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丽敏,家住陕西省渭南市省建四公司家属院。我本也有一个完整而幸福的家,家里除有父亲、母亲外,还有我们兄妹三个。父亲是一位老中医,退休前一直任公司医务所所长,有稳定的工资收入。母亲虽是家庭主妇,没有经济来源,但贤惠、持家有方的母亲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在我们这个物价相对较低的西部小城市里,经济还是绰绰有余,我们一家的生活始终是平静而又幸福。
1998年父亲退休,随之而来我家以往的平静被一天天打破。父亲在单位忙碌工作几十年,身为医务所所长深受大伙的尊敬。当退休回到家中,“失去”工作的父亲一下子觉得无所事事了,人的精神也萎靡了许多,也变得寡言少语了。我们家一下子沉闷了起来。这可能就是人们常说的“退休综合症”吧。长期这样总不是个办法,母亲也很着急,于是叫来父亲往日的同事、领导来给父亲开导,但“症状”都未减轻。
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父亲来到市中心广场,看到一群人像是在做什么健身操似的,出于好奇,加之百无聊赖,就凑了过去准备看个究竟。这时,一位中年男子走到我父亲身边,热情向父亲“推介”:我们这些人练的是法轮功,练此功可以祛病健身,有病不打针不吃药就治愈。我们不收任何费用,如果愿意你现在就可以跟着我们一块练。做了一辈子医生的父亲,从未听说过有此好事,将信将疑,但还是经不住中年男子巧舌如簧的“推介”,就抱着练也无妨,试试看的想法,加入了练功的人群中。从此开始,我们家真的再没有平静过了。
退休后几乎没有任何体力活动的父亲,在广场做了一上午的“健身操”后,身体自然舒展、舒服了许多,他把这归功于“法轮功”了。回到家里,父亲把广场见闻向母亲“汇报”了一番,没有多少文化的母亲,听完“汇报”也觉得很神奇。凭借着好奇心,两位老人第二天早上一同来到了广场练功点,从开始的“试试看”到一天一天,一步一步成为了“法轮功”渭南站的正式学员。
我母亲有段时间在家中操心过度,一会是哥哥的婚事,一会是父亲的心情,加之每天有午后睡觉的习惯,所以一到晚上常常失眠,母亲认为是病了,迟迟不见好转。但自从练了“法轮功”后,哥哥的婚事也不问了;父亲也与自己成了功友,也不用操心了;午后睡觉的习惯由于与练功时间有冲突,也放弃了,这样一到晚上,人也睡得香了,失眠的“病”真的不治而愈了。这下母亲也觉得“法轮功”真的很神奇。
当了几十年医生的父亲,也没有搞清母亲的失眠怎么好了呢?也觉得似乎是“法轮功”起了作用。从此,父亲、母亲“比”、“学”、“赶”、“帮”,练功渐渐成了生活的全部。看着两位老人练功上了道,练功点的负责人又说:按大师的说法,“法轮功”只练动作是不行的,还要用大量的时间来学法。于是父母掏了20元买了两本《转法轮》,尽管母亲几乎不识字,也要与父亲一人一本,以表虔诚。由此父母慢慢地向“法轮功”这个泥潭的深处走去,谁劝也不回头。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我们兄妹几个非常高兴,心想自己的父母这下可以看清李洪志的面目和“法轮功”的本质,从“法轮功”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吧。加之社区、居委会干部和公司领导也不断地对父母进行帮助、教育、关心、挽救,二老真的不再练、不再提“法轮功”了,我们家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但没过多久我们发现这只是表象,父母只是迫于形势,与“法轮功”依然是藕断丝连。在政府让上交“法轮功”书籍、材料时,他们就留下了一本《转法轮》;当家中只有他们二老时还在偷偷的学法、练功;他们与“法轮功”原渭南站的负责人还有暗地交往,“师父”的“指示”、“经文”经这位负责人之手不断地传到父母这里。
“纸里包不住火,雪里埋不住人”,父母的所作所为还是被街道知道了,为此街道办专门办了学习班对父母进行教育、帮助,但从学习班回家时间不长又“旧病复发”。就这样一次次“治疗”,又一次次“复发”,不知有多少次。
2003年,父母接“上级指示”,要求“大法”弟子要“走出去”、“护法”,积极为“大法”做事,以求早日“圆满”等。听话的父母虽然犹豫,但还是响应了。4月份,母亲将手写的“法轮功”传单到处散发;随后父母又购买铅字头,在刻字部刻制“真善忍”及“法轮大法好”的印章,制作传单到处张贴;以后又将各种“法轮功”的反动宣传品,复印了数百份到处张贴。父母的这些事情都是偷偷进行,也生怕被人发现,但他们忘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们在一次去农村张贴“法轮功”宣传品时,被早起的几个村民抓个正着,当下拨打了110,民警将他们带走。
父母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但鉴于他们的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年龄较大,更主要的是本着教育父母,给他们一次机会的目的,司法机关没有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为他们办理了取保候审,送他们回家。我们家人对政府这种宽大的政策都很感激,想着父母也会彻底吸取教训了吧。谁知我们又想错了,就在我们还未享受几天平静生活时,父母突然双双不辞而别,从渭南市一下子消失了,几年里杳无音信。这几年父母在哪里?干什么?我们至今不得而知。再次见到父母就到了2008年,是在渭南市看守所。原来,父母因在火车上向旅客宣传“法轮大法”,散发“法轮功”小传单,经旅客举报,被乘警现场抓获,后被铁路公安机关移交给渭南市公安局。
由于父母严重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撤销了对父母的取保候审;由于父母行为再次触犯了《刑法》,2008年5月法院判处父母有期徒刑各三年。同年6月,父亲、母亲分别被送到陕西省渭南监狱和陕西省女子监狱服刑改造。至此,我那以往平静而又幸福的家散了!在外地工作的我无家可归了!我的心寒了!
中国人的传统:不过正月十五,年还没过完。往年的春节我总是觉得还没怎么过就该收假了,而今年的春节假期我却觉得特别长,日子过的特别慢。元宵节的夜晚,我所工作的城市,在灯光、焰火、礼花的交相辉映中成了一座不夜城,面对这五彩斑斓、璀璨绚丽的美丽夜景,我无丝毫的心情去欣赏,一个人躺在单身宿舍里辗转反侧,无法入睡,我父母的遭遇,我们离散的家不时在脑海中浮现。
我“怨”,怨我的父母没有鉴别能力,没有分析能力,轻信“法轮功”的谎言,上了李洪志的贼船。
我更“恨”,更恨“法轮功”、李洪志设下圈套,让善良的人们往里钻,什么“圆满”?什么“成仙”?什么“毁灭”?什么“法身保护”?哄、骗、吓,卑鄙的手段一起都使完。练功者“家破”他们说是抛弃了“名利情”,练功者“人亡”他们说是“升天”、是“圆满”,练功者进了监狱却不见“法身”在哪边。
善良的人们请以我家为鉴,再莫相信“法轮功”、李洪志的妖言,若果真有“升天”、“圆满”这等好事,李洪志和他的家人怎么没有一个愿意离开人间这个“垃圾站”。
想想吧!善良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