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5月,听一位朋友说,练了法轮功不但可以祛病强身,而且还可以“忘掉名、利、情”,可以“避免来自世俗的各种不利的干挠”。这极大地迎合了我消极避世的思想。于是我就试探性地练起了法轮功,慢慢地被其歪理邪说所迷惑,在法轮功的泥潭里越陷越深,难以自拔。认为法轮功是世间最好的“功法”,《转法轮》是世上最好的书。李洪志说:“只要你修练,我就能使你圆满”,“修练要专一”,“学法的实修时间是有限的”、“有的学员心思放在不必要的地方去了”。于是我便加紧看书、背书、看录像、听磁带、学得天昏地暗,整天虔心于修练法轮功,研读《转法轮》,直至达到痴迷的程度。
当国家宣布取缔法轮功,并将其定为邪教的时候,我为了自已的“圆满”,一心维护法轮功,维护心中的“至尊”——李洪志。当时的我,心中就只有两个字“坚定”,不惜放弃生命、孩子,亲人,于“7.22”赴省“正法”,“10.20”进京“护法”。为此,我的身心及家庭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为触犯国家法律,我本人被刑拘失去人身自由不说,还造成亲人孩子无人照管的可悲局面,眼看到家庭处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境地,我却没有因此而醒悟,直至我被送往劳教所继续接受教育期间,我的女儿才让我良心发现。
在我被劳动教养的日子里,14岁的女儿一人在家,瘦弱的身子独自承受一年多的风风雨雨。当孩子第一次到劳教所探望我时,可怜的孩子穿着我的一件又大又脏的毛衣,看着她哭得红肿的眼睛,流过泪水的脸颊被风吹得干裂,我的心揪得生疼。望着我,她一直怯生生地,不敢说话。临走,在大人的催促下,她才鼓起勇气说了一句:“妈妈我以前支持你,可我现在想让你回家,我一个人害怕。”听完这话,我犹如万箭穿心、剜心透骨。我怔了一会,咬着牙对她说了一句话:“你永远也别想让妈妈为了你放弃大法”,孩子顿时瞪大了眼晴,象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望着我,然后低着头、流着泪走开了,从那时起,我的孩子就再也没提出过要让我回家的话,而她一个人咬碎了牙,流干了泪,苦巴苦熬地度过了一年的凄风苦雨。一个14岁的孩子,原本连双袜子都不曾洗过,我把她视若掌上明珠,我把她珍爱为我的生命,然而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诱惑下,我竟然能狠心走到这一地步,现在想想还痛悔不已。
入劳教所两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已入睡,干部叫我,说有人来看我,我来到接见室,看我的是一个亲戚,她哭着对我说:“救救孩子吧,学校教师、同学都说她快不行了,从你入所以来,孩子就没有笑过,也很少说话,上课神志恍惚,老师担心再这样下去,她会崩溃、会学坏。”听完这话,我开始浑身发抖,眼睛不停地流泪,回到住室我蒙上被子痛哭不止,那一刻,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什么叫撕心裂肺,什么叫肝肠寸断,但即便如此,对李洪志与法轮功的忍气吞声的“崇拜”使我还是战胜了世界上最最难割舍的母女深情,我还是不能放弃法轮功。在押的劳教人员都指责我泯灭了人性,是世界上最最自私的人,谁也不知道这孩子每个日日夜夜是怎么挣扎着活过来的。
那年的“五一”节,孩子放假,来劳教所给我送衣服,看着孩子很瘦弱,我感到心酸,我问她每月生活费够不够花?只见孩子眼泪汪汪,拼命咬着嘴唇,不让眼泪掉下来,过一会说:“妈妈,钱多少都无所谓,我只想吃一顿家常饭,我都吃了一年的烩面和烧饼了,妈妈,我以后再也不会挑食了,只要家里做的饭我都会爱吃的。”我强忍着眼泪问:“孩子,你是想让妈妈写个悔过书回家给你做饭?”孩子马上说:“不,不,妈妈,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千万别为了我,我不吃了,我不吃了。”这就是我的女儿,一个14岁孩子的境界,她才是真正的善,她才是处处为别人着想。那一刻孩子在想什么,后来她对我说:我妈妈吃了这么多苦就为了“圆满”,我不能因为我而让妈妈前功尽弃。那一刻我又在想什么?我必须坚持到底,今天对她的伤害将来我会加倍补偿她。我没有去想一想,那时的每一天对孩子是多么艰苦、多么难熬,她在苦苦挣扎啊!当时的我就没有想到为了这个柔弱的小生命,宁肯不“圆满”,也不能再继续伤害她?!
我醒悟了,是孩子唤醒了我,我无法用语言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激之情,唯一想做的就是用行动回报社会,要用自己的亲身感受和沉痛教训,去帮助那些至今还被邪教魔爪控制着的法轮功练习者,唤醒他们的人性、唤醒他们的良知,使他们尽快从深渊中走出来,回到正常人的生活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