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3月,正值花季年龄的我怀着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和同乡一起来到北京一酒店打工。在北京的打工生活充满了希望和梦想,但也有一种身在异乡的孤独和空虚。
1997年8月13号这个日子是我恶梦的开始,那一天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那一天,我路过玉渊潭公园时,一位50岁左右叫陈玉珍的妇女走到我面前,给我介绍她们练的“法轮大法”,介绍说它能“消业治病”,能“上层次”,能为自己和家人带来无尽的好处,还说她已经观察我很久了,看到我和大法有缘分,要我加入她们的练功行列。我当时也没仔细考虑,出于一种从众和好奇心理,就试着开始练起了法轮功,购买了一些法轮功的书籍和资料。我以前在农村知道的除了一些神话故事,就是鬼魂附体、巫婆神汉治病的事情,从未接触过这类东西,对《转法轮》里所说的层次,消业、轮回、圆满这些歪理邪说根本没有一点鉴别能力,每天和她们一起练功、“学法”,我也觉得自己在北京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群体,感到不那么孤独了。
渐渐地,“消业”、“上层次”、“圆满”等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占据了我的整个大脑,满脑子每天想的就是经文和修炼的事,对别的事情都漠不关心了。到1997年底,我干脆辞掉了酒店的工作,专心练功起来,但过了几个月时间,我的一点微薄积蓄就花完了,没法维持正常的生活了。
玉渊潭练功点上有一个湖北在北京做小生意的姓崔的中年男人,我们经常在一起“学法”,他了解到我的生活困难后,就经常给我资助,慢慢的我对其产生了好感,和崔一起同居了,后来我才知道他老家已经有了3个孩子,就这样一起生活了三年,崔提出和我分手,我感到万分沮丧,受到很大的伤害。
在和崔某大闹一场后,一气之下,我离开了北京回到家乡潢川,开了一个小卖部维持生计,每天仍然坚持练功,并很快和潢川的法轮功组织取得了联系,感情上的挫折进一步增加了我对法轮功的痴迷程度,在这期间我不但投入全部身心修炼法轮功,还积极地响应李洪志要求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指示,和本县其他法轮功人员到处张贴、邮寄法轮功宣传品,在社会上造恶劣影响,被县公安机关拘留过两次。
家里的父母、哥姐发现这些情况后,都想方设法的劝说阻止我练功,我对他们的劝说一点也听不进去,顽固的以为这些都是现实的“业力”、“魔难”,在阻碍我“上层次,得圆满”。在这种病态的思维方式的驱使下,我反而更加痴迷法轮功。丝毫不加分辨地要按照李洪志的要求放下执著心,去掉常人的感情,对亲人的苦心规劝视而不见。父亲是村民小组的组长,性格爽朗、外向,一生勤劳、正直,在家族和乡邻中一直受人尊敬,看到我两次被拘留还执迷不悟,父亲为有我这样的女儿感到深深地惭愧,觉得非常丢人,在乡亲们面前抬不起头,从那以后,每天很少出门,脸上基本上也没有再看到笑容。母亲是个很典型的农村妇女,在阻止我练功无效后就天天偷偷地流泪。2004年,父亲因为长期积郁成疾,患上了食道癌,医治无效死亡。母亲因为每天哭泣流泪过多,两眼视力严重下降,几乎失明。尽管如此,我在父亲生病期间还阻止家人为其住院治疗。我劝父亲和家人说:“这都是业力在作怪,打针吃药没有用,只要诚心修炼法轮大法,老师的法身就会保护你,为你消业,什么病都会好的。”父亲去世,我没有掉一滴眼泪,反而为自己能抛开常人的情感,练功又可以上了新的层次而暗自高兴。我这个曾经是父亲最疼爱的小女儿,在他临终前没有一丝悲痛。现在想想父亲临终时看着我的那充满慈爱和无奈的眼神,真是后悔当时没能尽到女儿的孝道。
父亲去世后,母亲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我与家人的关系也僵化到了极点,我那时可笑地认为身边的魔太多,于是只身离开家乡来到郑州。在郑州我结识我现在的丈夫,家住许昌林州市的他也是一名法轮功痴迷者,我俩于2005年回到他的老家林州市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也很好、并于2006年3月15日生下一个女儿,人间至亲的亲情也并没有使我们从法轮功的泥潭中自拔出来。
2006年初,他的父母都身患重病,我们坚信法轮功能治好她们的病,李洪志能保护他们而拒不让他们接受治疗,延误了治疗时间,我的公公、婆婆于2006年底先后去世。二老的去世不但没有让我和丈夫醒悟过来,我们反而更变本加厉地开始从事非法活动,那时孩子还不满一岁,我们俩经常把孩子放在别人家里,出去聚会、学法和印制、张贴、邮寄法轮功宣传品,进行所谓的“讲真相”活动,孩子缺少照顾,营养不良,饿得骨瘦如柴,脸色暗黄,整天浑身脏兮兮的。看到孩子可怜的样子,我心底有时会产生出怜爱的情感,想到自己这些年练习法轮功的经历,时而闪过一种对自己修炼法轮功行为怀疑的念头,但每次这种念头的出现都让我有深深地负罪感,想到李洪志所说的“形神俱灭,万劫不复”的后果,心底泛起一阵阵的寒意,立刻打消了内心那一点点想要涌起的亲情。
2007年元月,我丈夫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判刑。我仍带着孩子几近疯狂地进行非法宣传、投寄和张贴活动,认为这样虔心修炼,可以得到李洪志的青睐,为丈夫抵消“业力”,救丈夫出来。由于频频从事法轮功组织的地下违法活动,我于2008年5月被劳教。潢川老家的姐姐把我的女儿接回潢川,潢川从县到办事处的领导和组织都非常同情我女儿的遭遇,都对我的女儿伸出了援助之手,给了我女儿很大的关爱和照顾,县里为我女儿解决了三千元的司法救助金,办事处为我女儿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由于女儿出生后我们夫妻俩一直都是躲躲藏藏地从事法轮功组织的地下活动,女儿出生时没有生育证,连女儿的户口都一直没去办。县里又主动为我女儿办理了户口。姐姐把这一切都写信告诉了正在被劳教的我,听到孩子有了妥善安置,我心里的人性逐渐恢复,由衷地泛起了对政府和社会的好感。
今年初我多年的顽疾肺结核由于长期拒绝吃药打针治疗,已恶化成肺部积水,劳教所的干警这时又给了我很大关爱,他们告诉我现在国家对肺结核病人都免费治疗,由于病情很严重,我每天持续低烧,夜里咳嗽不止,呼吸困难,无法平躺,必须坐着睡觉,在干警的反复劝说开导下,我抵不住病痛的煎熬接受了治疗,治疗期间干警们轮流换班像关爱自己的亲人一样对我进行了无微不至的照顾,很快,我的病情得到控制,正在继续接受药物治疗。这次病痛的经历,对我触动很大,住院期间,我仔细回想自己修炼法轮功以来的经历,越想越感到后悔和痛心,因为修炼法轮功害得我家破人亡,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李洪志天天许诺保护大法弟子,说练习法轮功能得善报,能度我们到美好的天国去,还鼓励法轮功学员走出去讲真相、攻击、诽谤政府,和政府社会对着干,可我们这些学员为法轮功抛家弃子,忍受病痛折磨,遭受苦难的时候李洪志对我们有一丝的关爱和照顾吗?李洪志在“经文”中总是说:只有经历这些魔难才能真正上层次,弟子们做这一切的表现,他都记着呢,还说如果他自己帮我们做了,弟子就失去了修炼得圆满的机会,现在想想真是可笑,清醒下来稍微冷静地思考一下,就会发现多少人为练习法轮功家破人亡,走上不归路,却没有听说一个人得到什么所谓圆满,我自己不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再看李洪志自己都跑到国外,躲了起来,他自己得到圆满了吗?事实上只有亲人、政府和社会一直没有放弃我,在想方设法地帮助我、关心我,在我最危难的时候挽救了我。
我就像是刚从一场噩梦中惊醒,虽然失去的无法换回,但我庆幸我终于清醒了!(因本文涉及当事人隐私故隐去其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