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练习“法轮功”之前,我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我和妻子都在机关单位上班,有一份薪水不错的稳定工作,而且夫妻俩感情甚笃,恩恩爱爱,加之有一个聪明好学的儿子,全家三口其乐融融,处处洋溢着温馨。然而,当我练习“法轮功”后,我的生活逐渐发生了变化,以至为痴迷“法轮功”毁掉了自己的家。
那是1998年6月,我因祛病健身而练习上法轮功。当初只是“打坐练功”,后来同事也是功友史丽萍帮我买回一本《转法轮》,我阅读后,深深地被《转法轮》中讲的“上层次”、“天国”、“圆满”、“返本归真”等一套套的“理论”所深深地“吸引”,当时心想,这何止是一门好功法,简直就是一部教人“上天的梯子”让人上“天堂”。从此,“上层次”、“圆满”在我头脑中挥之不去,我对家庭及孩子不问了、工作也不想干了、朋友也不联络了、亲戚家也不走动了、电视也不看了、对社会上的事也不关心了,真可谓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练法轮功”。
正当我对“法轮功”越练越入迷的时候,1999年7月,国家决定取缔“法轮功”,我为了做李洪志的“真修弟子”,听信“动起来维护大法,不动不是我子弟”的经文鼓动,我曾组织练习者公开练功,先后两次去北京上访“弘法”,还出去散发了300多份“法轮功”传单,讲真相。单位领导和公安干警做我的转化工作时,我却坚定地说,就是死,我都相信“法轮功”。
为了“上层次”,加快“圆满”的进程,虽然政府取缔了“法轮功”,我不能在白天练,却趁妻子在夜间睡着了的时候,我就偷偷地“打坐练功”。有时妻子不在家里,我就偷着看“法轮功”的书籍和李洪志的经文。我的妻子、哥哥、姐姐都流着眼泪规劝我,还拖着我年近九旬的老母亲给我下跪,做我的转化工作,叫我不要再练“法轮功”,年少的孩子哭着哀求我说:“爸,你知道吗?当我需要父爱时,你竟抛弃了我和妈妈,宁可为‘法轮功’去坐牢,去死;我不能失去你呀!爸爸不要练这害人的功。”面对亲人的哀求和规劝,我都视为是对我“修炼”的考验,只有放下“名、利、情”,坚决“弘法”才能增加“功力”,才能“上层次”和求得“圆满”。妻子见我死不悔改,气愤之极地说“你是要家庭还是要法轮功”,我却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法轮功。妻子只好带着悲痛和愤怒在2000年10月与我离了婚。夫妻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很大,孩子的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由原来在全班第一,降到了全班倒数几名,导致没有考上好学校。在这期间,我曾多次进京“弘法”、经常参与法轮功地下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以此作为“上层次”的必要途径。2001年2月,我因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刑满释放后,借住在姐夫余济斌家。一天,“法轮功”痴迷者史丽萍、吴永红等人悄悄地找到我说:“明慧网”发出了通知,四处搜集所谓“大法弟子”受“迫害”的材料。我尽管服刑4年,此时的我仍然痴迷“法轮功”,思想一点未转化,觉得按照师父李洪志要求去做就会增加“业力”和“上层次”,师父说过,重大问题要看“明慧网”的态度。于是我在2004年8月10日捏造事实,颠倒是非地把监狱干部的关怀教育和管理写成是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我所编造的《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对廖元华的非人折磨》的谎言和伪造的《湖北大法弟子廖元华在范家台监狱所受酷刑示范》虚假的“受迫害”照片,分别于2004年8月19日和9月2日在“明慧网”上悉数刊登发表,并很快被“宇明”、“大纪元”等“法轮功”网站转载,大肆炒作,从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此案被公安机关侦破后,2006年3月。我被法院再次判处有期徒刑3年,现已刑满释放。
十年恶梦终觉醒。现在我真正认识到,李洪志所谓的“上层次”,“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实质就是一人练功全家遭殃,甚至夫妻离异把一个好端端的家给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