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祛病健身,误入歧途
我是1996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当时身体不是很好,听说法轮功能祛病健身就练上了,不久感觉身体比以前舒服了一些,当时不知道那是有规律运动的结果,而认定法轮功是超常的功法。
加入练功行列后,经常与功友一起“学法交流”,好像大家练了法轮功都按“真善忍”做好人,其实这些人都是为了得到虚幻的利益——“祛病、上层次、成神成佛”等目的,“忍”着在做好人,现在看来是伪善、自私的。
而在当时,我处在这种表面上和谐的人际关系中,回避了各种社会压力,却感到有了精神寄托,甚至“庆幸”自己找到了一块人间“净土”,以致在这个封闭的圈子里,越来越不愿面对现实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越来越远离正常社会。
特别是反复的“学法”、功友之间相互诱导,我越来越相信法轮功不但教人做好人,还能使人解脱人间生老病死的痛苦而成神成佛。坚信只要“坚修法轮功”,李洪志就会给我安排美好的末来,保护我修成正果。为此,李洪志成了我心目中不可侵犯的神、救世主。从此对他言听计从,心甘情愿地被套上了精神枷锁。
二、为追求圆满,毁了家庭
陷入法轮功后,对事物的判断只用法轮功的标准,认定唯有法轮功说的是真理。有时也觉得法轮功说的有矛盾,但不敢去深究,认为这是李洪志说的思想“业力”的干拢,自己修炼“层次”不高,只要不断修炼,消除思想“业力”、层次提高了就会明白。
因此,越来越进入痴迷状态,全心身投入“练功学法”,沉溺在法轮功的“消业、上层次、圆满”妄念中,对工作、事业、家庭变得漠不关心,完全脱离了正常的生活状态。我把李洪志的“佛”像摆在家里最显眼的位置顶礼膜拜,丈夫反对,把“佛像”弄下,我就再摆上,他气的扔掉我的书、摔烂练功用的录音机,我就拼命抗争。丈夫越反对我就越“精进”,夫妻感情不断恶化。
1999年7月国家取缔法轮功,我当时认为修炼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取缔法轮功是政府对我们的误解,因而不肯放弃。单位的教育我只是表面应付,家人的劝阻一概不听。
丈夫因我坚持不放弃练功,无奈地与我离婚。丈夫的离去,当时我不但不反省,还认为这是师父对我的考验,要我放下常人的名利情,这个情不断就修不成,承受痛苦放下这个情,我就提高了“层次”,是大好事,离“圆满”越来越近。就这样我一直偷偷地在家坚持练功。
2003年3月,其他功友传来李洪志的新经文,鼓动练功人“讲真相救众生”,走向圆满。为了不失去“圆满”的机会,我伙同其他法轮功痴迷者制作、传播法轮功邪教宣传品,收看法轮功海外电视台,完全置国家法律于不顾。
三、事实面前,我终于看清了法轮功的欺骗性
为了挽救我,2008年7月29日,我的家人请我单位帮忙送我到心理矫治中心。刚进中心时,由于受法轮功邪教谎言的欺骗,把挽救转化当作是被迫害,因此,采取对抗行为,公开练功,暗想我不会背叛大法、不背叛师父、不放弃修炼,否则将前功尽弃,非但不能“圆满”还会受到“形神全灭”的惩罚;我还幻想着只要坚定修炼,李洪志的“法身”就会保护我、救我出去。
但是,帮教老师们看透了我的心思,让我熟悉的功友,现身说法,消除了我“形神全灭”的惧怕心理。我逐渐冷静下来,开始反思陷入法轮功的历程。李洪志利用我们的朴素的“健身”愿望,把我诱入法轮功陷阱,然后实施精神控制,使我成为其奴役工具,以致抛弃亲情、藐视法律也在所不惜。
如果按照李洪志“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的说法,我为了法轮功,与丈夫离了婚,可以说放下了情;为了弘法,单位的工作我也顾不上了,单位因为我旷工而扣罚我的工资,我也不在乎,可以说放下了“名利”,可是为什么,精进的我没上一点层次?
当我了解一些事实,如刘春玲、刘思影、胡广英等为了法轮功连生命都搭上了的精进弟子,还有封莉莉、李国栋、朱根妹等法轮功骨干,死了也没有圆满的时候,我终于醒悟了。
如果说,我个人做的不好,而那么多精修弟子,为了法轮功放弃了一切,包括宝贵的生命的精进大法弟子怎么也没有圆满呢?事实面前,我明白了法轮功是骗人的!