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7年在省财税高等专科学校上大学时开始练习“法轮功”的。那时社会上正流行气功热,有相当多的人加入练习气功的热潮中。受当时大环境的影响,我也参加了学校一个老师组织的“法轮功”学习班(当时认为是个气功培训班),刚开始,也只是早上起个早,大家在一块练一下。闲暇时间里,老师和我们几个要好练习者也经常一起交流练习的体会和感受。
由于我从小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养成了内向、孤僻的性格,不善交际,也没有什么个人爱好,心里老是空荡荡地。当时只有20岁我,一人在外,有那么几个人经常聊聊,有一种像家一样的感觉,在那里我好像找到了精神的寄托。
随着时间的推移,练功次数的增加,在李洪志“光练功是不够的,一定要把心用在学法上,看书学法,看书学法。……你们只要看书,你们就会得到你们想象不到更好的东西。”等歪理邪说的影响下,我越来越痴迷“法轮功”了。
毕业后,有一段时间没有分配到工作。在李洪志的精神控制下,害得我对自己的亲生母亲一点人情味也没了。空荡荡的小屋里,我常常是一天只啃一个馒头,很少出门,除了练功打坐,就是读李洪志的《转法轮》,满脑子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够“圆满”、“白日升天”,对自己找工作的事从来没有想过。母亲心痛自己的儿子,端来热腾腾的饭菜,我却不领这个情,连同母亲一起推出门外。母亲看我变成这个样子,跪在我面前哭诉,我依旧不动声色、漠然视之。无奈母亲常常伤心地坐在院子里一个人偷偷的流泪……
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我思想上怎么也想不通,在学校时,老师不是说“法轮功”是好功法吗?练“法轮功”不仅能治病强身健体,而且还教我们做好人,功练到一定程度还能“成仙成佛”,这怎么会有错呢?当时我想着,这肯定是国家不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在其他“法轮功”练习者的鼓动下,我就毫不犹豫地去了首都北京,为李洪志讲情,为“法轮功”叫屈。
母亲善良、纯朴,很有爱心,很有正义感,但要面子,不爱交流,爱生闷气。我被遣送回来后,母亲听说我干了违法的事,感觉到在全村人面前抬不起头,非常气奋,急忙叫来严厉的舅父,对我狠狠地揍了一顿,又痛骂了一宿。然而,这些不但没有警醒我,反而认为这是李师父在“考验”我,是在让我过“亲情关”。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过:“常人就是为情活着。那么作为一个练功人,一个超常的人,就不能用这个理论来衡量了,要突破这个东西。”“你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等等。在李洪志《转法轮》歪理邪说的蛊惑下,我无视国家法律,听不进亲人的规劝,自以为是,一意孤行,再次进京滋事,从事“法轮功”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直到因多次参与违法活动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判刑入狱。
时隔不久,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养育我20多年的母亲终于因承受不住儿子被判刑入狱的打击突然离开了人世,年仅51岁母亲就这样永远的去了。
母亲的死让我愕然,也促使我进行了认真地反思,后来在监狱干警耐心的帮助教育下,我彻底认识到了“法轮功”的危害性。痴迷“法轮功”不仅使我失去自由,失去工作,毁掉前程,更可恨是害死了疼我、爱我的母亲。我悔恨,我对不起母亲,千言万语的“对不起”都无法弥补我的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