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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根英:彻底决断“法轮功”

作者:吴根英 · 2009-07-30 来源:凯风网
  我叫吴根英,女,今年71岁,大学文化,浙江义乌人,现退休在家。我原是一名“法轮功”痴迷者,在人生道路上走了五年的弯路。不敢想象我如果一直痴迷于“法轮功”的后果,多年来也不愿再提起“法轮功”三个字,但作为一名过来人,我想还是有必要在“法轮功”的问题上叨唠几句,以期对目前还沉迷于“法轮功”的习练者有所启示,也算尽自己晚年的一份社会责任吧。

  跟大多数“法轮功”痴迷者一样,我最初是抱着强身健体的初衷走进“法轮功”的。我由于早年生小孩时没注意保护好身体而受风寒,从头到脚留下一身“产后风”,每年的春、秋、冬三季都感到不适,有时难受得彻夜难眠。1996年11月的一天,我在骆宾王公园邂逅有人在传“法轮功”。听说对身体有好处,出于好奇,便跟风去练,每天都练动功、静功两套功法。大家都知道,人的生命在于运动。由于每天坚持锻炼,客观上运动量增加了,所以身体状况自然有所改善,这并不出奇。但我却将此归功于“法轮功”,认为练功确能“消业”、生病只要练功就行,完全丧失了一名知识分子应有的理性判断。

  从此,“练功有益”的亲身体验误区使我对“法轮功”深信不疑。除了更加积极地投入练功活动以外,我还专心地钻研《转法轮》等“法轮功”书籍,并渐渐地被李洪志所提倡的“真善忍”、“上层次”、“开天目”等“理念”迷住了,整天热衷于练功学法,希冀着自己有一天能够得道成佛,对家务事、身外事不闻不问、漠不关心。见我如此痴迷,家人十分着急,并极力阻止,而我却认为这是常人之见嗤之以鼻,依然我行我素,一意孤行,全然不顾家人的感受。1999年,国家决定取缔“法轮功”。我却对政府产生了偏见,不相信大法弟子会到北京集会静坐、煽动闹事,心里不以为然,误认为只要不参与政治,不与外界联系,在家练练总没关系。对此,家人也劝我不要再练了。见我脑子没能转过弯来,他们把我全部的“法轮功”资料焚烧的片角不留。尽管如此,我还是在家偷偷练功,进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2001年8月,我从澳门带回一份“法轮功”传单,并被功友傅某复印散发,进行所谓的“护法”活动。后来,我来到金华法制教育中心学习。

  一开始,我还以为这是大法给我的考验,但面对自身的处境、帮教人员的关心和对家人的牵挂,心情显得十分沉重。理智告诉我:必须重新审视自我,重新审视“法轮功”。最终,我选择了与“法轮功”决断!当然,否定“法轮功”也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毕竟自己追随“法轮功”多年,“法轮功”思想根深蒂固,更何况涉及到个人的主观追求问题,但只要能冷静地置身事外地去看待、去分析、去思考,就不难做出最后的正确抉择。

  首先,李洪志到底是人还是神?这是我们每位习练者必须首先搞清楚、搞明白的问题。李洪志自称“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能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然而有弟子提出让他演示上述“四大功能”时,他却强调要在“迷中练”、“迷中悟”,声称是为防止坏人跟练。李洪志不是来救世度人的吗?但又为什么不把那些所谓的“坏人”度成“好人”再度上天呢?李洪志不是反复强调“能预知人类过去未来吗?”。那么1999年7月22日国家决定取缔“法轮功”是不是事先预知的呢?若是,又为什么高呼“受迫害”呢?他不是具有“大神通”吗?为什么党和政府决定取缔“法轮功”后仓惶逃离境外不敢回国呢?因为,李洪志根本不是什么神,而是一个常人社会中的凡夫俗子罢了。要说他有过人之处,除了造谣生非、坑蒙拐骗之外,似乎别无是处。就说他自改生日之事吧:很多人都知道,李洪志于1952年7月7日出生在吉林省公主岭市,系其父母婚后所生,但他却硬是把出生日期改成1951年5月13日其父母结婚前,与事实明显不符。他这样做的动机就是为神化自我作铺垫,因为修改后这天正是四月初八即释迦牟尼佛的诞辰,他由此可以来冒充释迦牟尼佛转世。一叶知秋,可见李洪志的别有用心。

  其次,“法轮功”是否真能“消业”治病?李洪志说:“人生病的根本原因在于业力,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业力才造成生病或魔难”,打针吃药不过是暂时把业力压回去而已,唯有修炼才能“消业”治病。《转法轮》中说:“大法弟子绝对不能看病,要治好病不是靠医生就能解决的,而是要靠修炼法轮大法来消除业力。”按照李洪志的逻辑理论,我们完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生病缘于“业力”,消业唯在“修炼”,“修炼”才能治病。如果治病真能不花钱、不吃药,这当然是件大好事,但结果又如何呢?在李洪志消业治病理论的诱导下,众多“法轮功”练习者的小病“修炼”成了大病、轻病“修炼”成了重病、重病“修炼”成了不治之病。据不完全统计,因痴迷“法轮功”拒医拒药,导致死亡的“大法弟子”人数已超过2000人,他们为此付出了不可追悔的沉重代价。对此,李洪志不但没有用“法身”去“保护”,却责怪他们“悟性”太低、功力不够!那么“功力”至高无上的李洪志本人是否就不会患病或者不用就医了呢?其实不然─他曾有很多就医记录。如1984年7月,李洪志因患急性化脓性阑尾炎到医院进行了切除手术治疗,相关病历记载在当地医院仍有保留。相信每个人都有亲身经历,类似伤风感冒等一些小病,我们忍一时、拖一阵可能也就会过去,但更多的疾病则必须就医问药。如果李洪志不及时进行手术治疗的话,恐怕当初就已一命呜呼。宣扬“消业治病”,不让弟子吃药、看医生,其实是李洪志对众弟子实施精神控制的一大骗术而已。

  再次,修炼“法轮功”能不能圆满得道?李洪志称:“圆满”就是修成佛道神,逃出宇宙垃圾站(地球),进入比极乐世界更美的“法轮世界”;要修炼“法轮功”这个“性命兼修”的宇宙大法,放下“名利情”修炼心性,让人体细胞让“高能量物质”所代替方能达成“圆满”;要坚定不移地修下去,由师父来决定最终是否能修成圆满。多年以来,不知有多少弟子在追求“圆满”中抛弃亲情、友情和爱情,甚至不顾自己的生命去“弘法”、“护法”和“正法”,但最后又得到了什么呢?李洪志总是不断推延“圆满”的期限,从“走向圆满”、“走向最后圆满”、“十年圆满”到“救度众生”,“圆满”似乎就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由于痴迷于“法轮功”,不少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了“法轮功”危害社会的牺牲品;不少人众叛亲离,失去了自己的青春和生命。为什么要宁愿相信一直都得不到兑现的“预言”,也不要相信事实呢?追求完美,本无可厚非,但超现实的追求,结果注定是失败;真诚、善良、容忍,这本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但不能因“法轮功”宣扬“真善忍”而丧失应有的辨别力。“天国”是一种常人永不可得,也无法验证的虚幻境界,即使有传说中的神佛存在,但如果“人道”都走不好,又怎能走上佛道呢?……

  我庆幸政府和社会没有抛弃我,庆幸自己当初做出了正确的抉择。走出阴影后,我立志要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立志发挥余热走好晚年的每一步。与“法轮功”决裂以后,我坚持每天锻炼身体,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卫生创建、文体娱乐和治安巡查等各项活动,不仅身体更加硬朗了,生活充实了,精力充沛了,而且成为了社区活动的积极分子。2002年以来,我先后被社区选为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社区建设志愿者等一系列荣誉,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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