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今日推荐  >  更多
王廷辉:“圆满”梦让我花光了十多万元血汗钱

作者:王廷辉 · 2009-05-26 来源:凯风网
  我叫王廷辉,今年47岁,黑龙江省佳木斯人,现在北京打工。曾经有过8年的练习法轮功的经历,因追求法轮功所谓的“圆满”,干了一件又一件让局外人感到不可理喻的事,花掉了我13万余元的血汗钱,同时耽误了孩子的学业,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现在回想起来,感觉那时自己真是傻到了极点。

  来北京前我就是一个手艺还算不错的厨师,1990年凭借我的一手厨艺,我一路自信地来到京城,并选择了合适的地方开办了一个东北特色的餐馆。由于我经营的餐馆地方特色很浓,一开张生意就比较好,每天来我这就餐的客人比较多。生意好了,再加上我精打细算,家里的积蓄也逐渐厚实起来,交结的人员自然也就多了起来。我记得是1995年3月份,我结识了社会上一些练法轮功的人,在他们的“好心”劝说和法轮功具有祛病健身功能、可以“圆满”的诱骗下,我抱着“宁愿信其有不愿信其无”的态度,开始习练法轮功,没想到我却一下子上了贼船。

  由于我平时花钱出手比较大方,也擅于交结,因此,我很快得到了其他功友的认可,并得到了王治文“老师”的器重。为了让我挑起大梁,王治文还亲自到我家看望我,我很快就成了“第二梯队”的负责人。由于我对法轮功的极度痴迷,对1999年7月22日国家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决定我不能理解,在“圆满”理论的诱惑和李洪志新经文的鼓动下,开始了长达3年的违法活动。

  为心中那个虚无缥缈的“圆满”梦,2000年初我终止了和房东的租用合同,转让了苦心经营的餐馆,带着仅有的13万余元钱,过上了四处漂泊的流浪生活。

  为秘密印刷法轮功的辅导材料、传单及真相资料,在2000年到2003年期间,我先后搬过8次家,光印刷设备和各种印刷用纸就花掉我11万多元。因私自印刷法轮功反动宣传材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印刷工具被执法部门没收,自己也受到处罚。但我仍然执迷不悟,不听亲朋好友的好言相劝,于2000年10月1日非法到天安门广场聚众闹事。

  在李洪志的“圆满”理论的诱惑下,2003年“非典”期间我不顾生命危险又非法组织地下违法活动,积极地组织串联。后来,在家人和社区的劝说下,我极不情愿地走进了大兴区法制教育学习班进行教育转化。

  记得我入班的第二天突然高烧不退,但是,他们并没有嫌弃我,负责教育转化工作的帮教人员和医生冒着被“非典”传染的危险给我量体温、服药,直到我被排除“非典”疑似嫌疑为止。身体恢复后,一些已转的原法轮功习练者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对我进行有理有据的说服教育,特别是将李洪志歪理邪说自相矛盾之处摆在我的面前,让我思考。经过几天的冷静反思,我反复比较了练功几年的经历和得到的回报,我才慢慢从法轮功的迷魂阵中走了出来。

  那些年来为了心中那个自私的“圆满”梦,我像鬼一样的游离在北京的各个角落,为印刷法轮功宣传品,花掉了家里仅有的13万余元的积蓄,成了身无分文的穷光蛋,同时,因为我频繁地变换住所,也耽误了我孩子的学业,给孩子的人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

  细细回想我走过的那段弯路,我之所以会上李洪志的当,主要是以下原因:一个是交友不慎,当时我愚蠢地认为,练法轮功的人对我没有坏意,他们给我说的“圆满”虽然当时感觉可笑,但也没有什么坏处,可没想到,就是这个歪曲的“圆满”再加上李洪志的精神控制,我才一步步走到了非人的地步。二是“讲真相”逼着我去铤而走险。在“圆满”的诱惑下,那时满脑子都是天国,满脑子是成佛成仙,唯恐没有跟上师父的指挥而白白地浪费了“修炼”了那么长的时间,因此,在李洪志《圆满》、《挖根》等经文的控制下,2000年10月1日去天安门广场闹事前满脑子都是李洪志的可怕的“尊容”,唯恐被他惩罚,但对法律法规却一点概念都没有。三是“发正念”让我头脑全昏。在李洪志《忍无可忍》、《发正念》、《再发正念》、《三发正念,根除邪恶》等文章的蛊惑下,脑子里全是虚幻的天堂,虽然醒来的我依然心慌,但是生活在梦里的我也饱尝了画饼充饥的满足,在发正念的虚幻中完全把自己当成了神仙。我完全相信了李洪志所说的法律对“修炼人”来说就是一张废纸的说法,印所谓的“真相资料”达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2003年,我从法轮功的迷魂阵走出后又获得了新生,又开起了餐馆,生活也从一无所有跃到了小康。我特借贵栏目一角,告诫还没有从迷雾中清醒的大法弟子,赶快从梦中醒来吧,“圆满”是李洪志骗人的把戏,真正的幸福在人间!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