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1997年6月开始习练法轮功,目的是为了祛病健身。由于自小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内心渴望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和善良,恰好法轮功打着“真善忍”的旗号,于是我就按照《转法轮》中所讲的方法去做,把法轮功作为自己衡量事情的准则和标准,认为李洪志所讲的都是宇宙规则和真理,结果渐渐疏远了亲人和朋友,逐渐脱离了正常的社会生活,进入了法轮功修炼这样一个自我封闭的圈子。
1999年10月,功友传来李洪志的“经文”,说政府取缔法轮功是对法轮功的迫害。李洪志作为宇宙主佛,正是利用这场对法轮功的“空前迫害”,来实际检验“大法弟子”的心性。说什么“法轮大法”已经传给你了,你要在这法中修成“佛神道”。那么,当“大法”遭到迫害时,作为“大法弟子”能不能在此时站出来,用生命去维护“法轮大法”,去接受舍弃世间一切的考验呢?只有这样,才能“圆满”。当时我的思想斗争非常激烈:不走出去“维护大法”肯定不能“圆满”,而走出去“维护大法”必然违背国家法律。但如果用法轮功的道理来解释,什么工作、家人等都是要在修炼中舍去的常人的东西。“道理”一下子想通了,我选择了进京上访的“护法”之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被依法劳教。
解教回家后,我从心理上认为自己是经过了“严格考验”的,“圆满”只是时间问题。于是我继续习练法轮功,维护法轮功。2002年又因非法传播法轮功光盘被抓获,结果我在劳教转运站体检时脱逃。
我到“功友”处躲藏,从不定期得到的非法下载的“明慧网”资料中,了解境内外法轮功的状况,并得知法轮功又进入了“正法修炼”时期,要求“大法弟子”参与帮助李洪志去“正宇宙的法”,从而在“正法”中修成更大的“佛”。还提出了“大法弟子”应做好“三件事”:学法、发正念、讲真相,要求弟子每天除了学法、发正念外,还要尽量收集“大法弟子”受迫害的真相,通过各种渠道发送至“明慧网”,以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2003年5月,我与“功友”刘范钦一道住在何明礼租的房里。一天,刘范钦带回来一张纸条,称是某“功友”给他的,要他上传至“明慧网”。纸条所写大意为: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一名叫魏星艳的女研究生,因悬挂法轮功反动宣传标语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关押在看守所,遭看守所警察强奸,魏星艳绝食抗议,在强行灌食中被划伤了食道,目前正在西南医院救治,情况紧急。
我看完内容后非常气愤,就问刘范钦是不是真有其事,刘范钦就说“功友”说的是真实的。于是我就和一道把文章录入了电脑,并存储到一张软盘上。刘范钦把存有魏星艳事件信息的软盘交给了何明礼上传到了“明慧网”。
文章很快就在“明慧网”上刊载出来,并在境内外引起了很大反响,但也有人提出质疑。“明慧网”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随后几天,刘范钦又陆续从“功友”那里拿来两张光盘,里面存的都是关于魏星艳的简历、家庭情况等的后续情况,交给何明礼继续发送到“明慧网”。有了这些资料,使我更加相信魏星艳确有其人其事。
2003年6月21日,我因参与编造“魏星艳事件”虚假信息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2004年2月1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魏兴艳事件”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至此,我才知道当初一直令我非常气愤的“事实”和“真相”原来都是假的:重庆大学根本没有魏星艳其人和所在的专业,沙坪坝区看守所也没有关押过叫魏星艳的人,西南医院更没有收治过叫魏星艳的人。整个事件都是一个叫卢正奇的人编造的,并由陈庶民、袁湫雁、刘范钦、何明礼等人和我将这一条虚假的信息进行编辑传播,并上传到“明慧网”大肆炒作。
当时,我真不敢相信号称“真善忍”的“大法弟子”居然能做出这样的荒唐事,但事实总归是事实,而且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不容置疑!
六年过去了,作为曾经的法轮功痴迷者和“魏星艳事件”的当事人之一,我追悔莫及。我经历了“‘做一个好人’、‘做一个修炼人’、‘放下最后的执着完成个人修炼的圆满’、‘参与正法修炼’”等不同阶段,梦想通过法轮功修炼获得人生解脱。然而,真正按照法轮功的标准去做,到最后只能在李洪志和法轮功的歪理邪说的诱导下被无休止的愚弄和欺骗。
习练法轮功的过程中,常向别人宣传法轮功好,一人练功,全家受益。但在我进入看守所、劳教所、监狱这些年,全家人都操碎了心。更不可思议的是在2004年春节,我的妻子、妻弟、女儿在一场车祸中受伤,妻弟抢救无效死亡,妻子和女儿都是在死亡线上被抢救过来。得知消息,我惊愕和悲痛无比,难道这就是法轮功宣传的“一人炼功,全家受益”吗?
值得庆幸的是,我终于从失败的阴影中站了起来,认清了法轮功邪教的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并从消沉的精神状态中振作起来,重新树立了生活的目标和信心,并全身心的投入到服刑改造和政治、文化、技术的学习中,还参加了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有十门考试合格。我觉得失败并不可怕,关键是跌倒后能不能站起,总结经验,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