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我这10多年来的经历,真是感慨颇多。本来我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是高级知识分子,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我自己也是大专学历,有份稳定且让人羡慕的工作,是大家公认的温柔、漂亮、贤淑型的知识女性。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后来丈夫留学美国后,移情别恋,再也没有回来。离婚后,我所在的单位也出现了很多不如人意的事情。加上我先后得了多种疾病,尤其是顽固的结肠炎更是把我搞得痛苦不堪。这些接二连三出现的事情,使曾经一帆风顺的我一下子处在极度委靡颓丧之中,疲惫不堪。
为了摆脱这些烦心事,我经常一个人出去散步,也时常到春秋广场或者工人文化宫去看热闹。1998年7月份的一天,在工人文化宫门前我看到有人宣传法轮功能强身健体,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接受了人家给的宣传单。我当时也没有特别注意,只是把它当作一般的练习气功方面的宣传品带回了家。
在家里,我有意无意地翻看那些宣传品。刚开始,也只是随便看看。后来,感觉到书里的一些内容非常符合我当时的心理,在法轮功里我好像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慰籍与目标,慢慢地法轮功就成了我的精神寄托。于是,我越看越上劲,有时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接着,我就照着上面说的方法练了起来。先在自己家里练,接着到单位家属院的空地上练。一段时间后,我好像感觉自己的身体轻松了许多,病也没有以前重了。我把自己的这种感觉告诉了几个要好的同事和他们的家属。随后,这些同病相怜的人也都跟着我练了起来。后来,我应邀参加了市里法轮功组织的各种培训班,被委任为当地的辅导员。于是,我一有时间就练功,常常与功友们纠集在一块谈体会,交流心得。一来二去,我把自己的身心都投入到练功中去了。先后买了大量有关练功用的书籍,还有录音带、各种徽章等。一边练功,一边在家里认真阅读这些书,有时候还把一些内容抄在纸上,反复背诵。其用功程度不亚于要去参加当年的高考。我天天练功,有时候还去参加法轮功组织的各种“法会”活动。
1999年上半年,根据李洪志“新经文”的要求,我先后两次与当地的练功人员一起跑到北京“护法”,参加了法轮功组织在北京的非法活动。即使在7月份,国家宣布取缔法轮功后,单位组织帮教小组对我进行教育帮助,我也置若罔闻,仍沉浸在“学法、护法、弘法”的心理怪圈。
2000年11月,我因制作、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触犯法律,被判刑3年。刑满出狱后,由于我没能从自己的内心真正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没能真正清醒地认识到“法轮功”的邪教本质,经不住李洪志“新经文”的再三蛊惑与社会上法轮功人员的一再引诱。在我出狱之后的短短一年多一点的时间里,又与别人一起去制作、散发法轮功宣传品,于2005年3月,再次“获刑”5年6个月。2009年4月15日被提前释放。
当我再次被判刑入狱,当我浮躁的心情有些安定的时候,河南省女子监狱里干警的人格魅力深深地影响了我,这使我终于静下心来进行理性地思索。如果法轮功真如李洪志所说是一个正法,为什么我会由一个很文静的人几乎变成了一个疯子?如果李洪志真是个神,为什么他对中南海事件三次撒谎、欺骗广大学员?如果李洪志真有“法身”和“法轮”,为什么我们这些真诚的学员们有这么大的磨难他不保护?如果李洪志真地能掌握宇宙,为什么他让虔诚的弟子们去危害人类社会的正常生活秩序?如果李洪志讲的真是大法,为什么他及他的弟子们还能受制于人间的法律?如果他真的至高无上,怎么就挽救不了真修弟子们的有病而亡呢?无论李洪志说得再冠冕堂皇,也掩盖不了法轮功组织里接连出现的杀人、放火、跳楼、干扰鑫诺卫星、插播电视、颠覆列车、男女双修等铁的犯罪事实,也掩盖不了李洪志之流与台独、藏独等反华势力勾结在一起反对中国政府的事实。
通过认真学习,痛苦反思,回顾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经历,我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法轮功就是邪教,李洪志就是一个大骗子。
我就是首先沉陷进了对他的盲目崇拜里,认为他是万能的神而不能自拔的;然后在他的精神控制和他的威逼恐吓里越陷越深。在他的蛊惑下不断地购买他的书籍、录音带、练功服等等,花费很多钱财,不管家人的生活也要去买。最终在他的蛊惑下,参与了与政府的对抗,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为自己获狱两次,达8年多之久。
在我认识到法轮功是邪教这一事实后,恰逢连续发生了一系列残酷事件,如法轮功分子傅怡彬弑父杀妻案、关淑云残害女儿案、深圳魏志华被除魔残死案、董力杀人案、咸阳残杀女服务员案,以及境外法轮功人员攻击鑫诺卫星、境内法轮功人员破坏有线电视网等等,一件件罪恶行径,迫使我不得不深入思考,法轮功痴迷者到底是怎么了?一个个原本善良的人自从练上法轮功后,怎么就变成了残害自己和别人生命的恶魔呢?
我最初练功,就是想通过练气功来健身强体,但由于当时自己的心理有些不健康,人生观有些歪曲,加上浅薄无知,逐渐进入到一个由李洪志精心设计的骗局,这个圈套里的光怪陆离,深深地吸引我锲而不舍地追随他,它使我把自己真实的人生都抛弃了,变成了一个纯粹的乌托邦空想主义者。为了永远获得李洪志所谓的“功成圆满”,甚至失去生命也再所不惜;为了达到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的要求,我抛家舍业,不顾亲人的痛苦、道德的谴责、社会的制止,哪怕一次次地坐牢,哪怕疯狂到生命就此了结,我都要毅然跟定李洪志走下去。
大家都知道气功能健身强体,能治病。可李洪志不讲治病,只讲“消业”,只要你一开始修炼,他就管你,把你的“业力”消去,达到无病状态。大家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强壮了,病情有了好转,但法轮功说,那不是你练的,是“师父”的功劳,你得感谢李洪志。病不好,说明你有执著,需要“消业”。如果吃药,就把“业力”压回去了。正是因为这个歪理,才有了一千多例法轮功练习者因拒医拒药而丧失宝贵生命的悲剧的发生。
法轮功最厉害的两招就是“集体练功”和“学法”。“学法”就是背“经文”。《转法轮》讲“修炼要专一”、“不二法门”,其它的书都不能再看了。另外,读他的书,还要不带观念,也就是不加思考,更不能怀疑批判,那就只能全盘接受了。1996年以后,李洪志不断强调“学法”,要求每天“学法”时间不得少于练功时间。法轮功五套功法下来要两小时,“学法”不少于两小时,还要与功友交流练功、“学法”体会,一天的业余时间就全交给法轮功了。这样就逐步把法轮功练习者从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中隔离出来,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小圈子。在这个圈子里,大家相互监督,互相感染,互相鼓励,“学法”练功,练功“学法”。久而久之,大脑中原来的知识和观念都被排除掉了,只剩下李洪志和他的“经文”了。其实,这就是彻头彻尾的“洗脑”过程。所以,法轮功练习者慢慢地都把李洪志当作宇宙的“主佛”,唯他独尊,唯他命是从了。
从1996年起,法轮功就开始围攻电视台、报纸、地方政府,直到“4·25”事件。其根本原因,就是法轮功练习者盲目崇拜李洪志和法轮功,已经容不得任何批评意见。“造神运动”的结果,就是李洪志成了“宇宙最高的主佛”,而法轮功修炼者成了代表“主佛”意志的“卫道士”,要正“人间一切不正之法”。“7·22”后,全国上下的法轮功痴迷者横冲直撞,破坏国家法律,危害社会稳定,其根源就是李洪志的“造神运动”。
李洪志的骗术并不怎么高明,却骗倒了我,就是因为自己的思想有问题,妄想非分之福,妄图通过“修炼”到天国去当“法王”,要什么有什么,伸手即来,多自在啊!其实质就是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思想在作怪!我为什么要去印制、散发传单呢?就是想为法轮功做点贡献,向李洪志邀功请赏,好在“世界末日”升天时多捞点“资本”而已,说穿了就是想当更大的“法王”,享更大的福!实质上也是一种更大的自私自利的思想在作怪。只不过这隐蔽得更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