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对像我这样的痴迷者最有诱惑力的一是“圆满”,二就是“法身”说。按照李洪志的说法,他的“法身”无处不在,无所不能,能保护修炼者,就连修炼者心中想什么,他的“法身”都知道。
他说:“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那时候你将走出世间法的修炼了,你已经得道了。”(《法轮功》)
“所以你修炼,只要一动念,我的法身就知道。”(《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法轮大法修炼者当接受了我传的法轮大法之后,真正去修,就有我的法身保护。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法轮佛法大圆满法》)
根据李洪志的说法,人在世间所遇到的一切事情都是他安排的。欠别人的就得还,人欠你的就得去讨。你不修炼,债主可以慢慢向你讨,让你生生世世地还。你如果想修炼,要是没有师父的“法身”保护,一刻都修炼不了。修炼人就得在师父安排下,师父把你过去欠下的“业”债,分一半由师父替你承担,剩下一半再分成若干份,摆放在你修炼不同层次的路上,作为提高层次和考验心性过关所用的“难”。只要心性提高了,这“难”就过得去,层次就能提高,最后“圆满”。所以,我就和其他痴迷者一样平时就想着快点遇上“难”,好提高自己。身体出现疾病,生活工作遇到困难,内心就暗暗高兴,终于有机会提高了,这是师父“法身”安排的。
我修炼法轮功之后,又是怎么一步步相信李洪志“法身”存在的呢?
记得练功后不久,我在开车去上海的路上,发现汽车前轮五枚螺丝断了两枚,我及时更换螺丝避免了一场车祸;更危险的一次是,我开了一辆新车,在路经浙江仙居环城公路时,突然一辆摩托车从左向右横穿公路,只觉眼前一闪,一声巨响,摩托车手连人带车向右飞出几米远,撞翻一辆行驶在非机动车道的人力三轮车才停下来。三轮车夫重重摔倒在地上。交警来后把受伤者送到医院,经检查两人都没大碍。我当时就觉得神奇,想到平时自己修炼得好,这么大的“难”却没伤到人,肯定是师父的“法身”保护,把大“难”化小了。我想,如果没有师父“法身”保护,任何一个结果都会让我吃不了兜着走。这些事情使我认为是师父“法身”保护我。虽然我损失了金钱,但正如师父所说:前世欠下的,通过任何形式都得还。这不就是还债吗?考验心性过“关”吗?我还自认为“层次提高”了,心里还暗自高兴。
慢慢回想,这些事情使我深陷法轮功里不能自拔。把偶然巧合的事情硬往法轮功上套,没敢怀疑这是李洪志利用“法身”说,设下的大陷阱,导致我在生活与工作中,遇到好事就认为是师父的“法身”保护,遇到坏事就认为是师父安排作为提高层次考验心性过关所用的“难”,师父安排“还债”。不管发生什么,都理所当然地去承受,都理所当然地感激师父。在2002年7月,我因从事法轮功违法活动被抓时,我大叫“师父救我”,希望得到师父的“法身”保护,帮助我挣脱逃走,但无济于事。2007年9月,我再次因从事“法轮功”非法活动被判刑,送入阳江监狱服刑。2008年11月10日晚,我洗澡时不慎滑倒摔断了左手上臂。如果不是监狱及时把我送到阳江市人民医院救治,我这只手就废了,现在我的手已完全康复。可笑的是,《明慧网》在2009年2月13日说:“据悉,卓江山的手和脚都被打断了。”时隔三个多月,“无所不能、无处不在”的李洪志的“法身”居然不知道我是自己不小心摔断的,说成“被打断了”;我的左手摔断了,居然说成“手和脚”都断了。像我这样一个曾经死心塌地为“法轮功”卖命的忠实弟子,为何得不到李洪志“法身”的保护呢?也正是经过这件事,让我看清了李洪志骗人的“法身”说,让我看透了《明慧网》的虚假宣传,促我猛醒。
李洪志,你骗人的鬼话害得我好惨,请你不要再骗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