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7月,我通过妹妹牟世容接触了“法轮功”。慢慢地我开始习练“法轮功”,一有时间就要背咏李洪志的经文、听李洪志的讲法录音带,为了增长功力,还把李洪志的画像、“真、善、忍”挂图等挂在家里和食堂的墙上,像神一样供着。我练了一段时间后,就去鼓动镇上一批熟人到食堂来练功,由于我管他们的伙食,不久就达到100位功友成天在这里学法、练功,相互交流学法心得等,时间长达半年之久。这期间,自己出钱为参加练功的人买菜煮饭,无偿提供伙食,为此花掉了5000多元的积蓄。
1999年7月22日,“法轮功”被依法取缔后,尽管我思想没有转过弯来,但还是把“法轮功”书籍和李洪志的画像全部上交了。
但我认为政府取缔“法轮功”是魔在干扰,是对“法轮功”学员的一次心性考验。要修成正果,没有磨难,没有考验怎么行呢?不久我看到李洪志经文里的一段话:“坚修大法心不动,提高层次是根本,考验面前见真性,功成圆满佛道神”,认为要修成佛道神,必须经过考验,不但自己要坚定信心,而且还四处动员“法轮功”学员都要坚定信心,要坚修大法,不可半途而废。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我在“法轮功”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经常和“法轮功”人员一起练功并给他们打气,叫他们不要停止修炼。由于多次违反劳动纪律,2000年3月我被太平镇政府辞退。
被辞退后,我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反而在思想上产生抵触情绪。受李洪志“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的迷惑,我伙同外地“法轮功”痴迷者到古蔺镇、太平镇串联,聚集练功、交流学法经验,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
释放后,我看到李洪志《去掉最后的执著》等经文,李洪志说:“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我想如果要走向圆满,就必须去掉最后的执著、去掉怕心,因为怕心也是执著。我带着经文去和“法轮功”学员聚集练功,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由于我相信李洪志说的要经过魔难考验,才能“圆满”,进入天国世界,修成佛道神等歪理邪说,仍不思悔改,继续参加“法轮功”的非法活动。太平镇政府在公路边保坎上写了一条“法轮功是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邪教组织”的标语。我认为这条标语是破坏大法的,和几个功友聚会商量后,就用油漆把“反”字和“邪教”二字涂掉,改成“法轮功是人类、科学、社会的组织”。后来,镇政府又把这条标语改正过来,我又伙同功友用油漆把整条标语涂掉,并在旁边写了一条“法轮大法好”的标语。我还将“法轮功”的宣传资料、经文、布标等拿出去散发、悬挂。多行不义必自毙,我因多次违法犯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李洪志说:“你只要按照练功人的标准去练,不用我亲自给你下法轮、法身,你什么都会得到。”我练“法轮功”几年来,按照李洪志的要求练,但我一无所获,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反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