她不但没有放弃练功,反而执迷不悟,更加疯狂地习练,不但在家练,在单位也练,而且在单位到处宣扬练法轮功的好处,还劝本科室的护士也练法轮功。医院的领导看到她这样做,三番五次找她谈话,劝她要注意影响,国家已经说法轮功是邪教了,让她不要再信邪教,多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可她把领导的话当做了耳旁风,还是继续练法轮功。
到了2001年,她发展到不但练功,而且从功友处拿来法轮功的传单,藏在家里,一有机会就偷偷摸摸地出去散发张贴,时间一长,她的所作所为被发现,由于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受到了法律制裁。解除法律制裁后,社会并没有对她不管不问,单位还是接受她回去工作,我也劝她要从中吸取教训,不要再练法轮功了。街道、社区的同志和反邪教志愿者也多次上门做她的思想工作,向她不难其烦地讲解练法轮功的多种害处,劝她放弃法轮功,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可她却说我们这些劝她不练法轮功的人是“魔”,是阻碍她“精进上层次”的“魔”,将来像我们这些“魔”一定会被打入地狱的。发展到最后,不管是谁敲门,她都不给开门了。
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她又和几个没有放弃练法轮功的功友一起下载境外法轮功网站的反动言论,并编造一些境内政府“迫害”法轮功弟子的谣言,偷偷印制成宣传单和小册子散发传播,触犯了法律,又一次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第二次解除法律制裁后,她也是一点悔改之意都没有,还是顽固不化地坚信法轮功是好的,将来一定会为法轮功平反的,还继续着她的练功。医院领导看她已经无药可救了,怕她在工作中出现医疗事故,没办法,在她没有多长时间就要退休时和她解除了劳动关系。
失去了工作的老伴没有痛定思痛,反思一下为什么因为练法轮功触犯了法律,两次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因此失去了工作,反而还是沉迷于习练法轮功不能自拔。老伴呀,难道这就是你所要的“上层次”、“精进”、“圆满”吗?难道为了练法轮功两次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还因练法轮功失去了工作,这就是你所谓的师父“法身”保护的结果吗?
老伴啊,你何时才能不再练害人害己的法轮功而迷途知返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